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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拉特中旗人民政府办公室2021年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政务服务局 发布时间:2022年01月20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内蒙古自治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制度》和《巴彦淖尔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制度》的规定,结合我旗实际,对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了梳理、统计和总结,并向全社会公开。本报告全文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部分组成。报告统计期限为202111日起至20211231日止。该报告在乌拉特中旗人民政府网站上公布。(http://www.wltzq.gov.cn)  

  一、总体情况

  2021年,乌拉特中旗政府办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函〔202130号)的规定,全面贯彻《内蒙古自治区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关于印发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内政公发【20211号文件,根据巴彦淖尔市政务公开领导小组有关部署要求,不断提高公开信息的全面性、时效性和规范性。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以加强作风建设、提高行政效率为目标,统筹兼顾,突出重点,加强信息发布,抓好政策解读和回应关切,进一步健全政府信息公开机制和平台建设,全面推进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和结果公开,聚焦人民群众的大小事,切实履行政务公开职责,稳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为全旗经济社会科学发展创造了良好的环境。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1年通过乌拉特中旗政务公开栏主动公开115条,其中办事服务53条,数据发布19条,基层政务公开10条,重大决策8条,疫情防控7条,政策解读4条,政府公报3条,政府信息公开年报1条。

  按照上级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相关要求,发布政府公报,全年共出版《乌拉特中旗政府公报》六期。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乌拉特中旗政府办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依申请公开,从申请的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等环节对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工作进行规范。截止12月底,我办未有依申请公开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乌拉特中旗政府办始终注重加强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保密措施。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对政府信息公开内容进行审核,确保公开信息不涉密,涉密信息不公开。同时,结合办公室工作实际,建立健全政府信息管理工作机制,明确专人负责信息归集和审核,及时公开相关信息,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及时性、科学性和准确性。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将乌拉特中旗政府办信息公开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高度重视信息公开工作,按照政务公开管理体制和工作机制,结合政府办政务公开工作实际,重新调整了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并继续发挥领导小组作为政府办信息公开工作领导作用,推进、指导、协调、监督政府办信息公开工作正常开展。为切实抓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明确专人负责此项工作,将编制发布任务分解细化,落实到人,对各类公开信息要求做到分类规范,目录清晰,及时发布。

  (五)监督保障情况

  一是明确专职人员,专门负责政府信息平台发布工作,对需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必须在信息产生或更新的20个工作日内在网上平台上发布。二是严格了保密审查制度。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切实做好政府信息网上公开前保密审查工作的通知》,明确了保密审查内容、保密审查程序,要求对所有拟公开的政府信息内容逐一进行保密审查,从严把关,确保不涉密和不泄密。同时强化目标考核和责任追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3.其他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乌拉特中旗政府办公室信息公开工作还存在一定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信息更新不够及时;政府信息公开的实效、内容尚不能满足群众的需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进不平衡;未能及时研究解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针对存在的问题,政府办将按照旗级的统一要求,重点采取以下措施推进工作:一是加大信息公开力度。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制度,强化信息公开的责任意识、大局意识、服务意识,确保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及时、准确。二是更好地接受社会公众对信息公开情况的监督。三是大力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增强群众对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认知度。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发生,无其他报告事项。

                                 乌拉特中旗政府办公室

  2022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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