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5年11月07日
来源:旗委组织部惠民政策“一本通”
(一)内容简介
补贴对象: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且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或者其法定赡养、抚养、抚养义务人无赡养、抚养、扶养能力的老年人、残疾人以及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
补贴范围:具有乌拉特中旗户籍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的老年人、残疾人和未成年人,应当依法纳入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范围:
1.无劳动能力;
2.无生活来源;
3.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或者其法定义务人无履行义务能力。
补贴金额:878元/月
(二)工作流程
申请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应当由本人向户籍所在地苏木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书面申请。本人申请有困难的,可以委托嘎查村(居)民委员会或者他人代为提出申请。
苏木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对申请人或者其代理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材料齐备的,予以受理;材料不齐备的,应当一次性告知申请人或者其代理人补齐所有规定材料。
(三)时限要求
长期进行,农牧区特困供养审核确认工作自申请受理之日起30个工作日之内完成。
(四)主管单位及咨询电话
乌拉特中旗民政局
咨询电话:0478-59198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