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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乌拉特中旗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第4号建议的答复

  • 来源:乌拉特中旗人民政府办公室
  • 时间:2026-04-10 09: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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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军军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加强电动车交通管理的建议》,我办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实行常态化路面严管机制

  旗交管大队将严格落实“路长制”“网格化”“机动化”勤务。每周对海流图12条主干街道、11处主要路口和学校周边道路开展现场执法管理不少于2次。交管大队公路中队每月将对辖区国省道主干公路和乌加河、德岭山、石哈河镇现场执法管理不少于2次。对发生涉及电动车事故的路段、路口,交管大队持续开展不少于1周的现场执法管理,且每次现场执法管理时间不少于4小时。在现场执法管理中,交管大队将严格查纠骑行电动车闯红灯、违法载人、逆向行驶、不按规定车道行驶、不戴安全头盔、改装电动非机动车上路行驶等行为,保持良好交通秩序。

  二、建立道路隐患排查机制

  对涉及电动车人员伤亡的交通事故,交管大队将排查交通标志、标线、信号灯、停车泊位等设施使用是否存在问题,道路基础设施是否完善,是否存在绿化、杆件等影响行车安全视线问题,建立排查台账。对涉及住建、城市管理、市场监管、园林绿化等部门的,由交管大队书面通报相关部门,并跟踪整改情况。对事故易发、交通乱点、堵点,增设机非隔离护栏、交通标志、标线、信号灯、减速带等设施。

  三、实现针对性交通安全警示教育

  加强电动自行车交通违法现场教育,在海流图4处主要街口、学校周边道路设立5处“交通安全教育站”“非机动车行人非现场执法”“非机动车和行人违法行为曝光大屏”,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通过宣讲交通法规,开展事故警示教育,告知提醒、劝导纠正等方式,对违法电动自行车骑乘人员开展现场警示教育,将录制、编写电动自行车安全驾驶宣传片、安全手册,在交通安全教育站、路口违法曝光大屏、交通安全劝导站等播放、发放,开展安全操作、文明行车常识等宣传教育。增强群众交通文明意识,凡发生涉及电动自行车交通死亡事故的,将通过制作展板、录制视频等方式,在发生事故地周边道路、社区、集镇开展不少于1周的案例警示宣传,用身边人的事故案例教育群众。

  四、强化重点行业交通安全要点

  旗交管大队将积极督导快递、外卖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把电动自行车交通安全纳入内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明确安全责任人,与从业人员签订交通安全承诺书,实行“一人一车一证一码”统一管理制度,将从业人员交通违法和交通事故情况纳入考核,每月向行业主管部门、行业协会、企业通报从业人员交通违法、事故情况,建立企业、从业人员红黑榜,每月向社会公布。

  五、健全协同共治长效机制,落实属地管理责任

  旗交管大队将积极推动将电动自行车交通安全综合治理工作纳入文明城市、文明单位、文明家庭、文明校园、文明村镇等创建评价内容,实行电动自行车安全文明指数管理,以苏木、镇场、街道、社区实有人口数,以千人事故率、千人违法率为指标,设立电动车交通安全文明指数绿、黄、红“三色图”,对指数评为红色的,挂牌督办,限期整改。主动协调文明办、团委等部门,学生、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以及文明交通志愿者,积极开展文明劝导活动,及时劝阻、纠正电动自行车交通违法行为。     

  乌拉特中旗交管大队

  2025年8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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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乌拉特中旗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第4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日期:2026年04月10日 来源:乌拉特中旗人民政府办公室

  

潘军军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加强电动车交通管理的建议》,我办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实行常态化路面严管机制

  旗交管大队将严格落实“路长制”“网格化”“机动化”勤务。每周对海流图12条主干街道、11处主要路口和学校周边道路开展现场执法管理不少于2次。交管大队公路中队每月将对辖区国省道主干公路和乌加河、德岭山、石哈河镇现场执法管理不少于2次。对发生涉及电动车事故的路段、路口,交管大队持续开展不少于1周的现场执法管理,且每次现场执法管理时间不少于4小时。在现场执法管理中,交管大队将严格查纠骑行电动车闯红灯、违法载人、逆向行驶、不按规定车道行驶、不戴安全头盔、改装电动非机动车上路行驶等行为,保持良好交通秩序。

  二、建立道路隐患排查机制

  对涉及电动车人员伤亡的交通事故,交管大队将排查交通标志、标线、信号灯、停车泊位等设施使用是否存在问题,道路基础设施是否完善,是否存在绿化、杆件等影响行车安全视线问题,建立排查台账。对涉及住建、城市管理、市场监管、园林绿化等部门的,由交管大队书面通报相关部门,并跟踪整改情况。对事故易发、交通乱点、堵点,增设机非隔离护栏、交通标志、标线、信号灯、减速带等设施。

  三、实现针对性交通安全警示教育

  加强电动自行车交通违法现场教育,在海流图4处主要街口、学校周边道路设立5处“交通安全教育站”“非机动车行人非现场执法”“非机动车和行人违法行为曝光大屏”,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通过宣讲交通法规,开展事故警示教育,告知提醒、劝导纠正等方式,对违法电动自行车骑乘人员开展现场警示教育,将录制、编写电动自行车安全驾驶宣传片、安全手册,在交通安全教育站、路口违法曝光大屏、交通安全劝导站等播放、发放,开展安全操作、文明行车常识等宣传教育。增强群众交通文明意识,凡发生涉及电动自行车交通死亡事故的,将通过制作展板、录制视频等方式,在发生事故地周边道路、社区、集镇开展不少于1周的案例警示宣传,用身边人的事故案例教育群众。

  四、强化重点行业交通安全要点

  旗交管大队将积极督导快递、外卖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把电动自行车交通安全纳入内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明确安全责任人,与从业人员签订交通安全承诺书,实行“一人一车一证一码”统一管理制度,将从业人员交通违法和交通事故情况纳入考核,每月向行业主管部门、行业协会、企业通报从业人员交通违法、事故情况,建立企业、从业人员红黑榜,每月向社会公布。

  五、健全协同共治长效机制,落实属地管理责任

  旗交管大队将积极推动将电动自行车交通安全综合治理工作纳入文明城市、文明单位、文明家庭、文明校园、文明村镇等创建评价内容,实行电动自行车安全文明指数管理,以苏木、镇场、街道、社区实有人口数,以千人事故率、千人违法率为指标,设立电动车交通安全文明指数绿、黄、红“三色图”,对指数评为红色的,挂牌督办,限期整改。主动协调文明办、团委等部门,学生、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以及文明交通志愿者,积极开展文明劝导活动,及时劝阻、纠正电动自行车交通违法行为。     

  乌拉特中旗交管大队

  2025年8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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