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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拉特中旗巴音乌兰苏木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巴音乌兰苏木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5年01月14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乌拉特中旗政务服务与数据管理局印发的《关于做好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的通知》乌中政数发〔2024〕60号文件要求,结合工作实际,现将2024年我苏木政府信息公开情况报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对202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了梳理、统计和总结,并向全社会公开。本报告由主动公开情况、依申请公开情况、政府信息管理情况、平台建设情况、监督保障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部分组成。报告统计期限为2024年1月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该报告在乌拉特中旗人民政府网站上公布。(http://www.wltzq.gov.cn/),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与乌拉特中旗巴音乌兰苏木联系(电话:0478-5911009)。
  (一) 主动公开情况
  2024年通过各类渠道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共466条:
  一是在微信公众号《天骏圣地巴音乌兰》及巴音乌兰视频号等新媒体软件共发布信息200条。其中新闻动态108次,一周动态58期,每日不间断地推送政策方针、科普知识等,开设了党纪学习教育、“感党恩、听党话、跟党走”、新时代文明实践等重点内容专栏3个,共推送相关内容34篇。
  二是在《乌拉特中旗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发布信息266条。重大决策预公开1条、财政预决算2条、基层政务公开188条,以及重点领域信息公开21条、转载及发布国家、地方各类政策解读信息4条、其它信息公开50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扎实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坚持规范依申请公开接收、登记、办理等各项流程,将依申请公开工作规范化、制定化。2024年,我苏木依申请公开申请0件,受理行政复议申请0件,全年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起行政诉讼。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我苏木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的一系列方针、政策,加强组织领导,提升政府信息公开质量。主要领导总负责,分管领导牵头,各部门协同配合的方式拓宽政府信息来源通道,政务公开人员及时汇总整理信息,统一发布。我苏木政府信息公开严格遵守《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明确具体工作人员和具体工作内容,不定期组织相关工作人员自学政务信息业务知识,确保信息发布有计划、有步骤、有重点。苏木纪委和分管领导定期对信息公开工作情况进行督查指导,落实责任。针对发现的问题及时与相关人员沟通并纠正,全心全力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四)平台建设情况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上级要求,充分发挥乌拉特中旗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第一平台作用,建立健全信息发布机制与信息更新机制。派专人负责平台管理,及时更新公开政府信息,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及时有效。
  (五)监督保障情况
  本苏木认真对照2024年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明确责任分工,根据上级指示,认真盘点栏目信息。建立政务公开领导小组,要求相关工作人员自查自纠,确保政务公开工作规范落实。积极组织负责政府信息公开人员参加旗政府组织的各类政务公开培训会和推进会,提升业务能力。按照要求及时进行自查改正。将政务公开工作标准化、规范化作为今年工作重点目标。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3.其他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问题:
  一是公开工作人员力量薄弱。日常事务繁多,政务公开平台信息收集、审核和发布任务较重,逐渐凸显人力不足等问题,易造成工作衔接不畅。二是政策解读质量有待提高。未严格按照政策背景、出台目的、起草过程、工作任务、创新举措等要素对相关政策进行实质性解读,文件解读形式单一。
  (二)改进情况:
  一是提升工作能力。深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积极参加政务公开培训活动,进一步提高对政务公开重要性及政务公开业务知识的理解和认识,强化工作人员责任意识与业务能力。二是做好日常管理。严格落实上级部门对政务公开工作的各项要求,结合自查及时对发现问题进行整改,持续提升政务公开工作水平。三是提升解读实效。在及时解读出台文件的基础上,丰富解读形式,提高解读质量,力争政策解读实效有新提升。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无其他需要报告事项。
  巴音乌兰苏木人民政府
  2024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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