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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拉特中旗征地区片综合地价调整更新工作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公示

  • 来源:​乌拉特中旗自然资源局
  • 时间:2026-07-17 17: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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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全面掌握社会各界对“乌拉特中旗征地区片综合地价调整更新工作”社会稳定风险方面的意见和建议,规范开展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从源头防范化解征地领域矛盾纠纷,保障征地工作平稳有序实施。依据《内蒙古自治区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实施办法》(内党办发〔2021〕7号)、《内蒙古自治区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操作规程(试行)》(内稳发〔2016〕1号)相关规定,现将本事项的基本情况及所涉及的内容进行公示,广泛征询社会公众意见建议。

一、基本情况

(一)政策依据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规定:“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应当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根据《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调整公布工作的函》《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建立全国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数据库的通知》(自然资办函〔2020〕1698号)及《内蒙古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关于开展全区征地区片综合地价调整更新工作的通知》(内自然资字〔2026〕21号)有关要求,组织开展乌拉特中旗征地区片综合地价调整更新工作。

(二)适用范围

本次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测算范围为乌拉特中旗行政辖区范围内的全部集体农用地。

二、决策事项可能产生的影响变化

本次区片综合地价调整,结合全旗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地价变动、政策导向等因素,依法依规对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成果进行调整更新。本次决策事项总体上有利于保护农民合法权益、规范征地秩序和优化土地资源配置,社会正效益显著。但同时,也存在引发局部性、个体性社会矛盾和经济成本提升的风险。本次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将重点针对上述风险点进行研判,并制定相应的预防和化解措施,保障政策落地平稳可控。

三、征求公众意见范围及主要事项

(一)征求公众意见范围

本事项实施可能影响的全部利益相关方,包括辖区内农牧民、村集体经济组织、各苏木镇(中心、公司)及其他关心本工作的公民、法人、社会组织。

(二)征求公众意见主要事项

对该决策事项的了解程度;对该决策事项持何种态度;对该决策事项有何种利益诉求;对该决策事项可能产生的不稳定因素及防范化解措施有何种意见和建议;其他与本事项社会稳定风险相关的各类意见、诉求及改进建议。

四、征求公众意见形式和注意事项

(一)征求公众意见的形式

在公示期内,民众可直接向乌拉特中旗自然资源局反馈针对乌拉特中旗征地区片综合地价调整更新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的看法与建议。

(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主体单位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乌拉特中旗自然资源局

地址:乌拉特中旗海流图镇

联系人:吕乐        联系电话:0478-7139064

(三)注意事项

1.公众在提出意见时,应本着客观、公正的原则。

2.提交意见建议时,请务必写明联系方式,便于工作人员核实情况、及时答复反馈;未留存有效联系方式的意见,不予回访答复。

3.意见反馈可通过现场来访、电话沟通等方式提交,公示期内工作日均可受理。

五、公示周期

本公示发布之日起,公示周期15个自然日,公示期内接受全社会意见征集,逾期不再受理本次稳评相关意见。


乌拉特中旗自然资源局

2026年7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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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拉特中旗征地区片综合地价调整更新工作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公示

发布日期:2026年07月17日 来源:​乌拉特中旗自然资源局


为全面掌握社会各界对“乌拉特中旗征地区片综合地价调整更新工作”社会稳定风险方面的意见和建议,规范开展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从源头防范化解征地领域矛盾纠纷,保障征地工作平稳有序实施。依据《内蒙古自治区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实施办法》(内党办发〔2021〕7号)、《内蒙古自治区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操作规程(试行)》(内稳发〔2016〕1号)相关规定,现将本事项的基本情况及所涉及的内容进行公示,广泛征询社会公众意见建议。

一、基本情况

(一)政策依据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规定:“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应当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根据《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调整公布工作的函》《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建立全国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数据库的通知》(自然资办函〔2020〕1698号)及《内蒙古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关于开展全区征地区片综合地价调整更新工作的通知》(内自然资字〔2026〕21号)有关要求,组织开展乌拉特中旗征地区片综合地价调整更新工作。

(二)适用范围

本次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测算范围为乌拉特中旗行政辖区范围内的全部集体农用地。

二、决策事项可能产生的影响变化

本次区片综合地价调整,结合全旗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地价变动、政策导向等因素,依法依规对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成果进行调整更新。本次决策事项总体上有利于保护农民合法权益、规范征地秩序和优化土地资源配置,社会正效益显著。但同时,也存在引发局部性、个体性社会矛盾和经济成本提升的风险。本次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将重点针对上述风险点进行研判,并制定相应的预防和化解措施,保障政策落地平稳可控。

三、征求公众意见范围及主要事项

(一)征求公众意见范围

本事项实施可能影响的全部利益相关方,包括辖区内农牧民、村集体经济组织、各苏木镇(中心、公司)及其他关心本工作的公民、法人、社会组织。

(二)征求公众意见主要事项

对该决策事项的了解程度;对该决策事项持何种态度;对该决策事项有何种利益诉求;对该决策事项可能产生的不稳定因素及防范化解措施有何种意见和建议;其他与本事项社会稳定风险相关的各类意见、诉求及改进建议。

四、征求公众意见形式和注意事项

(一)征求公众意见的形式

在公示期内,民众可直接向乌拉特中旗自然资源局反馈针对乌拉特中旗征地区片综合地价调整更新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的看法与建议。

(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主体单位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乌拉特中旗自然资源局

地址:乌拉特中旗海流图镇

联系人:吕乐        联系电话:0478-7139064

(三)注意事项

1.公众在提出意见时,应本着客观、公正的原则。

2.提交意见建议时,请务必写明联系方式,便于工作人员核实情况、及时答复反馈;未留存有效联系方式的意见,不予回访答复。

3.意见反馈可通过现场来访、电话沟通等方式提交,公示期内工作日均可受理。

五、公示周期

本公示发布之日起,公示周期15个自然日,公示期内接受全社会意见征集,逾期不再受理本次稳评相关意见。


乌拉特中旗自然资源局

2026年7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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