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拉特中旗:用好少数民族发展任务资金 助推乡村全面振兴
发布日期:2025年02月28日
来源:融媒体中心
近年来,乌拉特中旗始终坚持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把用好用活民族发展资金、发挥好项目效益作为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重点工作来抓,全面改善地区生产生活条件,助推乡村全面振兴。
走进海流图镇巴仁宝勒格村樱桃产业园,一棵棵枝繁叶茂的樱桃树上硕果累累,红润饱满、晶莹剔透的大樱桃娇艳欲滴、挂满枝头。巴仁宝勒格村坚持特色产业引领,通过“基地+合作社+农户”新模式,大力发展樱桃种植产业,有效带动了当地群众增收致富。
据了解,巴仁宝勒格村通过少数民族发展资金项目支持,村集体建设了12座高标准日光温室大棚种植樱桃,每株年产量在10—15斤左右,每个棚的年产量达400多斤,村民年收入从人均3000元提到到人均30000元,实现了产业兴、村民富的目标。
巴仁宝勒格村第一书记 贺希格都仁:
“2021年争取民委少数民族发展资金100万元,打造了樱桃产业,建设了两栋樱桃大棚,对村集体增收起到了关键性作用,村集体经济从原先的10万元已提高到75万元。”
近年来,我旗通过中央和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少数民族发展)补助资金3811万元,实施巴仁宝勒格村高标准日光温室大棚、呼勒斯苏木二狼山泉水3000瓶/小时瓶装水生产线项目、海流图镇低碳生态园帐篷营地建设项目、国防教育实训基地气枪教室配备项目、推广低氟边销茶开展“健康饮茶”项目等22个项目,重点用于支持兴边富民行动、培育和壮大特色优势产业发展。
旗民族事务委员会副主任 李海兵:
“通过实施少数民族发展任务资金项目,取得显著成效,重点用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培育壮大特色产业、文旅产业、民族手工艺传承等,最大程度发挥好资金效益,有力推动和美乡村建设工作,共享项目实施带来的红利,帮助群众增收致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