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社会救助服务热线的公告
民政部门作为社会救助制度实施的主要职能部门,相关救助政策主要有最低生活保障、低收入家庭、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等。最低生活保障: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低保标准,且符合当地最低生活保障家庭财产状况规定的可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特困供养人员救助供养: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或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无履行义务能力,即城乡“三无人员”可纳入特困供养保障范围。临时救助:遭遇突发事件、意外伤害、重大疾病或者其他特殊原因导致基本生活陷入困境,靠自身和家庭无力解决,其他社会救助制度暂时无法覆盖或者救助之后基本生活暂时仍有严重困难的家庭和个人。
民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社会救助服务热线的公告
民政部门作为社会救助制度实施的主要职能部门,相关救助政策主要有最低生活保障、低收入家庭、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等。最低生活保障: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低保标准,且符合当地最低生活保障家庭财产状况规定的可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特困供养人员救助供养: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或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无履行义务能力,即城乡“三无人员”可纳入特困供养保障范围。临时救助:遭遇突发事件、意外伤害、重大疾病或者其他特殊原因导致基本生活陷入困境,靠自身和家庭无力解决,其他社会救助制度暂时无法覆盖或者救助之后基本生活暂时仍有严重困难的家庭和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