便民新政|公积金新增3项提取业务
为持续推进政务服务便利化,切实减轻群众资金压力,进一步发挥住房公积金民生保障作用,减轻群众住房相关消费压力,巴彦淖尔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出台新政,自2026年5月18日起,正式新增三项公积金提取业务,缴存职工取暖缴费、房屋维修、购房缴税均可依规提取公积金。
一、办理前置条件
办理以上三项提取业务,需同时满足:缴存人无未结清住房公积金贷款,且个人公积金账户无冻结限制。
二、三项新增提取业务详情
(一)自住住房采暖费提取
可提取公积金支付本人、配偶、父母、子女位于巴彦淖尔市内自住住房采暖费用。
提取套数:每年最多可提取两套房屋取暖费
办理时限:取暖费发票开具之日起1年内有效
提取额度:不超过实际缴纳取暖费用总额
采暖费提取必备材料:
1. 夫妻双方身份证原件
2. 本人一类银行卡(不支持农村信用社银行卡)
3. 结婚证原件
4. 不动产权证书或购房合同
5. 取暖费增值税正规发票(缴费小票、收据等凭证不予受理)
6. 房屋为父母/子女名下额外材料:
① 同一户口本:携带户口本、父母/子女身份证;
② 不在同一户口本:需提供亲属身份证+派出所开具的户籍证明、父母/子女身份证
(二)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提取
可提取公积金缴纳本人、配偶、父母、子女本市自住住房住宅专项维修资金。
办理时限:缴费票据开具之日起5年内有效
提取额度:不超过实际缴纳维修资金总额
(三)购房契税提取
可提取公积金缴纳本人、配偶、父母、子女本市自住住房购房契税。
办理时限:契税发票开具之日起5年内有效
提取额度:不超过实际缴纳契税总额
重要提示:三项提取业务额度相互独立,提取金额均不得超过实际缴费金额。
三、本地办事指引
办理地点:巴彦淖尔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乌拉特中旗管理部/乌拉特中旗政务服务中心二楼公积金窗口
温馨提醒:办理业务务必携带正规增值税发票,非正规票据无法办理提取业务。
下一步,乌拉特中旗政务服务中心将持续加大公积金提取系列政策宣传力度,通过大厅展板、线上直播、公众号推送、窗口一对一讲解、社区上门宣讲等多渠道普及三类提取业务细则;优化综合窗口受理流程,配齐业务明白纸、办事流程图,落实首问负责、一次性告知、帮办代办服务机制,线上同步更新办事指南,拓宽网办渠道,以标准化、暖心化政务服务,切实把公积金惠民政策落到实处,不断提升群众办事获得感与满意度。
便民新政|公积金新增3项提取业务
为持续推进政务服务便利化,切实减轻群众资金压力,进一步发挥住房公积金民生保障作用,减轻群众住房相关消费压力,巴彦淖尔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出台新政,自2026年5月18日起,正式新增三项公积金提取业务,缴存职工取暖缴费、房屋维修、购房缴税均可依规提取公积金。
一、办理前置条件
办理以上三项提取业务,需同时满足:缴存人无未结清住房公积金贷款,且个人公积金账户无冻结限制。
二、三项新增提取业务详情
(一)自住住房采暖费提取
可提取公积金支付本人、配偶、父母、子女位于巴彦淖尔市内自住住房采暖费用。
提取套数:每年最多可提取两套房屋取暖费
办理时限:取暖费发票开具之日起1年内有效
提取额度:不超过实际缴纳取暖费用总额
采暖费提取必备材料:
1. 夫妻双方身份证原件
2. 本人一类银行卡(不支持农村信用社银行卡)
3. 结婚证原件
4. 不动产权证书或购房合同
5. 取暖费增值税正规发票(缴费小票、收据等凭证不予受理)
6. 房屋为父母/子女名下额外材料:
① 同一户口本:携带户口本、父母/子女身份证;
② 不在同一户口本:需提供亲属身份证+派出所开具的户籍证明、父母/子女身份证
(二)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提取
可提取公积金缴纳本人、配偶、父母、子女本市自住住房住宅专项维修资金。
办理时限:缴费票据开具之日起5年内有效
提取额度:不超过实际缴纳维修资金总额
(三)购房契税提取
可提取公积金缴纳本人、配偶、父母、子女本市自住住房购房契税。
办理时限:契税发票开具之日起5年内有效
提取额度:不超过实际缴纳契税总额
重要提示:三项提取业务额度相互独立,提取金额均不得超过实际缴费金额。
三、本地办事指引
办理地点:巴彦淖尔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乌拉特中旗管理部/乌拉特中旗政务服务中心二楼公积金窗口
温馨提醒:办理业务务必携带正规增值税发票,非正规票据无法办理提取业务。
下一步,乌拉特中旗政务服务中心将持续加大公积金提取系列政策宣传力度,通过大厅展板、线上直播、公众号推送、窗口一对一讲解、社区上门宣讲等多渠道普及三类提取业务细则;优化综合窗口受理流程,配齐业务明白纸、办事流程图,落实首问负责、一次性告知、帮办代办服务机制,线上同步更新办事指南,拓宽网办渠道,以标准化、暖心化政务服务,切实把公积金惠民政策落到实处,不断提升群众办事获得感与满意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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