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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内蒙古自治区2021-2023年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机具补贴额一览表(部分品目、档次补贴额调整)》的公示

  • 来源:农牧业机械化管理局
  • 时间:2023-06-12 16: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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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40号

  

  根据《农业农村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21-2023年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指导意见〉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区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实施情况,经专家论证,形成了《内蒙古自治区2021-2023年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机具补贴额一览表(部分品目、档次补贴额调整)》,现予以公示。

  一、公示时间

  2023年5月10日至5月15日。

  二、有关要求

  为保持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政策连续性,保护购机者利益,此次涉及补贴额调整品目(档次)享受补贴标准为:2023年5月10日(含)后购置的机具按照本次调整后补贴标准执行,2023年5月9日(含)前已购置的机具按照《关于内蒙古自治区2021-2023年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机具种类范围及补贴额一览表(2023年第一次修订)的公示》要求执行。

  公示期间,如对公示稿内容有异议,可通过书面形式扫描反馈至指定电子邮箱,所反映的情况要真实客观、实事求是,反映人须注明真实姓名、单位及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0471-4314907

  电子邮箱:nmnjbt@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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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内蒙古自治区2021-2023年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机具补贴额一览表(部分品目、档次补贴额调整)》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3年06月12日 来源:农牧业机械化管理局

〔2023〕40号

  

  根据《农业农村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21-2023年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指导意见〉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区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实施情况,经专家论证,形成了《内蒙古自治区2021-2023年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机具补贴额一览表(部分品目、档次补贴额调整)》,现予以公示。

  一、公示时间

  2023年5月10日至5月15日。

  二、有关要求

  为保持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政策连续性,保护购机者利益,此次涉及补贴额调整品目(档次)享受补贴标准为:2023年5月10日(含)后购置的机具按照本次调整后补贴标准执行,2023年5月9日(含)前已购置的机具按照《关于内蒙古自治区2021-2023年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机具种类范围及补贴额一览表(2023年第一次修订)的公示》要求执行。

  公示期间,如对公示稿内容有异议,可通过书面形式扫描反馈至指定电子邮箱,所反映的情况要真实客观、实事求是,反映人须注明真实姓名、单位及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0471-43149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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