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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拉特中旗牧羊海牧场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政务服务局 发布时间:2022年01月19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内蒙古自治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制度》和《巴彦淖尔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制度》的规定及乌拉特中旗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的相关要求,结合我场实际,对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了梳理、统计和总结,并向全社会公开。本报告全文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部分组成。报告统计期限为202111日起至20211231日止。该报告在乌拉特中旗政务公开网站上公布。(http://1.25.240.11:8082/sites/wltzq/index.jsp) 

  一、总体情况

  2021年,我场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函〔202130号)的规定,全面贯彻《内蒙古自治区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关于印发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内政公发【20211号文件,根据乌拉特中旗政务公开领导小组有关部署要求,不断提高公开信息的全面性、时效性和规范性。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以加强作风建设、提高行政效率为目标,统筹兼顾,突出重点,加强信息发布,抓好政策解读和回应关切,进一步健全政府信息公开机制和平台建设,全面推进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和结果公开,聚焦人民群众的大小事,切实履行政务公开职责,稳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为全场经济社会科学发展创造了良好的环境。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1年通过乌拉特中旗“六大公开”便民监督服务平台中共公开信息26条,其中政策性公开2条,决策公开2条,执行公开3条,管理公开8条,结果公开1条,服务公开1条,其它信息公开9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我场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依申请公开,从申请的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等环节对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工作进行规范。截至12月底,我场未有依申请公开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我场始终注重加强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保密措施。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对政府信息公开内容进行审核,确保公开信息不涉密,涉密信息不公开。同时,结合牧场工作实际,建立健全政府信息管理工作机制,明确专人负责信息归集和审核,及时公开相关信息,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及时性、科学性和准确性。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我场以乌拉特中旗政务公开网站、牧场政务公开宣传栏为依托,及时更新栏目设置,优化信息发布板块,不断拓宽政府信息发布和查阅渠道,提高网站信息容量,使社会各界查阅更加方便。

  (五)监督保障情况

  我场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按照政务公开管理体制和工作机制,结合我场政务公开工作实际,重新调整了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并继续发挥领导小组作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导部门作用,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全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正常开展。我场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年度绩效考核,印发了《乌拉特中旗牧羊海牧场2021年政务公开考核指标》,并对各部门发布信息相关情况开展常态化监测检查,并及时督促问题整改。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3.其他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我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仍然存在一些不足:一是对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的准确把握有待进一步提升;二是政府信息公开标准化建设仍需要进一步推进,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设置还不完整,指南和目录的更新速度有待进一步提高;三是政策解读方式有待进一步丰富,政策解读的效果有待进一步提高。

  针对存在的问题,2022年我场将按照旗级的统一要求,重点采取以下措施推进工作: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不断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力度。主动解疑释惑,更加注重对政策背景、出台目的、重要举措等方面的实质性解读,及时准确传递权威信息和政策意图,着力提升解读回应的权威性和针对性。不断完善与各个部门沟通协调机制,确保政策性文件“应解读、尽解读”。二是强化舆论宣传。通过宣传栏、网站、微信群等各种媒体,强化宣传的力度、广度与深度,积极引导社会公众正确行使知情权,并继续加强政府信息公开载体建设,规范各分场、各科室部门政府信息公开栏、政府信息公开查阅室,以多种方式公开政府信息;三是加强政务服务,完善网上政务服务体系;四是加强监督检查,完善检查考核机制。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我场根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规定,本年度未收取任何信息处理费。无其他报告事项。

  乌拉特中旗牧羊海牧场

  2022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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