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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拉特中旗呼勒斯太苏木人民政府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呼勒斯太苏木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5年01月14日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令第711号)、《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制作。报告内容包括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情况以及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本年度报告电子版可以从乌拉特中旗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wltzq.gov.cn/)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与乌拉特中旗呼勒斯太苏木办公室联系(电话:0478-5612006)。
  一、总体情况
  2024年,乌拉特中旗呼勒斯太苏木人民政府紧紧围绕苏木中心工作,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推进信息公开,深化公开内容,增强公开实效,不断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提高政府信息公开水平,自觉接受群众监督,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实效。切实做好主动公开工作,预决算信息等法定主动公开的内容全部在乌拉特中旗政务公开网站进行了公开。积极提升政府信息获取便利性,积极拓展完善政务公开渠道,充分利用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及时推送各类政务信息,回应社会关切。
  (一)主动公开信息方面
  据统计,呼勒斯太苏木在2024年度共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43条,其中政府信息公开指南1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1条,机构职能1条;工作动态13条;财政预结算2条;其他25条。
  (1)积极通过政府网站、微信公众号、微信群等途径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2)为方便公众及时了解信息,呼勒斯太苏木以微信公众号为载体,明确专人负责网站信息更新工作,及时主动的发布信息,使公众能够通过网络查阅了解苏木的各项工作开展等相关信息。
  (3)明确分管领导,建立信息公开维护责任制。按照“谁提供”“谁审核”“谁负责”的原则。做好信息资源的组织和更新工作,确保信息的全面、及时、实用、安全。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
  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遵循公正、公平、合法、便民原则,不断强化服务意识。严格按照依申请公开制度机制、规范标准进一步规范申请公开办理工作,全年未发生关于政府信息公开提起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
  根据旗委、政府对信息公开工作的统一部署,我苏木成立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工作分工及职责,党建办为具体负责部门。进一步提升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水平,切实保证了政府信息公开的领导力量,并结合实际,提出了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若干措施,明确政务信息发布审核流程,严把审查关,严厉杜绝涉密涉敏信息的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得到了有效的贯彻落实。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方面
  推进线上政务公开,通过政府公开网站、微信公众平台拓展政府信息公开渠道,推动信息公开,提高信息发布、办事服务的整体水平,不定期发布工作动态和公众关注的重点热点动态信息及指南、提醒类消息。2024年在乌拉特中旗政务公开网站发布信息43条,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176条,微信群发布信息96条。
  (五)监督保障方面
  严格落实信息公开审查制度,按照“先审查、后公开”的原则,做好信息发布前保密审查工作,确保公开信息的安全性、真实性和准确性。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4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3.其他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主要表现在:一是工作人员业务能力有待加强;二是公开的内容不够全面。
  (二)改进情况
  针对以上存在的问题,呼勒斯太苏木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了改进:一是积极动员并组织工作人员学习借鉴其他地区成功经验,提升其业务能力和专业素养,从而适应不断变化的政府信息公开需求。二是拓宽公开内容范围,充分利用公开网站、微信公众号、微信群等途径,提高信息发布量,加强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确保所有应公开的信息都被纳入公开范围。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根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规定,本年度未收取任何信息处理费。无其他报告事项。
  呼勒斯太苏木人民政府
  2025年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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