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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彦淖尔市生态环境局乌拉特中旗分局关于2026年6月16日作出拟审批项目的公示

  • 来源:巴彦淖尔市生态环境局乌拉特中旗分局
  • 时间:2026-06-17 09: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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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6年6月16日我分局对内蒙古路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乌拉特中旗粉煤灰综合利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6月16日--2026年6月23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478-2641803

通讯地址:巴彦淖尔市生态环境局乌拉特中旗分局3001室

邮    编:015300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项目

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内蒙古路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乌拉特中旗粉煤灰综合利用项目

内蒙古巴彦淖尔市乌拉特中旗区德岭山镇金泉工业园区远鑫镍业公司院内

内蒙古路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内蒙古环享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本项目建设2条粉煤灰综合利用生产线,生产混凝土80万吨/年。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混凝土生产线两条、粉煤灰筒仓6座、水泥筒仓2座,全封闭彩钢料棚1座及其他辅助设施。本项目总投资2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02万元,占总投资51%

1.本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生活污水经厂区玻璃钢化粪池(6m3,渗透系数≤10-7cm/s)预处理后委托环卫部门拉运至巴彦淖尔蒙源水务有限公司污水处理厂处理。2、本项目水泥筒仓、粉煤灰筒仓粉尘,经各仓顶布袋除尘器处理后排放,满足《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无组织排放标准排放要求;碎石存储及卸料粉尘、砂石配料输送扬尘、搅拌机入料口粉尘、运输车辆动力起尘等,通过采取全封闭、喷淋洒水抑尘、脉冲除尘器等措施处理后排放,满足《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无组织排放标准排放要求。项目周边500m范围内无大气环境保护目标,在采取上述措施处理后,项目所排放的废气对周边大气环境的影响较小。3、本项目噪声主要来源于搅拌机、皮带机、运输车辆等机械产生的噪声,建设单位应采取如下措施:(1)禁止夜间施工、生产,昼间生产时应禁止高噪声作业。生产时禁止相关机械刮擦地面等产生刺耳噪声的操作。(2)在同类设备中,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3)加强车间隔声,对各机械设备增设减振基础;(4)加强设备的日常维护管理,维持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转状态,定期检查、维修,不符合要求的要及时更换,避免因设备运转不正常导致噪声的增高等降噪措施。,以保证厂界噪声达标,确保工程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大的影响。采取以上措施后,再通过距离衰减等可保证厂界昼间、夜间噪声不会超过《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项目对周边环境影响不大。生活垃圾经设置在厂区的垃圾桶集中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除尘灰回用于生产中,不外排;筒仓内布袋及搅拌机布袋更换周期为1次/2 年,更换下来的布袋由厂家回收。

巴彦淖尔市生态环境局乌拉特中旗分局

                2026年6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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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彦淖尔市生态环境局乌拉特中旗分局关于2026年6月16日作出拟审批项目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6年06月17日 来源:巴彦淖尔市生态环境局乌拉特中旗分局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6年6月16日我分局对内蒙古路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乌拉特中旗粉煤灰综合利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6月16日--2026年6月23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478-2641803

通讯地址:巴彦淖尔市生态环境局乌拉特中旗分局3001室

邮    编:015300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项目

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内蒙古路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乌拉特中旗粉煤灰综合利用项目

内蒙古巴彦淖尔市乌拉特中旗区德岭山镇金泉工业园区远鑫镍业公司院内

内蒙古路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内蒙古环享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本项目建设2条粉煤灰综合利用生产线,生产混凝土80万吨/年。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混凝土生产线两条、粉煤灰筒仓6座、水泥筒仓2座,全封闭彩钢料棚1座及其他辅助设施。本项目总投资2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02万元,占总投资51%

1.本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生活污水经厂区玻璃钢化粪池(6m3,渗透系数≤10-7cm/s)预处理后委托环卫部门拉运至巴彦淖尔蒙源水务有限公司污水处理厂处理。2、本项目水泥筒仓、粉煤灰筒仓粉尘,经各仓顶布袋除尘器处理后排放,满足《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无组织排放标准排放要求;碎石存储及卸料粉尘、砂石配料输送扬尘、搅拌机入料口粉尘、运输车辆动力起尘等,通过采取全封闭、喷淋洒水抑尘、脉冲除尘器等措施处理后排放,满足《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无组织排放标准排放要求。项目周边500m范围内无大气环境保护目标,在采取上述措施处理后,项目所排放的废气对周边大气环境的影响较小。3、本项目噪声主要来源于搅拌机、皮带机、运输车辆等机械产生的噪声,建设单位应采取如下措施:(1)禁止夜间施工、生产,昼间生产时应禁止高噪声作业。生产时禁止相关机械刮擦地面等产生刺耳噪声的操作。(2)在同类设备中,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3)加强车间隔声,对各机械设备增设减振基础;(4)加强设备的日常维护管理,维持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转状态,定期检查、维修,不符合要求的要及时更换,避免因设备运转不正常导致噪声的增高等降噪措施。,以保证厂界噪声达标,确保工程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大的影响。采取以上措施后,再通过距离衰减等可保证厂界昼间、夜间噪声不会超过《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项目对周边环境影响不大。生活垃圾经设置在厂区的垃圾桶集中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除尘灰回用于生产中,不外排;筒仓内布袋及搅拌机布袋更换周期为1次/2 年,更换下来的布袋由厂家回收。

巴彦淖尔市生态环境局乌拉特中旗分局

                2026年6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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