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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乌拉特中旗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第8号建议的答复

  • 来源:乌拉特中旗人民政府办公室
  • 时间:2026-04-10 09: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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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雅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破解物业困局的建议》(第8号)已收悉,针对您提出的“严格项目验收,化解遗留隐患”“明确职责分工,完善服务体制”“强化监管力度,细化服务收费”“加强宣传引导,提升认知认可”的建议,现答复如下:

  一、严格项目验收,化解遗留隐患

  在竣工验收方面,我们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以及工程建设强制性条文、施工验收规范和质量评定标准,依照法定程序对验收的组织形式、程序和执行标准以及图纸要求等进行现场监督,对小区内的停车位、草坪绿化等附属设施会组织住建局、自然资源局进行联合验收,对于不符合规划要求的坚决不予验收。

  二、明确责任分工,完善服务体制

  按照自治区住建厅《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住宅物业服务全覆盖提品质三年行动方案〉的通知》文件精神,制定《全旗苏木乡镇(街道)履行物业管理、老旧小区改造等职责事项清单》,明确职能部门、属地政府及社区责任分工。一是通过物业管理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行动,通过小区日常巡查、12345政务服务热线、邮箱投诉受理等方式,累计整治物业服务区域充电车棚未配备灭火器等问题9项,进一步促进物业管理行业规范发展,强化物业管理服务的规范化、精细化、智能化、专业化、市场化水平;二是构建专业平台,成立物业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联合人民法院创新开展“专业讲学一堂课”与“进小区实践课”相结合的培训,有效提升各社区书记、物业项目负责人等关键主体的法治思维、专业素养及纠纷化解能力,确保了群众诉求有人接、问题有人管、纠纷有人调;三是充分发挥党组织在基层治理中的核心引领作用,物业行业党支部与物业协会党支部积极担当作为,针对居民反映强烈、亟待解决的公共设施维修难题,创新搭建“党组织引领、多元主体参与”的民主协商议事平台,组织召开由主管部门、社区、物业、业委会、业主代表参与的议事会,办理宝润园小区老旧自来水水泵更换工程、宁馨园小区楼栋外墙保温层脱落修复及电力小区楼栋房檐脱落修复等民生实事,显著增强了居民对党组织的信任感和对社区治理的参与感、获得感、幸福感,切实将党的组织优势转化为强大的基层治理效能,让群众真切感受到温暖和实惠就在“家门口”。

  三、强化监管力度,细化物业服务体制

  一是完善制度体系,房屋产权交易中心先后印发《关于印发乌拉特中旗物业服务企业季度考核办法的通知》(乌中房产发〔2025〕33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住宅物业服务公开公示内容的通知》(乌中房产发〔2025〕35号),为规范服务行为提供了制度依据。二是深化专项整治,针对物业服务履约不到位、侵占业主公共收益等问题开展集中治理,切实保障业主权益,取得阶段性成效。三是推动联合执法,常态化开展“飞线”充电、乱停车、占用消防通道等违法违规行为治理,通过执法进小区、多部门联动提升了小区综合环境。四是加强行业监管,通过季度考核对物业服务企业的服务质量、投诉处理、保洁保安、车辆管理及公共设施维护等开展督查,推动“住宅物业服务全覆盖提品质三年行动”有序实施。五是健全信用机制,完成2024年度物业服务信用等级评价评分工作,并通过“内蒙古自治区物业服务市场监管和诚信一体化平台”向社会公布企业红黑榜、招投标信息、合同履行情况及不良信用记录,强化了社会监督。

  四、加强宣传引导,提升认知认可

  以宣传贯彻《内蒙古自治区物业管理条例》为主线,积极普及物业管理相关政策与知识,累计发放宣传手册600余份,有效夯实居民认知基础。同时,精心组织2025年度“美好家园”“最美物业人”及“优秀小区当家人”等先进典型选树活动,通过讲述物业管理中的感人故事与模范事迹,树立学习标杆,营造崇尚先进、见贤思齐的积极氛围,凝聚行业正能量。在宣传渠道上,坚持线上线下相结合,充分利用社区公告栏、各类网络平台及微信公众号等多种媒介进行广泛传播与互动,构建立体化宣传矩阵,确保信息传递的覆盖面与渗透力,持续提升居民对物业管理工作的理解、认同与支持。

  乌拉特中旗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8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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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乌拉特中旗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第8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日期:2026年04月10日 来源:乌拉特中旗人民政府办公室

  

图雅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破解物业困局的建议》(第8号)已收悉,针对您提出的“严格项目验收,化解遗留隐患”“明确职责分工,完善服务体制”“强化监管力度,细化服务收费”“加强宣传引导,提升认知认可”的建议,现答复如下:

  一、严格项目验收,化解遗留隐患

  在竣工验收方面,我们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以及工程建设强制性条文、施工验收规范和质量评定标准,依照法定程序对验收的组织形式、程序和执行标准以及图纸要求等进行现场监督,对小区内的停车位、草坪绿化等附属设施会组织住建局、自然资源局进行联合验收,对于不符合规划要求的坚决不予验收。

  二、明确责任分工,完善服务体制

  按照自治区住建厅《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住宅物业服务全覆盖提品质三年行动方案〉的通知》文件精神,制定《全旗苏木乡镇(街道)履行物业管理、老旧小区改造等职责事项清单》,明确职能部门、属地政府及社区责任分工。一是通过物业管理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行动,通过小区日常巡查、12345政务服务热线、邮箱投诉受理等方式,累计整治物业服务区域充电车棚未配备灭火器等问题9项,进一步促进物业管理行业规范发展,强化物业管理服务的规范化、精细化、智能化、专业化、市场化水平;二是构建专业平台,成立物业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联合人民法院创新开展“专业讲学一堂课”与“进小区实践课”相结合的培训,有效提升各社区书记、物业项目负责人等关键主体的法治思维、专业素养及纠纷化解能力,确保了群众诉求有人接、问题有人管、纠纷有人调;三是充分发挥党组织在基层治理中的核心引领作用,物业行业党支部与物业协会党支部积极担当作为,针对居民反映强烈、亟待解决的公共设施维修难题,创新搭建“党组织引领、多元主体参与”的民主协商议事平台,组织召开由主管部门、社区、物业、业委会、业主代表参与的议事会,办理宝润园小区老旧自来水水泵更换工程、宁馨园小区楼栋外墙保温层脱落修复及电力小区楼栋房檐脱落修复等民生实事,显著增强了居民对党组织的信任感和对社区治理的参与感、获得感、幸福感,切实将党的组织优势转化为强大的基层治理效能,让群众真切感受到温暖和实惠就在“家门口”。

  三、强化监管力度,细化物业服务体制

  一是完善制度体系,房屋产权交易中心先后印发《关于印发乌拉特中旗物业服务企业季度考核办法的通知》(乌中房产发〔2025〕33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住宅物业服务公开公示内容的通知》(乌中房产发〔2025〕35号),为规范服务行为提供了制度依据。二是深化专项整治,针对物业服务履约不到位、侵占业主公共收益等问题开展集中治理,切实保障业主权益,取得阶段性成效。三是推动联合执法,常态化开展“飞线”充电、乱停车、占用消防通道等违法违规行为治理,通过执法进小区、多部门联动提升了小区综合环境。四是加强行业监管,通过季度考核对物业服务企业的服务质量、投诉处理、保洁保安、车辆管理及公共设施维护等开展督查,推动“住宅物业服务全覆盖提品质三年行动”有序实施。五是健全信用机制,完成2024年度物业服务信用等级评价评分工作,并通过“内蒙古自治区物业服务市场监管和诚信一体化平台”向社会公布企业红黑榜、招投标信息、合同履行情况及不良信用记录,强化了社会监督。

  四、加强宣传引导,提升认知认可

  以宣传贯彻《内蒙古自治区物业管理条例》为主线,积极普及物业管理相关政策与知识,累计发放宣传手册600余份,有效夯实居民认知基础。同时,精心组织2025年度“美好家园”“最美物业人”及“优秀小区当家人”等先进典型选树活动,通过讲述物业管理中的感人故事与模范事迹,树立学习标杆,营造崇尚先进、见贤思齐的积极氛围,凝聚行业正能量。在宣传渠道上,坚持线上线下相结合,充分利用社区公告栏、各类网络平台及微信公众号等多种媒介进行广泛传播与互动,构建立体化宣传矩阵,确保信息传递的覆盖面与渗透力,持续提升居民对物业管理工作的理解、认同与支持。

  乌拉特中旗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8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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