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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拉特中旗民政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政务服务局 发布时间:2023年01月18日

  

  本年度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由乌拉特中旗民政局编制而成。报告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211日起至20221231日止。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乌拉特中旗民政局联系。(地址:乌拉特中旗民政局;邮编:015300;电话:0478-5919810;电子邮箱:wltzqmzj2008@163.com)该报告在乌拉特中旗人民政府网站上公布。网址:http://www.wltzq.gov.cn/

  一、总体情况

  2022年,乌拉特中旗民政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市、旗有关要求,紧密结合民政工作实际,在内容、形式等方面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最大限度保障公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2年,我局通过政务公开平台积极主动发布相关政府信息。公开内容主要包括政策文件、机构职能、领导信息、规划计划、数据发布、权责清单、数据发布、办事服务、财政预决算、政府集中采购、人事信息、重大会议信息、重大决策公开、重点领域以及政策解读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有关规定应当主动公开的其他政府信息。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本年度没有收到群众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事务引发的行政复议情况,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诉讼和申诉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我局建立健全以提供信息为基础,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依申请公开工作制度,对涉及民政业务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全面收集整理后,按照信息公开的具体要求,严格遵循政府信息公开原则,坚持“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公开不涉密,涉密不公开”,及时向社会公开社会救助、社会福利等工作新出台的政策文件和工作进展情况,满足公众的知情权。切实做到依法公开,真实公正,确保政府信息公开的准确性、权威性、完整性和时效性,进一步发挥政府信息平台宣传民政和服务群众的窗口功能。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2022年乌拉特中旗民政局充分运用政府网站和群众便于知晓的方式,全面实行了政府信息公开,积极发挥网络平台的作用,将城乡低保、临时救助、特困供养、婚姻登记等惠民政策的申报、调查、公示、审核和审批流程进行了全方位公开和公示,让服务对象和人民群众及时知晓、了解党和国家制定的的各项惠民政策。推动了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任务的落实,能够更好地为社会公众服务,有力地促进全区民政工作的协调发展和全面进步。

  (五)监督保障

      我局自觉接受社会监督,防止了腐败行为发生,同时与维护群众利益相结合,增强“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意识,提高服务水平,简化办事程序,及时解决了基层群众反映的困难和问题。积极应对旗政务局考核,整体考核情况良好。2022年全局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责任追究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

  2022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问题:一是公开信息的时效性不够强,信息公开更新不够及时;二是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质量还需要进一步加强。

  (二)下一步工作目标

  下一步工作一是加强局信息公开部门与机关内部各股室之间联系,及时将各股室的业务信息进行公开。二是加强学习培训,重点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知识和保密意识的培训,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事项

  根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规定,本年度未收取任何信息处理费。无其他报告事项。

  乌拉特中旗民政局

                                  202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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