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哈河镇被命名为第九批全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
文档来源:融媒体中心 发布时间:2023-12-18
日前,自治区党委统战部、自治区党委宣传部、自治区民委印发决定,命名138个地区和单位为第九批全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示范单位,命名有效期为5年,我旗石哈河镇入选。
拟被命名为第九批全区民族团结进步
示范区示范单位名单(节选)
巴彦淖尔市:
乌拉特前旗
共青团巴彦淖尔市委员会国家税务总局乌拉特后旗税务局
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巴彦淖尔市乌拉特后旗供电分公司
磴口县巴彦高勒镇西环社区
临河区八一乡联丰村
杭锦后旗陕坝小学
杭锦后旗人民检察院
乌拉特中旗石哈河镇
内蒙古五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