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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拉特中旗财政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政务服务局 发布时间:2022年01月19日

 

 

  2021年,乌拉特中旗财政局在旗委、旗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严格按照旗政务服务局相关工作要求,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内蒙古自治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制度》和《巴彦淖尔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制度》的规定,以保障人民群众知情、参与和监督为目标,加强信息发布、解读和回应工作,强化组织领导,健全制度机制建设,统筹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增强了政府信息公开实效,进步提高了财政公信力。结合工作实际,现将我局2021年度政务公开工作总结如下,报告统计期限为202111日起至202112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1年,我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函〔202130号)的规定,全面贯彻《内蒙古自治区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关于印发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内政公发【20211号文件,根据巴彦淖尔市和乌拉特中旗政务公开领导小组有关部署要求,不断提高公开信息的全面性、时效性和规范性。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以强化组织领导,完善工作体系,提高思想认识为目标,统筹兼顾,突出重点,加强信息发布,抓好政策解读和回应关切,进一步健全政府信息公开机制和平台建设,全面推进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和结果公开,聚焦人民群众的大小事,切实履行政务公开职责,稳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1年通过政务公开系统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共66条,政策性文件12条,管理公开18条,结果公开12条,服务公开6条,其它信息公13开条。转载及发布国家、地方各类政策解读信息5条、回应公众关注热点0条,通过政民互动开展民意征集0条、咨询建议答复0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我局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依申请公开,从申请的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等环节对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工作进行规范。截至12月底,我局未有依申请公开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我局始终注重加强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保密措施。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对政府信息公开内容进行审核,确保公开信息不涉密,涉密信息不公开。同时,结合旗财政局工作实际,建立健全政府信息管理工作机制,明确专人负责信息归集和审核,及时公开相关信息,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及时性、科学性和准确性。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我局以政务公开网站、微信群、电子屏幕等宣传平台为依托,及时更新栏目设置,优化信息发布板块,不断拓宽政府信息发布和查阅渠道,提高网站信息容量,使社会各界查阅更加方便。同时严格按照上级财政部门关于预决算信公开相关工作要求,依法依规公开全旗预决算及“三公”经费等信息,规范、有序地完成全旗财政收支情况月公开及政府债务公开公示工作,打造“阳光财政”。在旗政府栏目公开财政专项资金的政策与标准、分配结果等信息公开,让财政资金在“阳光”下运行,使广大社会公众了解和掌握相关惠民政策,维护自身利益。

  (五)监督保障情况

  财政局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按照政务公开管理体制和工作机制,结合我局政务公开工作实际,重新调整了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并继续发挥领导小组作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导部门作用,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全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正常开展。2021年我局参加了“政府信息公开与政务公开”暨“巴彦淖尔市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培训会,并派负责人进行了全面系统的培训,确保平台高效有序运行。

  二、主动公开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3.其他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在今年的政务公开政务服务工作中,我局取仍然存在一些不足的地方,一是公开信息质量不高;二是信息发布还不够及时,有的公开内容许多应事前公开的内容变成了事后公开;三是部分栏目建设仍不够完善,如决策公开、意见征集还有所欠缺。针对以上问题,我们将在今后的工作中继续按照旗政务服务局的要求,采取有力措施,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和政务服务公开工作实施。

  一是充分利用网络平台做好信息公开。及时发布相应信息,内容涵盖财政工作动态、政策法规解读、财政预决算信息、财政业务办理、行政审批事项办理、会计管理、民生工程信息等诸多方面,并按照工作要求,按季度统计报送信息公开情况。

  二是确保政务公开及时、准确。加大政务公开制度的执行力度,要求政务信息在最短的时间内予以公开,明确规定了各股室每月公开政务信息的时限和数量,要求各股室积极与办公室配合,确保网上政务信息的及时更新和充实。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1年度,我局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乌拉特中旗财政局

                      2022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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