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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拉特中旗财政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乌拉特中旗财政局 发布时间:2024年01月22日

  

  乌拉特中旗财政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内蒙古自治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制度》《巴彦淖尔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制度》要求,对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了梳理、统计和总结,并向全社会公开。2023年乌拉特中旗财政局政务公开信息聚焦财政决策、财政政策、财政资金、基本民生等重点领域,主动回应社会关切。结合工作实际,现将我局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2023年,旗财政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内蒙古自治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制度》《巴彦淖尔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制度》的要求,规范公开内容,突出重点领域,不断深化公开内容,强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本报告统计期限为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并在乌拉特中旗人民政府网站上公布。(网址:http://www.wltzq.gov.cn/),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与乌拉特中旗财政局联系(电话:0478-5912439)。

  (一)主动公开情况

  我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进一步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制度规范,及时在旗政务公开网站发布年度财政预算、年度预决算、财政监督、法治政府建设、政府采购、一卡通补贴发放、财政收支情况、上级专项资金下达情况等财政相关信息,做到政策文件、数据信息、资金情况应公开尽公开。2023年,主动公开财政信息49条。其中政策解读2条、财政资金数据15条、规划计划工作总结6条、其他需要公开的信息26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依申请公开,从申请的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等环节对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工作进行规范。我局及时在政务公开网站更新依申请公开条件要素,及时回应群众关切的问题和做好政策解读。2023年,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条,全部按时处理办结。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1.大力推进财政收支情况公开透明。通过宣传展板、现场互动等方式向市民介绍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情况、民生保障、等财政数据。严格政务信息日常管理,拓展了主动向社会公开的信息范围,及时公开政府预算、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年度决算报告及相应报表。

  2.每月编印并免费发放《财政简报》,详细介绍各类数据情况,重点企业税收入库、支出分项目执行情况表等主要经济指标。

  3.严格执行政务信息发布审签制度,明确由专人负责、专人发布和专人管理,确保信息发布的准确性和及时性。严格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同时,认真执行保密制度,确保“上网信息不涉密,涉密信息不上网”,以确保不发生泄密事件的发生。

  (四)平台建设情况

  为进一步推进政务公开工作,我局按上级要求做好政府网站的内容保障工作,及时更新工作动态及资金收支情况。由财政局办公室统筹协调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安排专人对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后台建设统一管理,政务公开信息统一对外发布,有效推动全局政务公开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进一步强化政府信息、财政资金直达基层、财政资金收支情况、法治政府建设等专栏建设,及时对民众关心的财政补贴资金发放情况、2023年边境居民生活补助信息予以公开,接受社会的公开监督。

  (五)监督保障情况

  一是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2023年度我局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导致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2023年我局没有发生违反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事件。

  二是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列入重要工作清单,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按照政务公开管理体制和工作机制,结合我局政务公开工作实际,重新调整了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并继续发挥领导小组作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导部门作用,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全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正常开展。

  三是在信息公开的原则上,坚持“谁公开、谁负责”的原则对公开内容进行发布审查,防止泄密事件的发生。为确保信息的安全性,要求所有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在发布信息之前必须经过保密审核方能进行。并将政务公开工作要点逐项分解到全局12个股室4个二级单位,明确发布要求、责任内容和完成时限。同时,注重对全局干部职工进行保密教育,使他们充分了解保密法规要求,掌握必要的保密知识和技能,增强信息公开工作的全员参与和责任意识,确保信息的安全性和可靠性。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主要问题
  2023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通过完善政府信息编制、审核、检查等措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目前存在的主要问题是:一是上级下达资金动态栏目,更新较少,时效性不强;二是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内容与公众的需求还存在一定差距等等。针对以上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我局将积极采取措施加以改进。
  (二)改进措施
  一是不断完善工作机制,进一步健全财政信息公开与服务相关规章制度、规范工作程序,提高服务水平。
  二是进一步丰富公开内容,增加信息发布栏目,增强信息发布时效,使财政信息及时广惠于民。
  三是整合资源,加强信息的收集、整理,提高公开信息的价值,扩大信息公开范围,以多种形式公开政府信息。
  四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业务学习,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准确、及时、规范,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整体工作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根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规定,本年度未收取任何信息处理费。无其他报告事项。          
  乌拉特中旗财政局
  2024年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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