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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拉特中旗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乌拉特中旗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发布时间:2025年01月15日

 

  一、总体情况

  2024年,在旗委、政府的坚强领导下,乌拉特中旗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遵循“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以加强作风建设、提升服务效能为核心目标,紧密围绕“旗域经济发展”战略,积极履行政府信息公开职责。通过一系列举措,持续提高政府工作透明度,切实保障公民知情权,为全旗经济社会的和谐发展营造良好环境。本报告的统计期限为2024年1月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该报告在乌拉特中旗人民政府网站上公布。该报告在乌拉特中旗人民政府网站上公布。http://www.wltzq.gov.cn/,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与乌拉特中旗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联系(电话:0478-5912688)。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4年我局通过多种渠道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共计88条,其中,旗政务公开网站发布20条,微信公众号推送68条。在公开信息时,我们对每条信息都进行严格审核,确保其内容准确、完整且易懂,以保证信息质量。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我局严格遵循《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规范依申请公开的各个环节,包括申请的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和归档等流程。在数据核实方面,经过内部审核,本年度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件。在处理申请过程中,我们充分注重保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确保整个申请处理过程公开、公正、透明。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我局始终坚持保密与公开并重的原则,严格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对公开信息进行审核,以确保信息的安全性与合规性。
  同时,结合实际工作情况,进一步健全信息管理工作机制,明确专人负责信息的归集、审核与发布工作,从而保障信息的及时性与准确性。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我局不断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致力于构建多元化、立体化的信息公开网络。除了传统的政府网站、政务公开网站外,我们充分利用微信公众号、短视频平台等新媒体工具,拓宽信息传播渠道。例如,通过微信公众号的推送功能,及时向关注用户发送重要的政策信息和工作动态。
  同时,重视政务窗口、政府信息查阅点等实体平台建设,为群众提供便捷的信息查询服务。在政务窗口,安排专人解答群众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的疑问,并提供相关资料查阅服务;在政府信息查阅点,配备齐全的设备和资料,方便群众自主查询所需信息。
  (五)监督保障情况
   1. 组织领导强化。我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将其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本年度重新调整了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各成员的职责分工,进一步加强工作的统筹协调与监督指导能力。
   2. 培训与考核激励。定期参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培训,以提高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和服务水平。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年度绩效考核体系,根据工作完成情况给予相应的奖励或惩罚,激励工作人员积极履行职责。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

  

  

   0

  

   0

 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

  

  

   0

  

   0

  2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3.其他

   0

  

  

   0

  

   0

  

  (七)总计

   2

  0

  0

   0

  0

   0 

  2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
  1.存在问题。部分信息公开的时效性仍有待提高,未能第一时间将最新信息传达给群众。虽然公开内容较为丰富,但部分内容不够深入细致,如政策解读缺乏深度案例分析,群众难以全面理解政策内涵。在群众参与度方面,目前还处于较低水平,群众主动参与信息交流、提出意见和建议的比例较低。
  2.改进措施。针对信息公开时效性问题,建立信息发布倒计时提醒机制,明确每个信息的发布时间节点,确保信息及时发布。深化信息公开内容,在政策解读方面增加更多的案例分析,例如在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解读中,结合本地实际案例,分析政策对房价、市场供需关系的影响,使群众能够更深入地理解政策。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我局根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规定,未收取任何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并且,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及时解答群众疑问,有效维护了政府的良好形象。
  乌拉特中旗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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