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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拉特中旗新忽热苏木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新忽热苏木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4年01月23日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内蒙古自治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制度》和《巴彦淖尔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制度》的规定,结合我苏木实际,对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了梳理、统计和总结,并向全社会公开。本报告全文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组成。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该报告在乌拉特中旗政务公开网站上公布。网址:http://www.wltzq.gov.cn/。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与乌拉特中旗新忽热苏木人民政府联系(电话:0478-5615089)

  一、总体情况

  2023年,新忽热苏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根据乌拉特中旗政务公开领导小组有关部署要求,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不断提高公开信息的全面性、时效性和规范性。结合苏木工作实际,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机制,规范运作程序,扎实推进全苏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3年通过乌拉特中旗政务公开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共127条,其中:政府信息公开指南1条,政府信息公开制度6条,概况信息1条,政策文件3条,机构职能1条,规划计划4条,权责清单5条,数据发布48条,办事服务6条,财政预决算1条,行政事业性收费1条,政府集中采购1条,人事信息2条,建议提案办理3条,重大会议信息10条,重大决策预公开1条,重点领域11条,政务新媒体入口1条,政策解读6条,重点业务信息10条,政府信息公开年报1条,基层政务公开3条,政府公报1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根据规范依申请公开,从申请的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等环节对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工作进行规范。截止2023年12月底,新忽热苏木未有依申请公开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一是日常工作中,建立健全了信息公开、收集、审查、处理等制度,所有公开信息由政务公开工作人员主动收集,各站办中心、二级单位按要求上报。二是明确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根据政府信息公开审查机制,按照“先审查,后公开”“一事一审”原则及保密审查的要求,凡是需要公开的政府信息,均由专职人员登记审查,并在信息产生或更新的20个工作日内在网上平台发布。

  (四) 平台建设情况

  一是充分发挥政务公开平台作用。新忽热苏木始终坚持政治引领,不断开拓创新、与时俱进,做好舆论引导,加强正面宣传,始终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对各类政务舆情加强研判,时刻做到以公开促舆情引导,以公开促公众心安,以公开促公正透明二是加强政务新媒体监督管理。2023年,新忽热苏木更加注重政务新媒体内容发布的及时性、权威性和互动性。能够及时在规定时限内更新新媒体信息数,目前,我苏木官方公众号1个,政府门户网站1个公开平台共设置公开栏目34个,其中一级栏目7个,二级栏目25个,三级栏目2,运行状态良好。

  (五)监督保障情况

  一是调整完善了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充实了工作力量,明确了各相关工作人员任务分工,强化了组织保障。二是梳理了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做到了信息公开重点突出、内容明确、更新及时。三是定期组织开展苏木辖区内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工作人员培训,推动工作能力提升。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89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3.其他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我苏木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在政务信息公开方面做了一些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与信息公开工作要求还存在一定差距,主要有:一是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时效性不够强。二是需要进一步加大政策解读力度,扩大解读范围,特别应加强与农牧民生产生活相关的政策和规范性文件的解读。三是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的要求还需提高,广度有待进一步拓宽,深度有待进一步加强。

  针对存在的问题,2024新忽热苏木将按照上级的统一要求,重点采取以下措施推进工作: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加大政府信息更新力度,落实工作目标,做到信息生成与发布保持同步。二是尽可能采用图文、列表等群众易于理解的形式加强对与农牧民生产生活相关政策和规范性文件的解读,多渠道公开,便于公众了解。三是拓展主动公开信息内容的广度和深度,进一步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积极组织广大党员干部深入学习《条例》和相关法律法规,继续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使工作人员全面把握《条例》精神,提高执行《条例》能力,进一步提升工作水平和工作质量。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3年度政府信息处理费收取情况未收取与政府信息公开相关的信息复制、邮寄等费用。

  新忽热苏木人民政府

  2024年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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