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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拉特中旗市场监督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政务服务局 发布时间:2022年01月19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巴彦淖尔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制度》等有关规定,结合乌中旗市场监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情况实际,现对我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如下:

  全文包括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组成。本年报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111日起至202112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1年,乌中旗市场监管局紧紧围绕旗委、政府中心工作和年初目标,深入落实《条例》和政务公开有关工作部署,全面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不断丰富公开内容、拓展公开渠道、增强公开实效,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推动市场监管政务工作迈上新台阶,用政务公开平台助力营商环境进持续优化。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1年度,我局通过政府网站主动公开机构职能、建议提案办理结果答复、部门预决算、机关党建等基本信息,切实增强了政府信息公开的透明度。 一是优化政府信息公开栏目。对门户网站原有政府信息公开栏目进行归并优化,主动向社会公开食品药品、“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市场监管局八五普法规划,及时公开政府信息相关制度,确保信息公开的准确有效,方便群众了解相关信息。 二是主动公开财务预决算。设置了财务公开专栏,主动公开了《乌拉特中旗市场监督管理局2020门决算公开报告》《乌拉特中旗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门预算公开表》《乌拉特中旗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门预算公开报告》等,做到财务信息公开、透明,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三是创新公开方式。开展食品安全“你点我检”活动,以百姓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米、面、油、肉、菜、奶、蛋等为重点品种,通过征集线索的方式对消费者关心关注的食品进行监督抽检或快速检测,并及时公布抽检结果。同时,开展市场监管领域“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充分运用大数据,对监管商户进行智能化抽查,实现有效监管、针对监管、科学监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我局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依申请公开,从申请的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等环节对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工作进行规范。截至12月底,我局未有依申请公开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我局始终注重加强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保密措施。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对政府信息公开内容进行审核,确保公开信息不涉密,涉密信息不公开。同时,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建立健全政务公开管理工作机制,明确专人负责信息归集和审核,及时公开相关信息,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及时性、科学性和准确性。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我局以政府网站、政务公开网站、微信公众号、微信视频号、抖音平台电视台、政务窗口、政府信息查阅点、电子屏幕等宣传平台为依托,及时更新栏目设置,优化信息发布板块,不断拓宽政府信息发布和查阅渠道,提高网站信息容量,使社会各界查阅更加方便。

  (五)监督保障情况

  我局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按照政务公开管理体制和工作机制,结合我局政务公开工作实际,重新调整了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2021年我局多次召开政务公开培训会,邀请专业人员针对网站、平台发布信息有关要求进行了全面系统的培训,确保平台高效有序运行。我局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年度绩效考核,政务公开领导小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第五十四条第四项规定,对“工作考核、社会评议和责任追究结果情况”进行研读,同时印发了《乌拉特中旗2021年政务公开考核指标》,并对各股室发布信息情况开展常态化监测检查,并及时督促问题整改。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7648

  第二十条第(六)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037

  行政强制

  38

  第二十条第(八)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3.其他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问题 

    一是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公开的时效性还有待完善和加强;二是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和形式还不够充实,扩展性不够强;三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政治素养和业务能力还有提升,工作交接不够全面、不够彻底,导致信息公开工作曾出现迟缓。 

    (二)改进措施 

    一是进一步强化组织领导。进一步明晰职能职责、加强队伍培训、强化监督考核,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深入开展。二是继续充实公开内容,围绕重点领域和社会关切,加强对公众关注度高的热点信息进行梳理,加大清单公开力度,切实提升公开质量和实效。三是进一步增强政府信息的主动公开意识,不断丰富公开内容,创新公开形式,提高公众对政府信息公开的知晓率和参与度。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乌拉特中旗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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