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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拉特中旗巴音乌兰苏木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政务服务局 发布时间:2022年01月19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内蒙古自治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制度》和《巴彦淖尔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制度》的规定,结合我苏木实际,对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了梳理、统计和总结,并向全社会公开。本报告全文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部分组成。报告统计期限为202111日起至20211231日止。该报告在乌拉特中旗人民政府网站上公布。(http://www.wltzq.gov.cn)  

  一、总体情况

  2021年,我苏木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函〔202130号)的规定,全面贯彻《内蒙古自治区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关于印发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内政公发【20211号文件,根据乌拉特中旗政务公开领导小组有关部署要求,不断提高公开信息的全面性、时效性和规范性。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以加强作风建设、提高行政效率为目标,统筹兼顾,突出重点,加强信息发布,抓好政策解读和回应关切,进一步健全政府信息公开机制和平台建设,全面推进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和结果公开,聚焦人民群众的大小事,切实履行政务公开职责,稳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为全旗经济社会科学发展创造了良好的环境。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1年通过各类渠道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共200条,其中乌拉特中旗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发布信息100条;乌拉特中旗巴音乌兰苏木“六大公开”便民监督服务平台中共公开信息100条,政策性文件8条,管理公开23条,结果公开13条,服务公开16条,其它信息公开35条。转载及发布国家、地方各类政策解读信息5条、回应公众关注热点0条,通过政民互动开展民意征集0条、咨询建议答复0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我苏木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依申请公开,从申请的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等环节对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工作进行规范。截至12月底,我苏木未有依申请公开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我苏木始终注重加强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保密措施。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对政府信息公开内容进行审核,确保公开信息不涉密,涉密信息不公开。同时,结合苏木人民政府办公室工作实际,建立健全政府信息管理工作机制,明确专人负责信息归集和审核,及时公开相关信息,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及时性、科学性和准确性。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充分发挥巴音乌兰苏木“六大公开”便民监督服务平台作为信息公开第一平台作用,确保信息内容完善周到,更新准确,严格遵循平台规范要求完成工作。

  (五)监督保障情况

  我苏木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按照政务公开管理体制和工作机制,结合我苏木政务公开工作实际,重新调整了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并继续发挥领导小组作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导部门作用,推进、指导、协调、监督苏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正常开展。2021年我苏木参加了旗政府召开的“政府信息公开与政务公开”暨“巴彦淖尔市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培训会,全面了解了网站、平台发布信息,确保了平台高效有序运行。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3.其他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目前,我苏木政务信息公开主要在深化公开内容、规范政府信息公开行为、加强基础性工作方面存在不足,考虑从以下三个方面作进一步的改进。

  1)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以社会关注度高、公共利益大的政府信息作为突破口,推进制定不同领域的政府信息的公开内容细则。

  2)规范政府信息公开行为。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处理系统应用,进一步规范信息公开流程。开展公文类信息的备案登记工作。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建议改进工作,并探索形成相应的工作规则。

  3)加强基础性工作。推进苏木对社会关注度高、专业性强的重大决定提高解读服务。结合政风行风测评,继续完善苏木政务信息公开监督评议制度,将评议工作常规化、日常化。加强苏木政务信息公开咨询服务工作。加强宣传和普及力度,提高群众对苏木政务信息公开的认知度。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我苏木不涉及收取信息处理费这项内容本年度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处理费,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巴音乌兰苏木人民政府

                              2022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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