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5年04月03日
来源:农牧和科技局
按照自治区党委政府和市委政府要求,为切实履行好农药行业的监管责任和强化企业主体责任的落实,确保全旗农药安全生产及设施农业用药安全,有效防范了农药生产企业安全事故和蔬菜、瓜果等鲜食农产品安全事件的发生。4月1日至2日,按照《农药管理条例》赋予的职责,在农药生产、经营和使用高峰期,乌拉特中旗现代农牧事业发展中心抽调专业技术人员组
成检查组,对辖区内设施农业园区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同步推进农药经营门店专项检查行动,全力守护农产品质量安全和农业生产安全。
一、聚焦重点领域,严查风险隐患
检查组坚持“边查边改、立查立改”原则,4月1日至2日对已检查的23家农药经营企业和5户设施农业种植主体,重点检查:
1、使用环节:农药安全间隔期执行、购买及使用记录台账、禁限用农药管控情况,严禁超范围过量使用农药;
2、经营环节:门店安全管理制度、仓储通风消防设施、是否存在“前店后宅”违规现象,以及假冒伪劣农药销售行为;
3、责任落实:企业主要负责人履职情况、应急处置预案制定及安全隐患自查整改闭环管理。
二、强化问题曝光,压实整改责
针对检查中发现的个别经营场所消防器材配备不足、用药记录不规范等问题,检查组现场提出整改意见并,要求限期整改到位。
下一步,乌拉特中旗现代农牧事业发展中心将持续开展农药安全专项检查“回头看”,跟踪督导问题整改,加大检查力度,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确保我旗农药行业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向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