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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贴申领】乌拉特中旗80周岁以上(含80周岁)的老年人高龄津贴申领解答

  • 来源:民政局
  • 时间:2024-03-18 16: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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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高龄津贴,是一种兼有社会救助和社会福利性质的社会保障措施。高龄津贴政策备受人们关注,下面是为大家整理的申领解答,供大家参考,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一、哪些人可以申领高龄津贴?

  答:根据自治区、市《高龄津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巴彦淖尔市老年人优待办法》规定,我旗为年龄在80周岁以上(含80周岁)的老年人发放高龄津贴,凡是户籍在乌拉特中旗的年龄在80周以上(含80周岁)的老年人,都可以申请高龄津贴待遇。

  二、高龄津贴资金如何发放?

  答:8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全部享受每月100元、10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享受每月600元的高龄津贴。高龄津贴按月发放,  

  直接发放到老年人的一卡通账户上。

  三、高龄津贴如何申报?

  答:高龄津贴申报分为线上和线下两种方式。

  线上申报

  1 、打开微信扫一扫二维码,点击“关注公众号”,进入乌拉特中旗民政局官方公众号。

  2、 点击“认证服务”>“申请80岁高龄金”

  3 、按照要求如实填信息。

  4、根据提示对申请人面部、身份证正反面、拍照上传,然后在指定区域内手写申请人姓名,先点击第一个“保存按钮”,所有信息填写完成后再点击最后一个“保存”按钮。

  5、完成以上步骤后即可提交高龄津贴申请,等待管理人员审核审批。

  线下申报:

  1、申报条件 :凡具有乌拉特中旗户籍、年龄在80周岁以上(含80周岁)的老年人均可申请高龄津贴。

  2、申报程序 :

  凡具有享受高龄津贴资格的老年人,在自愿的前提下凭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三份及近期免冠2红底照片3向户籍所在地的苏木镇、场民政业务窗口提出申请,填写《内蒙古自治区80岁以上低收入老年人高龄津贴申请表》一式三份。户籍所在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申请人,还须出具经常居住地嘎查村委会(社区居委会)的居住证明及有效的联系渠道和联系方式;对无身份证号码或年龄信息有异议的申请人,还须出具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户籍证明;委托近亲属或其他人员办理申请手续的,须提供本人委托书及受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复印件三份。

  3、申报时间 每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5:00—1800(法定休息日、节假日除外)。

  4、办理地点 户籍所在地的苏木镇、场民政业务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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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贴申领】乌拉特中旗80周岁以上(含80周岁)的老年人高龄津贴申领解答

发布日期:2024年03月18日 来源:民政局

  高龄津贴,是一种兼有社会救助和社会福利性质的社会保障措施。高龄津贴政策备受人们关注,下面是为大家整理的申领解答,供大家参考,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一、哪些人可以申领高龄津贴?

  答:根据自治区、市《高龄津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巴彦淖尔市老年人优待办法》规定,我旗为年龄在80周岁以上(含80周岁)的老年人发放高龄津贴,凡是户籍在乌拉特中旗的年龄在80周以上(含80周岁)的老年人,都可以申请高龄津贴待遇。

  二、高龄津贴资金如何发放?

  答:8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全部享受每月100元、10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享受每月600元的高龄津贴。高龄津贴按月发放,  

  直接发放到老年人的一卡通账户上。

  三、高龄津贴如何申报?

  答:高龄津贴申报分为线上和线下两种方式。

  线上申报

  1 、打开微信扫一扫二维码,点击“关注公众号”,进入乌拉特中旗民政局官方公众号。

  2、 点击“认证服务”>“申请80岁高龄金”

  3 、按照要求如实填信息。

  4、根据提示对申请人面部、身份证正反面、拍照上传,然后在指定区域内手写申请人姓名,先点击第一个“保存按钮”,所有信息填写完成后再点击最后一个“保存”按钮。

  5、完成以上步骤后即可提交高龄津贴申请,等待管理人员审核审批。

  线下申报:

  1、申报条件 :凡具有乌拉特中旗户籍、年龄在80周岁以上(含80周岁)的老年人均可申请高龄津贴。

  2、申报程序 :

  凡具有享受高龄津贴资格的老年人,在自愿的前提下凭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三份及近期免冠2红底照片3向户籍所在地的苏木镇、场民政业务窗口提出申请,填写《内蒙古自治区80岁以上低收入老年人高龄津贴申请表》一式三份。户籍所在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申请人,还须出具经常居住地嘎查村委会(社区居委会)的居住证明及有效的联系渠道和联系方式;对无身份证号码或年龄信息有异议的申请人,还须出具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户籍证明;委托近亲属或其他人员办理申请手续的,须提供本人委托书及受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复印件三份。

  3、申报时间 每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5:00—1800(法定休息日、节假日除外)。

  4、办理地点 户籍所在地的苏木镇、场民政业务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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