根据《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内蒙古自治区税务局关于做好失业保险稳岗位提技能防失业工作的通知》(内人社发[2022]39号)文件精神,按照落实一次性留工培训补助工作要求,现拟定享受第六批一次性留工培训补助的企业及补助金额进行公示,公示中的企业后期如有不符合环保要求、严重违法失信、列入出清名单僵尸企业等情况,将不予发放一次性留工培训补助。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电话方式或到受理部门直接反映。
公示时间:2022年12月21日-12月23日
联系电话:0478-5608910
受理部门:乌拉特中旗就业服务中心
乌拉特中旗就业服务中心
2022年12月2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