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5年04月14日
来源:人社局公众号
1.申领条件:
参保企业上年度未裁员或裁员率不高于上年度全国城镇调查失业率控制目标(5.5%),30人 (含)以下的参保企业裁员率不高于20%,可以申请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对严重违法失信和不符合当地环保政策的企业不予返还。
2.申领方式:
通过“免申即享”模式直接向符合条件的企业精准发放稳岗返还资金,无需申请。
信息比对未筛查出来的参保企业、单位,可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rst.nmg.gov.cn/) 网上办事大厅单位办事专栏进行申请,无需上传营业执照等材料。
3.补助标准:
2024年,大型企业及其他企业仍按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当年度失业保险费的30%返还;中小微企业按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当年度失业保险费的60%返还。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参照中小微企业实施。
4.公示途径:
巴彦淖尔市本级在就业巴彦淖尔公众号进行公示,各旗市区在旗市区就业服务中心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三个工作日。
5.发放方式:
通过银行直接将稳岗返还补助资金拨付至企业单位银行账户。
6.资金用途:
(1)发放职工生活补助:以货币或实物形式发放补助。包括交通、通讯、伙食、困难职工生活补助等;
(2)缴纳社会保险费:为签订劳动合同并参保职工缴纳社会保险费。
(3)开展培训:组织参保缴费职工开展技能提升培训、工作岗位所必须的培训等相关支出。
7.业务咨询:
咨询时间:工作日 9∶00—12∶00;15∶00—18∶00
乌拉特中旗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咨询电话:
地区:乌拉特中旗
经办机构名称:巴彦淖尔市乌拉特中旗就业服务中心
联系电话:0478-5608910
乌拉特中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