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情况及工作目标
2020年7月,自然资源部下发我旗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图斑共计1906个。其中,2013年1月1日至2020年7月3日期间,未依法依规办理用地手续或用地手续不全、占用耕地建设的非住宅类房屋问题图斑39个,涉及耕地面积43.6亩。
按照上级工作要求,2026年12月底前完成不低于70%的存量问题整治,2027年6月底前实现全部问题整改完成。
二、分类整改处置措施
针对39个非住宅类房屋问题图斑,结合实际研判,分三类推进整改。
(一)完善用地手续类(27个)
加强政策指导与业务服务,督促用地单位或个人在规定期限内补办设施农用地、简易房前屋后备案等相关手续。对涉及永久基本农田划定不实需要调整的,主动对接上级业务部门,争取纳入核实处置和调整补划计划,待条件成熟后及时完善用地手续。
责任单位:相关苏木镇、林业和草原局、农牧和科技局、水利局、文体旅游广电局、自然资源局
完成时限:2026年6月底前
(二)组卷报批类(2个)
加强与上级自然资源、林草、发改等部门沟通对接,加快补齐项目立项、规划调整、用地预审、占补平衡等前期要件,全力推进组卷报批工作,尽早取得合法用地批复文件。
责任单位:相关苏木镇、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林业和草原局、农牧和科技局、水利局、文体旅游广电局、交通运输局、自然资源局
完成时限:2026年12月底前
(三)拆除复耕类(10个)
坚持严格耕地保护要求,依法编制拆除复耕专项方案,明确责任主体、拆除时限以及复垦标准,组织力量集中攻坚整改。对拒不配合、拆除难度大的,提请旗政府组织多部门开展联合执法,确保拆除到位,同步实施土地复耕复绿,恢复土地种植条件,保障耕地数量不减少、质量有提升。
责任单位:相关苏木镇、人民法院、公安局、甘其毛都口岸加工园区管理委员会、自然资源局、网信办
完成时限:2026年12月底前
三、工作要求
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各苏木镇、旗直相关部门要充分认清整治工作的重要性与紧迫性,统一思想行动,严格落实中央、自治区决策部署,抓实抓细整改各项任务。
二是坚持依法依规,分类稳妥处置。严格依照法律法规政策界定问题,杜绝“一刀切”处置。严厉打击违法占用耕地行为,同时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历史遗留问题实事求是区分处理,新增乱占耕地建房问题坚持零容忍。符合补办条件的简化流程优化服务;确需拆除的做实做细群众工作,维护社会大局稳定。
三是明确职责分工,密切协作配合。旗自然资源局承担牵头协调、政策指导、督促检查职责;旗农牧和科技局做好设施农用地备案、复耕验收等配合工作;各相关苏木镇压实属地责任,负责整改工作具体实施;发改、林草、生态环境、住建、交通、水利等部门按职能协同推进,凝聚工作合力。发现党员、公职人员存在违法违纪情形的,及时移送纪检监察机关处置。
四是严格时限要求,倒排工期推进。各苏木镇对照问题清单逐项细化整改方式、责任人和完成时限,建立整改台账,实行挂图作战、销号管理。旗政府办公室按月通报整改进度,对推进滞后单位开展约谈提醒,保障任务按期落地。
五是加强宣传引导,营造良好氛围。依托广播、电视、网络、村嘎查公示栏等渠道,普及耕地保护法律规定以及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八不准”,公开曝光典型违法案例,回应群众关切,引导群众自觉保护耕地。
四、保障机制
(一)加强执法保障
建立苏木镇、自然资源、农牧、公安等部门联合执法机制,针对拆除复耕工作制定专项执法预案,公安机关依法处置阻碍执法、暴力抗法行为。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保证整改各环节事实清楚、程序合法、法律适用准确。
(二)加强宣传保障
旗级融媒体平台开设耕地保护专题专栏,宣传土地管理法、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八不准”等内容;在苏木镇、村嘎查张贴整改公告、宣传海报。组织包村干部、网格员入户开展政策宣讲,解答群众疑问,重点做好拆除复耕涉及农户的思想引导。筛选拒不整改、顶风违法典型案例公开曝光,发挥警示震慑效果。
(三)强化督导考核
由政府办督查室联合自然资源等部门组建专项督查组,采取“四不两直”方式实地核查整改成效,重点核查拆除复耕真实性、手续办理进度,排查虚假整改、敷衍整改问题。落实周报告、月通报、季调度工作制度,旗自然资源局汇总调度进度并向旗政府报送情况,旗政府办公室按月通报全旗整改情况。将整治工作纳入苏木镇和相关部门年度绩效考核。对推进不力、推诿扯皮、进度滞后的,约谈单位主要负责人;对履职不到位造成耕地流失、引发重大问题的严肃追责;党员、公职人员参与违法占地建房或干预整改的,移送纪检监察机关从严查处。

蒙古文版
无障碍浏览
长者模式



蒙公网安备 1508240200011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