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实施内蒙古自治区 2025 年家电、数 码产品消费补贴政策的公告

来源:政数局 发布时间:2025年04月24日
 
  为贯彻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2025年加力扩围实施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政策的通知》(发改环资〔2025〕13号)、《商务部等4部门办公厅关于做好 2025 年家电以旧换新工作的通知》(商办流通函〔2025〕6号)《商务部等 5 部门办公厅关于印发〈手机、平板、智能手表(手环)购新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商办流通函〔2025〕7 号)工作要求,充分发挥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作用,顺应消费市场新形势新趋势,大力提振消费,打造消费新增长点,进一步发挥消费在经济增长中的重要作用,现就内蒙古自治区 2025 年家电、数码产品消费补贴事宜公告如下:
  一、补贴政策
  (一)延续实施 8 大类家电产品消费补贴。按照国家有关要求,于2025年1月1日起延续实施对个人消费者购买冰箱(含冰柜)、洗衣机(含干衣机)、电视、空调、电脑、
  热水器(含壁挂炉)、燃气灶(含集成灶)、吸油烟机等 8 类家电产品的消费补贴政策。其中,2 级能效或水效标准的 上述产品,补贴标准为产品最终销售价格的15%;1级能效或水效标准的产品,补贴标准为产品最终销售价格的 20%。
  每位消费者每类产品可补贴 1 件(空调产品最多可补贴 3 件),每件补贴不超过 2000 元。2024 年已享受上述某类家电产品以旧换新补贴的个人消费者,2025 年购买同类家电产品可继续享受补贴。
  (二)扩围实施 4 类家电产品消费补贴。2025 年 1 月 20 日起,对个人消费者购买微波炉、净水器、洗碗机、电饭煲等 4 类家电产品给予消费补贴。其中,2 级能效或水效标准 的上述产品,补贴标准为产品最终销售价格的15%;1 级能效或水效标准的产品,补贴标准为产品最终销售价格的 20%。每位消费者每类产品可补贴 1 件,每件补贴不超过 2000 元。2024 年已享受上述某类家电产品以旧换新补贴的个人消费者,2025 年购买同类家电产品可继续享受补贴。
  (三)实施 3 类数码产品购新补贴。2025 年 1 月 20 日起,个人消费者购买手机、平板、智能手表(手环)3 类数码产 品(单件销售价格不超过 6000 元),可享受购新补贴。每人每类可补贴1件,每件补贴最终销售价格(减去生产、流通环节及移动运营商所有优惠后)的15%,每件最高不超过500 元。
  二、参与方式
  (一)消费者下载云闪付应用程序(APP),完成实名认证(姓名、身份证号、手机号,三要素必须为同一人名下)。
  (二)云闪付 APP 首页点击“以旧换新”活动入口,选择 “家电以旧换新”页面后可根据需求进入资格领取页面,用户阅读并同意补贴规则,完成信息采集授权后,进入补贴资格申请页。
  (三)消费者选择商品品类,进行资格认证。
  (四)资格认证通过后,进入云闪付 APP“我的”-“优 惠券”界面查看自己已申领的补贴券,可在补贴券页面点击“适用门店”中查看可使用的商家信息。
  (五)符合条件的补贴产品在线下门店购买需使用专用 POS 机具核销补贴券并完成支付,线上购买付款方式详见平台公告。
  (六)消费者使用补贴券的订单发生退货,仅通过原支付渠道退还消费者实际支付金额。如退货发生在补贴资金拨付 以后,由销售主体及时将与退货相关的补贴资金通过原拨付渠道退还。
  三、有关要求
  各盟市商务局要积极引导主体诚信经营,公开承诺产品销 售价格,发现存在不履行价格承诺、“先涨价后打折”的,要第一时间取消其参与活动资格,并追缴国家补贴资金,情节严重的要依法依规严肃处理。要通过政策实施,鼓励引导市场主体通过自建回收渠道、与回收企业合作等方式,为消费者提供送新收旧一体化服务。要依托本地 12345 政务服务便民热线等建立咨询服务专线,及时回应社会关切。
  特此公告。
  内蒙古自治区商务厅
  2025 年 1 月 18 日

附件下载:
关联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