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彦淖尔市公安机关持续便民惠企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 20 条措施

来源:政数局 发布时间:2025年04月28日
 
  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并在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按照《贯彻落实<公安部支持服务 保障内蒙古高质量发展奋力书写中国式现代化新篇章的若干措施>分工方案》部署要求,进一步优化服务流程,提升服务质量,确保公安政务服务高效便捷地惠及群众和激发市 场主体活力,服务全市招商引资及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制定本措施。
  1.持续推进公安政务服务事项“一网通办、全程网办”。聚焦群众普遍关注的公安政务服务事项线上办理需求,以解民困、疏民意和办群众实事为工作目标,以群众的评价为检验结果,彻底解决现行政策下更多的公安政务服务事项实现线上“不见面审批”。
  2.持续完善 24 小时智慧无人警局。优化 24 小时警局功能,打造智能 AI 助手全天候及时回复群众咨询;整合全市纸质户籍档案形成电子档案实现全市户籍业务线上查询;线下建设“智慧自助办”,设立 24 小时自助服务区,实现 24 小时无人服务自助办理身份证、驾驶证、违章缴纳、港澳台签注和法律咨询等业务。
  3.持续推进“一窗通办”改革工程。进一步整合窗口警力资源,创新综合窗口服务模式,打造公安政务服务“全科窗口”,非必要不设置业务专项窗口,让企业、群众线下办事“只到一扇窗,办成所有事”。
  4.持续推动“高效办成一件事”。从企业和群众视角出发,把“高效办成一件事”作为优化公安政务服务、提升行 政效能的重要抓手,推行告知承诺和容缺受理服务模式,建立告知承诺事后核查和风险防范机制。
  5.持续完善“绿色暖心通道”。按照《巴彦淖尔市各旗县区户籍窗口值班预约电话及时间安排表》,周六日、节假日公安政务服务不打烊;同时为老、弱、病、残群众、企业、集体用工、急需用证的考生等群体提供集中办理或上门服务。
  6.编制统一标准的公安政务服务办事指南和工作流程。 按照统一标准,巴彦淖尔市公安局编制完善全市统一规范的事项清单、办事指南和工作流程,实现所有事项 100%线上线下统一标准、统一流程、同质服务、一体化办理。
  7.拓宽“跨省通办”业务办理范围,对户口迁移和开具户籍类证明、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补换领居民身份证、补 换领机动车驾驶证实行“跨省通办”。
  8.推动向北开放重要桥头堡建设提质升级。进一步便利 蒙古国人员往来,为出入境旅客提供通关便利。出入境管理部门严格落实外国人相关便利政策措施,已实现外国人换发 多次签证便利和申办居留许可免于留存护照。持续加大宣传相关便利政策力度,提升我市涉外营商环境的服务水平。
  9.全面推进公安政务车驾管服务“线上办、指尖办”, 实现网上办理“学法减分”、“电子驾驶证”、“电子行驶证”推行驾驶证补换领、补换领行驶证等 40 项业务“一网通办”。
  10.延伸服务触角,为货运企业新车注册登记“上门办”; 实行出租汽车驾驶员证核发事项背景核查工作线上办理。
  11.常态化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密切警民关系。弘扬“四下基层”优良传统,推动“百万警进千万家活 动”活动。进一步加强对民宿、网约房的治安管理。常态化开展“护学岗”工作。
  12.开展“助企警官 2.0”工程。企有所需,警有所应,着力构建亲清警企关系。助企警官加强联动互通,地方公安机关牵头不定期召开警企座谈会,开展预约上门服务,指导企业开展内部安全宣传防范,化解涉企矛盾纠纷,排查企业内部安全隐患,为企业解决生产经营中遇到的法律问题。
  13.建立市、旗县公安政务服务窗口视频巡查机制,坚决杜绝对待群众“冷硬横推”现象,真正做到接待热情、服务受理“无推托”,真情承诺、服务事项“无积压”,亲情服务、申请受理“无限时”,为群众提供高效优质的服务。
  14.市公安局接处警中心 24 小时接听涉企报警电话,第一时间核查处置涉企警情。畅通监督举报和反映问题诉求渠道,依托政府“互联网+政务服务”“蒙速办”“蒙企通”“12345”及公安 12389 监督举报热线、局长信箱、24 小时警局等平台,对侵害企业合法权益的投诉举报和问题诉求,第一时间受理核查、整改反馈,不断提升企业群众获得感和满意度。
  15.持续推进企业监管法治化,建立容错纠错机制和实施包容审慎监管,清理不规范的管理措施,进一步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完善涉及市场主体案件法治化,重点加强涉企产权、民间投资、信用融资以及保护市场主体合法权益等方面执法,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
  16.在办理涉企案件中,积极推行“阳光冻结”,严格区分合法财产与非法所得、企业财产与股东财产,严禁超权限、超范围、超数额、超时限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第一时间依法返还被侵害企业的资产、资金,最大限度减少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的影响。
  17.做强“安全护企”工程,由派出所和交管中队建立企业和重大项目风险隐患定期排查机制,详细排摸整治工业园区、规上企业及重大项目周边治安复杂区域和交通安全隐患,主动排查化解企业和项目周边不稳定因素,切实维护企 业生产经营秩序。
  18.实行涉企重大案件“领导领办包保”,组织优势警力 专案专办,加大对“天赋河套”区域共用品牌和本土品牌的保护力度,扎实开展“昆仑系列”专项行动,依法严厉打击食药环和知识产权领域突出违法犯罪,全力抓好防风险、保安全、护稳定、促发展各项任务落实,努力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开好局起好步创造安全稳定环境。
  19.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依法严厉打击侵害经营主体合法权益的各类违法犯罪活动,稳慎适用羁押性强制措施和涉财产类强制性措施。严厉打击侵害市场主体权益的各类 犯罪活动,严打涉企黑恶势力犯罪,切实维护生产经营秩序,加大保护知识产权,集中开展反电诈等多发性侵财案件,切实维护生产经营秩序。
  20.依法保护民营企业产权和民营企业家权益,各级公安机关要积极拓宽行政执法问题线索征集方式,畅通问题线索征集渠道,为民营企业投诉、举报行政执法问题提供便利, 最大限度保障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的合法权益,让民营企 业家吃下“定心丸”。
  本措施于 2025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由巴彦淖尔市公安局公安政务服务中心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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