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乌拉特中旗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资金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调动种粮农民积极性,稳定种粮农民预期,合理保障农民种粮收益,中央财政下达了2023年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按照《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 农牧厅关于印发2023年内蒙古自治区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资金实施方案的通知》(内财农〔2023〕511号)、巴彦淖尔市财政局农牧局《关于印发2023年巴彦淖尔市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资金实施方案》(巴财农〔2023〕463号)和巴彦淖尔市财政局《关于下达中央财政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资金的通知》(巴财农〔2023〕470号)要求,结合我旗粮食生产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
按照粮食安全党政同责要求,采取有效措施,保护和调动种粮农民种粮积极性,确保完成全年粮食任务。
二、补贴对象
补贴对象为实际种植粮食的生产者,具体范围是:
(一)利用自有承包耕地种植粮食的农民,以及流转土 地的种粮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二)对于开展粮食耕、种、收等全程社会化服务的个人和组织,可根据双方合同(协议)约定,由旗农牧和科技局结合实际确定补贴发放对象,原则上应补给承担农资价格上涨成本的生产者。
(三)对于流转土地种植粮食的个人和组织,可根据签订的土地流转合同(协议)确定补贴发放对象。
三、补贴依据及标准
(一)补贴依据
以德岭山镇、乌加河镇、石哈河镇、同和太种畜繁育中心、呼勒斯太苏木上报(三方测绘公司核查并公示后的数据)的实际水地小麦播种面积为测算依据。(具体播种面积见附表)
(二)补贴标准
水地小麦种植户每亩补贴88.94元。
四、补贴资金发放办法
充分运用现代化信息技术手段,利用现有相关补贴发放基础数据、粮食作物保险承保数据、农户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身份信息等数据,精准识别实际种植小麦的农民,加强对补贴面积的核实并依法依规公开相关补贴信息。补贴方式采取“一卡通”方式直接发放补贴,补贴资金发放到实际种粮农民手中,让实际种植小麦的生产者真正受益。
五、保障措施及相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苏木镇要根据旗财政局、农牧和科技局印发的《乌拉特中旗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工作实施方案》要求,结合本苏木镇2023年小麦实际种植面积,加强统筹协调,建立健全财政、农科、发展改革等部门分工负责的工作机制,切实做到层层压实责任,做好补贴发放工作;苏木镇各相关部门要各负其责、形成合力,共同抓好落实工作,于6月30日前将德岭山镇、乌加河镇、呼勒斯太苏木小麦补贴资金发放完毕。
(二)规范发放流程。苏木镇要严格按照补贴审核、发放、公开公示等环节的工作流程,公示期为5天,苏木镇在6月15日前将公示合法种植面积、公示照片(公示栏公示照片、小组微信群公示截图)、清册等资料送至旗农牧和科技局4018室。通过事前现场抽查审核、事中随机抽查、事后专项核查、大数据辅助核对等,强化补贴资金的审核和监管。要严格执行补贴资金公开公示要求,通过多种形式公开公示补贴政策以及资金发放情况。补贴到户的发放情况要在本嘎查、村进行公示,接受社会各界和群众监督,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的透明度。
(三)强化资金监管。苏木镇要进一步强化管理,加大资金拨付和监管力度,督促相关部门、站办所做好基础数据采集及种植户身份信息审核、掌握补贴资金发放情况等工作,及时发现并纠正补贴资金发放中存在的问题。对骗取、套取、挤占、挪用或违规发放补贴等不良行为,要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四)做好政策宣传。向实际种植小麦农民发放一次性补贴,事关种粮农民群众切身利益,涉及面广,苏木镇要高度重视,积极配合,提高政治站位,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互联网、微信群等媒体,做好政策宣传和解读,将补贴政策具体内容宣传到村到户。重点明确此次补贴为一次性补贴,补贴对象为实际种植小麦生产者,补贴目的是为稳定农民收入。同时要引导基层干部特别是乡村级干部加强组织领导,细化政策措施,要及时准确把握补贴的政策目标和管理要求,做好农民群众的咨询和答疑,确保补贴精准高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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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资金分配表 | ||||
|
苏木镇 |
面积(亩) |
补贴标准(元/亩) |
补贴金额(元) |
户数 |
|
乌加河 |
30974.28 |
88.94 |
2754852.463 |
1950 |
|
德岭山 |
24449.83 |
88.94 |
2174567.88 |
663 |
|
呼勒斯太 |
7.7 |
88.94 |
684.838 |
2 |
|
同和太 |
521.96 |
88.94 |
46423.1224 |
27 |
|
石哈河(水地) |
5576.33 |
88.94 |
495958.7902 |
142 |
|
合计(元) |
61530.1 |
|
5472487.094 |
2784 |
2023年乌拉特中旗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资金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调动种粮农民积极性,稳定种粮农民预期,合理保障农民种粮收益,中央财政下达了2023年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按照《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 农牧厅关于印发2023年内蒙古自治区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资金实施方案的通知》(内财农〔2023〕511号)、巴彦淖尔市财政局农牧局《关于印发2023年巴彦淖尔市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资金实施方案》(巴财农〔2023〕463号)和巴彦淖尔市财政局《关于下达中央财政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资金的通知》(巴财农〔2023〕470号)要求,结合我旗粮食生产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
按照粮食安全党政同责要求,采取有效措施,保护和调动种粮农民种粮积极性,确保完成全年粮食任务。
二、补贴对象
补贴对象为实际种植粮食的生产者,具体范围是:
(一)利用自有承包耕地种植粮食的农民,以及流转土 地的种粮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二)对于开展粮食耕、种、收等全程社会化服务的个人和组织,可根据双方合同(协议)约定,由旗农牧和科技局结合实际确定补贴发放对象,原则上应补给承担农资价格上涨成本的生产者。
(三)对于流转土地种植粮食的个人和组织,可根据签订的土地流转合同(协议)确定补贴发放对象。
三、补贴依据及标准
(一)补贴依据
以德岭山镇、乌加河镇、石哈河镇、同和太种畜繁育中心、呼勒斯太苏木上报(三方测绘公司核查并公示后的数据)的实际水地小麦播种面积为测算依据。(具体播种面积见附表)
(二)补贴标准
水地小麦种植户每亩补贴88.94元。
四、补贴资金发放办法
充分运用现代化信息技术手段,利用现有相关补贴发放基础数据、粮食作物保险承保数据、农户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身份信息等数据,精准识别实际种植小麦的农民,加强对补贴面积的核实并依法依规公开相关补贴信息。补贴方式采取“一卡通”方式直接发放补贴,补贴资金发放到实际种粮农民手中,让实际种植小麦的生产者真正受益。
五、保障措施及相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苏木镇要根据旗财政局、农牧和科技局印发的《乌拉特中旗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工作实施方案》要求,结合本苏木镇2023年小麦实际种植面积,加强统筹协调,建立健全财政、农科、发展改革等部门分工负责的工作机制,切实做到层层压实责任,做好补贴发放工作;苏木镇各相关部门要各负其责、形成合力,共同抓好落实工作,于6月30日前将德岭山镇、乌加河镇、呼勒斯太苏木小麦补贴资金发放完毕。
(二)规范发放流程。苏木镇要严格按照补贴审核、发放、公开公示等环节的工作流程,公示期为5天,苏木镇在6月15日前将公示合法种植面积、公示照片(公示栏公示照片、小组微信群公示截图)、清册等资料送至旗农牧和科技局4018室。通过事前现场抽查审核、事中随机抽查、事后专项核查、大数据辅助核对等,强化补贴资金的审核和监管。要严格执行补贴资金公开公示要求,通过多种形式公开公示补贴政策以及资金发放情况。补贴到户的发放情况要在本嘎查、村进行公示,接受社会各界和群众监督,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的透明度。
(三)强化资金监管。苏木镇要进一步强化管理,加大资金拨付和监管力度,督促相关部门、站办所做好基础数据采集及种植户身份信息审核、掌握补贴资金发放情况等工作,及时发现并纠正补贴资金发放中存在的问题。对骗取、套取、挤占、挪用或违规发放补贴等不良行为,要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四)做好政策宣传。向实际种植小麦农民发放一次性补贴,事关种粮农民群众切身利益,涉及面广,苏木镇要高度重视,积极配合,提高政治站位,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互联网、微信群等媒体,做好政策宣传和解读,将补贴政策具体内容宣传到村到户。重点明确此次补贴为一次性补贴,补贴对象为实际种植小麦生产者,补贴目的是为稳定农民收入。同时要引导基层干部特别是乡村级干部加强组织领导,细化政策措施,要及时准确把握补贴的政策目标和管理要求,做好农民群众的咨询和答疑,确保补贴精准高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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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资金分配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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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木镇 |
面积(亩) |
补贴标准(元/亩) |
补贴金额(元) |
户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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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加河 |
30974.28 |
88.94 |
2754852.463 |
19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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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岭山 |
24449.83 |
88.94 |
2174567.88 |
66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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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勒斯太 |
7.7 |
88.94 |
684.838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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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和太 |
521.96 |
88.94 |
46423.1224 |
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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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哈河(水地) |
5576.33 |
88.94 |
495958.7902 |
1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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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元) |
6153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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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72487.094 |
278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