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者模式

2023年乌拉特中旗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资金实施方案

  • 来源:政务服务局
  • 时间:2023-07-25 16:21
  • 作者:
  • 分享到: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调动种粮农民积极性,稳定种粮农民预期,合理保障农民种粮收益,中央财政下达了2023年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按照《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 农牧厅关于印发2023年内蒙古自治区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资金实施方案的通知》(内财农〔2023511号)、巴彦淖尔市财政局农牧局《关于印发2023年巴彦淖尔市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资金实施方案》(巴财农2023463号)和巴彦淖尔市财政局《关于下达中央财政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资金的通知》(财农〔2023470号)要求,结合我粮食生产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

  按照粮食安全党政同责要求,采取有效措施,保护和调动种粮农民种粮积极性,确保完成全年粮食任务。

  二、补贴对象

  补贴对象为实际种植粮食的生产者,具体范围是:

  (一)利用自有承包耕地种植粮食的农民,以及流转土 地的种粮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二)对于开展粮食耕、种、收等全程社会化服务的个人和组织,可根据双方合同(协议)约定,由旗农牧和科技局结合实际确定补贴发放对象,原则上应补给承担农资价格上涨成本的生产者。

  (三)对于流转土地种植粮食的个人和组织,可根据签订的土地流转合同(协议)确定补贴发放对象。

  、补贴依据及标准

  补贴依据

  德岭山镇、乌加河镇、石哈河镇、同和太种畜繁育中心、呼勒斯太苏木三方测绘公司核查并公示后的数据实际水地小麦播种面积为测算依据。具体播种面积见附表

  补贴标准

  水地小麦种植户每亩补贴88.94元。

  补贴资金发放办法

  充分运用现代化信息技术手段,利用现有相关补贴发放基础数据、粮食作物保险承保数据、农户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身份信息等数据,精准识别实际种植小麦的农民,加强对补贴面积的核实并依法依规公开相关补贴信息。补贴方式采取“一卡通”方式直接发放补贴补贴资金发放到实际种粮农民手中,让实际种植小麦生产者真正受益。

  、保障措施及相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苏木镇要根据财政局、农牧和科技局印发的《乌拉特中旗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工作实施方案》要求,结合本苏木镇2023年小麦实际种植面积,加强统筹协调,建立健全财政、农、发展改革等部门分工负责的工作机制,切实做到层层压实责任,做好补贴发放工作苏木镇各相关部门要各负其责、形成合力,共同抓好落实工作,于630日前将德岭山镇、乌加河镇、呼勒斯太苏木小麦补贴资金发放完毕。

  (二)规范发放流程。苏木镇严格按照补贴审核、发放、公开公示等环节的工作流程公示期为5天,苏木镇在6月15日前将公示合法种植面积、公示照片(公示栏公示照片、小组微信群公示截图)、清册等资料送至旗农牧和科技局4018室。通过事前现场抽查审核、事中随机抽查、事后专项核查、大数据辅助核对等,强化补贴资金的审核和监管。要严格执行补贴资金公开公示要求,通过多种形式公开公示补贴政策以及资金发放情况。补贴到户的发放情况要在本嘎查进行公示,接受社会各界和群众监督,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的透明度。

  (三)强化资金监管。苏木镇要进一步强化管理,加大资金拨付和监管力度,督促相关部门、站办所做好基础数据采集及种植户身份信息审核、掌握补贴资金发放情况等工作,及时发现并纠正补贴资金发放中存在的问题。对骗取、套取、挤占、挪用或违规发放补贴等不良行为,要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四)做好政策宣传。向实际种植小麦农民发放一次性补贴事关种粮农民群众切身利益,涉及面广,苏木镇要高度重视积极配合,提高政治站位,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互联网、微信群等媒体,做好政策宣传和解读,将补贴政策具体内容宣传到村到户。重点明确此次补贴为一次性补贴补贴对象为实际种植小麦生产者补贴目的为稳定农民收入。同时要引导基层干部特别是乡村级干部加强组织领导,细化政策措施,要及时准确把握补贴的政策目标和管理要求,做好农民群众的咨询和答疑,确保补贴精准高效 

2023年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资金分配表

苏木镇

面积(亩)

补贴标准(元/亩)

补贴金额(元)

户数

乌加河

30974.28

88.94

2754852.463

1950

德岭山

24449.83

88.94

2174567.88

663

呼勒斯太

7.7

88.94

684.838

2

同和太

521.96

88.94

46423.1224

27

石哈河(水地)

5576.33

88.94

495958.7902

142

合计(元)

61530.1

 

5472487.094

2784

附件下载:
关联文档:

2023年乌拉特中旗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资金实施方案

发布日期:2023年07月25日 来源:政务服务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调动种粮农民积极性,稳定种粮农民预期,合理保障农民种粮收益,中央财政下达了2023年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按照《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 农牧厅关于印发2023年内蒙古自治区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资金实施方案的通知》(内财农〔2023511号)、巴彦淖尔市财政局农牧局《关于印发2023年巴彦淖尔市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资金实施方案》(巴财农2023463号)和巴彦淖尔市财政局《关于下达中央财政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资金的通知》(财农〔2023470号)要求,结合我粮食生产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

  按照粮食安全党政同责要求,采取有效措施,保护和调动种粮农民种粮积极性,确保完成全年粮食任务。

  二、补贴对象

  补贴对象为实际种植粮食的生产者,具体范围是:

  (一)利用自有承包耕地种植粮食的农民,以及流转土 地的种粮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二)对于开展粮食耕、种、收等全程社会化服务的个人和组织,可根据双方合同(协议)约定,由旗农牧和科技局结合实际确定补贴发放对象,原则上应补给承担农资价格上涨成本的生产者。

  (三)对于流转土地种植粮食的个人和组织,可根据签订的土地流转合同(协议)确定补贴发放对象。

  、补贴依据及标准

  补贴依据

  德岭山镇、乌加河镇、石哈河镇、同和太种畜繁育中心、呼勒斯太苏木三方测绘公司核查并公示后的数据实际水地小麦播种面积为测算依据。具体播种面积见附表

  补贴标准

  水地小麦种植户每亩补贴88.94元。

  补贴资金发放办法

  充分运用现代化信息技术手段,利用现有相关补贴发放基础数据、粮食作物保险承保数据、农户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身份信息等数据,精准识别实际种植小麦的农民,加强对补贴面积的核实并依法依规公开相关补贴信息。补贴方式采取“一卡通”方式直接发放补贴补贴资金发放到实际种粮农民手中,让实际种植小麦生产者真正受益。

  、保障措施及相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苏木镇要根据财政局、农牧和科技局印发的《乌拉特中旗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工作实施方案》要求,结合本苏木镇2023年小麦实际种植面积,加强统筹协调,建立健全财政、农、发展改革等部门分工负责的工作机制,切实做到层层压实责任,做好补贴发放工作苏木镇各相关部门要各负其责、形成合力,共同抓好落实工作,于630日前将德岭山镇、乌加河镇、呼勒斯太苏木小麦补贴资金发放完毕。

  (二)规范发放流程。苏木镇严格按照补贴审核、发放、公开公示等环节的工作流程公示期为5天,苏木镇在6月15日前将公示合法种植面积、公示照片(公示栏公示照片、小组微信群公示截图)、清册等资料送至旗农牧和科技局4018室。通过事前现场抽查审核、事中随机抽查、事后专项核查、大数据辅助核对等,强化补贴资金的审核和监管。要严格执行补贴资金公开公示要求,通过多种形式公开公示补贴政策以及资金发放情况。补贴到户的发放情况要在本嘎查进行公示,接受社会各界和群众监督,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的透明度。

  (三)强化资金监管。苏木镇要进一步强化管理,加大资金拨付和监管力度,督促相关部门、站办所做好基础数据采集及种植户身份信息审核、掌握补贴资金发放情况等工作,及时发现并纠正补贴资金发放中存在的问题。对骗取、套取、挤占、挪用或违规发放补贴等不良行为,要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四)做好政策宣传。向实际种植小麦农民发放一次性补贴事关种粮农民群众切身利益,涉及面广,苏木镇要高度重视积极配合,提高政治站位,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互联网、微信群等媒体,做好政策宣传和解读,将补贴政策具体内容宣传到村到户。重点明确此次补贴为一次性补贴补贴对象为实际种植小麦生产者补贴目的为稳定农民收入。同时要引导基层干部特别是乡村级干部加强组织领导,细化政策措施,要及时准确把握补贴的政策目标和管理要求,做好农民群众的咨询和答疑,确保补贴精准高效 

2023年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资金分配表

苏木镇

面积(亩)

补贴标准(元/亩)

补贴金额(元)

户数

乌加河

30974.28

88.94

2754852.463

1950

德岭山

24449.83

88.94

2174567.88

663

呼勒斯太

7.7

88.94

684.838

2

同和太

521.96

88.94

46423.1224

27

石哈河(水地)

5576.33

88.94

495958.7902

142

合计(元)

61530.1

 

5472487.094

2784

附件下载:
关联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