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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拉特中旗文体旅游广电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乌拉特中旗文体旅游广电局 发布时间:2025年01月15日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五十条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的要求制作,报告内容包括乌拉特中旗文体旅游广电局2024年政府信息总体情况,主动公开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4年1月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乌拉特中旗人民政府官网”( http://www.wltzq.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联系乌拉特中旗文体旅游广电局办公室电话,电话:0478-2625071。

  一、总体情况
  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文体旅游广电局坚持贯彻落实《条例》,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不断完善信息公开制度,拓宽信息公开渠道,丰富信息公开内容,切实保障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4年我局通过微信公众号、官方网站等平台,定期发布文体旅活动信息、项目建设进展、工作成果等主动公开信息466条。其中包括财政资金信息公开、公共服务信息等。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4年,我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但已明确依申请公开的受理机构、申请流程和联系方式,并在官方网站上进行了公示,确保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在需要时能够顺利提出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一是完善制度与目录:依据我局部门职责,进一步优化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健全网络信息公开保密管理制度及信息发布审查机制,严格遵循“涉密不上网、上网不涉密”原则,确保信息安全与规范公开。
  二是明确责任分工:由相应业务负责人专项负责;工作动态信息,则由办公室负责人统筹管理,实现信息管理专人专责。
  三是拓展公开渠道与时效:将政府门户网站与“乌拉特中旗文体旅游广电局”微信公众号作为主要宣传与信息公开平台,做到应公开尽公开。同时,着重提升统计数据、信息及分析的发布时效性,确保公众及时获取最新资讯。
  (四)平台建设情况
  我局无自建网站,为进一步拓宽政府信息公开渠道,积极利用微信公众号、视频号,及时推送工作动态、活动信息等内容,扩大了信息公开的覆盖面和影响力。如微信公众号“乌拉特中旗文体旅游广电局”定期发布各类信息,展示了乌拉特中旗的文体旅资源和活动。
  (五)监督保障情况
  健全监督机制,定期自查自纠,检查内容表述错误、更新不及时等问题,及时删除失效的目录和信息。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对拟公开的信息进行严格的保密审查,确保不泄露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定期对信息公开工作进行检查和评估,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的问题,并将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年度绩效考核,激励各科室和下属单位积极做好信息公开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3.其他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存在问题
  一是信息公开的内容还不够全面深入,部分信息更新不够及时;二是信息公开的形式有待进一步创新,与公众的互动性还需加强;三是工作人员的信息公开意识和业务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
  (二)改进措施
  一是进一步梳理和完善信息公开目录,扩大公开范围,增加公开深度,确保公众关心的信息及时、准确、全面公开;      
  二是创新信息公开形式,如采用图文并茂、视频动画等方式,增强信息的吸引力和可读性,同时加强与公众的互动交流,及时回复公众的咨询和建议;三是加强干部的培训和教育,提高其信息公开意识和业务水平,确保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效率。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根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规定,本年度未收取任何信息处理费。无其他报告事项。
  乌拉特中旗文体旅游广电局
  2024年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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