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结果】乌拉特中旗2024年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总结
根据巴彦淖尔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4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巴教通字〔2024〕57 号)文件精神,进一步规范全旗各中小学校招生入学工作,促进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公平,结合我旗实际,拟定了《乌拉特中旗2024年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乌中教发〔2024〕325号。我旗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依法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免试、就近、按时入学,切实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及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维护教育公平,促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现将我旗中小学招生入学总结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24年秋季,全旗现有中小学校11所,其中:完全小学3所,九年一贯制学校2所,十二年一贯制学校1所,初级中学1所,完全中学1所,小学教学点3个。教职工1078人,其中:小学610 人、初中272人、高中196人。完成小学一年级新生录取571人,其中随迁子女78人;初中一年级新生录取376人,其中随迁子女62人。
二、工作原则
1.坚持“免试相对就近入学”和统筹安排的原则。继续实行依据划片范围免试相对就近入学的办法,统筹规划,合理布局,充分考虑旗域内城乡人口流动、人口居住密集程度、全面二孩政策等因素,在保持学区相对稳定的基础上,依据学校招生计划适度扩大或缩小学区划分范围,确保每一个适龄儿童少年在户籍所在地有公办学位。
2.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各学校要将招生计划、招生范围、招生程序、阳光分班方案、分班结果、任课教师等信息及时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3.坚持“流入地政府为主、公办学校为主”的原则,妥善解决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入学。
4.坚持“两个一致”的原则。适龄儿童少年户籍所在地与法定监护人户籍所在地相一致、适龄儿童少年户籍地址与法定监护人的房产证地址一致。优先保障“两个一致”的适龄学生就近入学。户籍与房产不一致的以房产为主。
5.坚持促进学校均衡发展原则。严格控制办学规模、严格控制择校生、严格控制班容量。均衡分班、均衡配备教师、班主任抽签定班,不设重点班。
三、主要做法与经验
1.安排部署。根据巴彦淖尔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4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巴教通字〔2024〕57号)文件精神,进一步规范全旗各中小学校招生入学工作,促进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公平,结合我旗实际,拟定了《乌拉特中旗2024年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乌中教发〔2024〕325号。召开了乌中旗2024年中小学校招生工作会,就招生工作进行专门部署,要求各中小学校、幼儿园开展适龄儿童、少年摸底工作,按照“免试、就近、划片、分配”原则,实施单校划片招生,均衡编班,确保我旗招生入学工作实现公平、公正、公开。
2.确定入学对象、划定招生范围。小学一年级入学对象为年满六周岁(即2018年8月31日以前出生)乌中旗户籍适龄儿童和进城务工随迁子女;初中一年级入学对象为在我旗已接受完小学六年义务教育的适龄少年、我旗户籍在旗外接受完小学六年义务教育的适龄少年、符合条件的在旗外接受完小学六年义务教育的外来务工随迁子女。
3.强化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职责。(1)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局其他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局相关股室负责人、各学校校长为成员的乌中旗中小学校招生入学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基础教育股,负责统筹安排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工作。(2)旗教育局负责组织调查核实学龄前适龄儿童及小学毕业生信息,研究制定招生计划和工作方案,划定小学和初中服务片,向社会公布招生相关信息,宣传招生政策,管理监督小学和初中招生等工作。利用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组织实施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和新生注册工作,严格实行“一人一籍,籍随人走”。各中小学要利用多种形式把招生相关信息向社会公布,为家长、学生提供咨询、指导和服务。(3)各幼儿园负责向本园适龄儿童家长宣传招生工作实施方案,指导家长按时到所属片区学校为学生进行验证、网上报名、入学。通过多种途径向适龄儿童家长广泛宣传新生入学办法,依法保证适龄儿童必须依法按时入学,未按时在片区学校进行验证、报名的学生,片区学校学位满后随机派位到有空缺学位学校。如因身体状况不能按时入学者,需向教育局、所在乡镇政府提出申请,待批准后,方可缓学,如果不按时入学,下一年将不能保证安排在原服务片内小学入学。(4)对有意到普通学校就读小学一年级、初中一年级和其他年级有意转学到普通学校的民族学生,各学校要做到“应上尽上”“应转尽转”,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接收。
4.提高招生透明度,严格按照招生办法,强化阳光招生。(1)公布招生信息。按照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总体工作安排,教育局及学校适时公布中小学招生范围、招生计划和办法。(2)小学新生入学信息审核、划片分配程序由旗教育局统筹管理。海镇城区小学的新生入学信息审核由学校、幼儿园进行初审,再由领导小组有关人员进行审核,对于无法确认信息的进行入户调查再次审核,直至新生入学信息无误,由学校公布对新生入学的信息审核结果。领导小组根据审核确认后的适龄儿童少年分布情况,合理划定招生范围,确定学校招生计划并进行分配。(3)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就学。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规定时间内持相关证件到旗教育局基教股进行资审,提供户籍、学籍基本信息、流入地劳动部门或用人单位出具的务工证明、房屋产权证或租住证明,由教育局结合实际,安排在有空余学位(包括乡镇学校)的公办中小学接受平等的义务教育。享受相关政策优惠人员的子女入学按照相关规定执行。(4)加强留守儿童关爱。按照巴彦淖尔市民政局、教育局、公安局出台的《巴彦淖尔市开展农村留守儿童摸底排查工作实施方案》,教育局出台了《乌拉特中旗教育局关爱留守儿童工作方案》,要求把留守儿童入学工作纳入对学校考核的内容,抓好控辍保学,摸清底数,落实好对农村留守儿童的关爱政策,关爱到人,精准扶贫,资助到家,确保每一个适龄儿童少年都能接受义务教育。(5)残疾儿童少年入学。教育局和学校要做好视力、听力语言和智力三类残疾儿童摸底调查工作,切实保证残疾儿童少年按时入学。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必须依法接收本校服务片内能够坚持在校学习的残疾儿童。残疾儿童“随班就读”的入学年龄与正常儿童相同,特殊情况可适当放宽。对残疾程度较重的、无法进入学校学习的学生,要做好“送教上门”服务。(6)落实教育优待政策。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军人子女教育优待细则》(政〔2022〕48号)和《内蒙古自治区消防救援人员子女教育优待细则(暂行)》要求,对符合优待条件的新冠肺炎防疫一线医务人员、烈士子女、现役军人子女、消防救援人员子女、公安英烈、因公牺牲以及其他符合条件的人员子女,教育局将按照相关文件规定,入学时在其他条件相同的前提下,优先获得学位。根据《巴彦淖尔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巴彦淖尔市人才引进和培养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巴政发〔2017〕232号)要求,我市引进的第一至七类人才,以及在我市创(领)办高新技术企业,企业年纳税额在500万元以上的高层次人才子女需要在我旗入学的,要按照相对就近的原则给予政策优惠
5.按时办理入学手续和建立学籍。各学校在学生报名登记后,应及时办理入学手续,做好信息收集工作,按照上级学籍管理部门的要求做好学生学籍工作。
四、存在问题
1.乡镇学校生源逐年下降。由于地域原因和新生儿出生率的下降,全旗各乡镇学校生源逐年减少。
2.旗域本地户籍的学生外流现象仍然存在。
五、下一步打算
要求各中小学校在本年度招生工作的基础上,围绕政策和实施的具体办法,利用各种宣传方式,加大宣传力度,力争让社会支持,家长理解,营造出全旗中小学招生工作良好的社会环境和舆论氛围,为今后的招生工作打下坚实的基础。
乌拉特中旗教育局
2024年9月
【招生结果】乌拉特中旗2024年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总结
根据巴彦淖尔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4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巴教通字〔2024〕57 号)文件精神,进一步规范全旗各中小学校招生入学工作,促进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公平,结合我旗实际,拟定了《乌拉特中旗2024年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乌中教发〔2024〕325号。我旗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依法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免试、就近、按时入学,切实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及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维护教育公平,促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现将我旗中小学招生入学总结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24年秋季,全旗现有中小学校11所,其中:完全小学3所,九年一贯制学校2所,十二年一贯制学校1所,初级中学1所,完全中学1所,小学教学点3个。教职工1078人,其中:小学610 人、初中272人、高中196人。完成小学一年级新生录取571人,其中随迁子女78人;初中一年级新生录取376人,其中随迁子女62人。
二、工作原则
1.坚持“免试相对就近入学”和统筹安排的原则。继续实行依据划片范围免试相对就近入学的办法,统筹规划,合理布局,充分考虑旗域内城乡人口流动、人口居住密集程度、全面二孩政策等因素,在保持学区相对稳定的基础上,依据学校招生计划适度扩大或缩小学区划分范围,确保每一个适龄儿童少年在户籍所在地有公办学位。
2.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各学校要将招生计划、招生范围、招生程序、阳光分班方案、分班结果、任课教师等信息及时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3.坚持“流入地政府为主、公办学校为主”的原则,妥善解决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入学。
4.坚持“两个一致”的原则。适龄儿童少年户籍所在地与法定监护人户籍所在地相一致、适龄儿童少年户籍地址与法定监护人的房产证地址一致。优先保障“两个一致”的适龄学生就近入学。户籍与房产不一致的以房产为主。
5.坚持促进学校均衡发展原则。严格控制办学规模、严格控制择校生、严格控制班容量。均衡分班、均衡配备教师、班主任抽签定班,不设重点班。
三、主要做法与经验
1.安排部署。根据巴彦淖尔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4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巴教通字〔2024〕57号)文件精神,进一步规范全旗各中小学校招生入学工作,促进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公平,结合我旗实际,拟定了《乌拉特中旗2024年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乌中教发〔2024〕325号。召开了乌中旗2024年中小学校招生工作会,就招生工作进行专门部署,要求各中小学校、幼儿园开展适龄儿童、少年摸底工作,按照“免试、就近、划片、分配”原则,实施单校划片招生,均衡编班,确保我旗招生入学工作实现公平、公正、公开。
2.确定入学对象、划定招生范围。小学一年级入学对象为年满六周岁(即2018年8月31日以前出生)乌中旗户籍适龄儿童和进城务工随迁子女;初中一年级入学对象为在我旗已接受完小学六年义务教育的适龄少年、我旗户籍在旗外接受完小学六年义务教育的适龄少年、符合条件的在旗外接受完小学六年义务教育的外来务工随迁子女。
3.强化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职责。(1)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局其他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局相关股室负责人、各学校校长为成员的乌中旗中小学校招生入学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基础教育股,负责统筹安排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工作。(2)旗教育局负责组织调查核实学龄前适龄儿童及小学毕业生信息,研究制定招生计划和工作方案,划定小学和初中服务片,向社会公布招生相关信息,宣传招生政策,管理监督小学和初中招生等工作。利用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组织实施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和新生注册工作,严格实行“一人一籍,籍随人走”。各中小学要利用多种形式把招生相关信息向社会公布,为家长、学生提供咨询、指导和服务。(3)各幼儿园负责向本园适龄儿童家长宣传招生工作实施方案,指导家长按时到所属片区学校为学生进行验证、网上报名、入学。通过多种途径向适龄儿童家长广泛宣传新生入学办法,依法保证适龄儿童必须依法按时入学,未按时在片区学校进行验证、报名的学生,片区学校学位满后随机派位到有空缺学位学校。如因身体状况不能按时入学者,需向教育局、所在乡镇政府提出申请,待批准后,方可缓学,如果不按时入学,下一年将不能保证安排在原服务片内小学入学。(4)对有意到普通学校就读小学一年级、初中一年级和其他年级有意转学到普通学校的民族学生,各学校要做到“应上尽上”“应转尽转”,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接收。
4.提高招生透明度,严格按照招生办法,强化阳光招生。(1)公布招生信息。按照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总体工作安排,教育局及学校适时公布中小学招生范围、招生计划和办法。(2)小学新生入学信息审核、划片分配程序由旗教育局统筹管理。海镇城区小学的新生入学信息审核由学校、幼儿园进行初审,再由领导小组有关人员进行审核,对于无法确认信息的进行入户调查再次审核,直至新生入学信息无误,由学校公布对新生入学的信息审核结果。领导小组根据审核确认后的适龄儿童少年分布情况,合理划定招生范围,确定学校招生计划并进行分配。(3)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就学。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规定时间内持相关证件到旗教育局基教股进行资审,提供户籍、学籍基本信息、流入地劳动部门或用人单位出具的务工证明、房屋产权证或租住证明,由教育局结合实际,安排在有空余学位(包括乡镇学校)的公办中小学接受平等的义务教育。享受相关政策优惠人员的子女入学按照相关规定执行。(4)加强留守儿童关爱。按照巴彦淖尔市民政局、教育局、公安局出台的《巴彦淖尔市开展农村留守儿童摸底排查工作实施方案》,教育局出台了《乌拉特中旗教育局关爱留守儿童工作方案》,要求把留守儿童入学工作纳入对学校考核的内容,抓好控辍保学,摸清底数,落实好对农村留守儿童的关爱政策,关爱到人,精准扶贫,资助到家,确保每一个适龄儿童少年都能接受义务教育。(5)残疾儿童少年入学。教育局和学校要做好视力、听力语言和智力三类残疾儿童摸底调查工作,切实保证残疾儿童少年按时入学。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必须依法接收本校服务片内能够坚持在校学习的残疾儿童。残疾儿童“随班就读”的入学年龄与正常儿童相同,特殊情况可适当放宽。对残疾程度较重的、无法进入学校学习的学生,要做好“送教上门”服务。(6)落实教育优待政策。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军人子女教育优待细则》(政〔2022〕48号)和《内蒙古自治区消防救援人员子女教育优待细则(暂行)》要求,对符合优待条件的新冠肺炎防疫一线医务人员、烈士子女、现役军人子女、消防救援人员子女、公安英烈、因公牺牲以及其他符合条件的人员子女,教育局将按照相关文件规定,入学时在其他条件相同的前提下,优先获得学位。根据《巴彦淖尔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巴彦淖尔市人才引进和培养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巴政发〔2017〕232号)要求,我市引进的第一至七类人才,以及在我市创(领)办高新技术企业,企业年纳税额在500万元以上的高层次人才子女需要在我旗入学的,要按照相对就近的原则给予政策优惠
5.按时办理入学手续和建立学籍。各学校在学生报名登记后,应及时办理入学手续,做好信息收集工作,按照上级学籍管理部门的要求做好学生学籍工作。
四、存在问题
1.乡镇学校生源逐年下降。由于地域原因和新生儿出生率的下降,全旗各乡镇学校生源逐年减少。
2.旗域本地户籍的学生外流现象仍然存在。
五、下一步打算
要求各中小学校在本年度招生工作的基础上,围绕政策和实施的具体办法,利用各种宣传方式,加大宣传力度,力争让社会支持,家长理解,营造出全旗中小学招生工作良好的社会环境和舆论氛围,为今后的招生工作打下坚实的基础。
乌拉特中旗教育局
2024年9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