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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助政策】乌拉特中旗2025年度资助政策① | 学前教育、义务教育篇

  • 来源:教育局
  • 时间:2025-06-12 09: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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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让一个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是党和政府的庄严承诺。为切实保障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受教育权利,促进教育公平,现将2025年国家、自治区学生资助政策结合乌拉特中旗地方政策梳理如下:
  学前教育资助
  学前教育资助(减免保教费)
  对象:经旗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审批设立的公办幼儿园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不包括托儿所、亲子园等早期教育机构)就读的家庭经济困难儿童。
  标准:A类家庭经济困难在园幼儿每生每年2000元;B、C类家庭经济困难在园幼儿每生每年1000元。
  地方资助(生活补助)
  旗级乡村振兴衔接资金对监测户贫困家庭在园幼儿资助1000元/生/年。
  义务教育资助
  义务教育免学杂费、免教科书
  对象:义务教育阶段在籍在校的所有学生。
  寄宿生住宿补助
  对象:义务教育阶段在籍在校的所有寄宿生。
  义务教育生活费补助
  分为寄宿生生活费补助和非寄宿生生活费补助。
  寄宿生生活费补助
  对象: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在籍在校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
  标准:小学每生每年1250元,初中每生每年1500元(按学期发放,小学每学期625元、初中每学期750元)。
  非寄宿生生活费补助
  对象: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在籍在校家庭经济困难非寄宿生。
  标准:小学每生每年625元,初中每生每年750元(按学期发放,小学每学期312.5元、初中每学期375元)。
  地方资助(生活补助)
  旗级乡村振兴衔接资金对监测户贫困家庭在校小学生资助1250元/生/年,初中1500元/生/年。
  教育局学生资助中心咨询电话:0478-7978582
  助学贷款大厅咨询电话:0478-59113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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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助政策】乌拉特中旗2025年度资助政策① | 学前教育、义务教育篇

发布日期:2025年06月12日 来源:教育局
  “不让一个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是党和政府的庄严承诺。为切实保障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受教育权利,促进教育公平,现将2025年国家、自治区学生资助政策结合乌拉特中旗地方政策梳理如下:
  学前教育资助
  学前教育资助(减免保教费)
  对象:经旗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审批设立的公办幼儿园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不包括托儿所、亲子园等早期教育机构)就读的家庭经济困难儿童。
  标准:A类家庭经济困难在园幼儿每生每年2000元;B、C类家庭经济困难在园幼儿每生每年1000元。
  地方资助(生活补助)
  旗级乡村振兴衔接资金对监测户贫困家庭在园幼儿资助1000元/生/年。
  义务教育资助
  义务教育免学杂费、免教科书
  对象:义务教育阶段在籍在校的所有学生。
  寄宿生住宿补助
  对象:义务教育阶段在籍在校的所有寄宿生。
  义务教育生活费补助
  分为寄宿生生活费补助和非寄宿生生活费补助。
  寄宿生生活费补助
  对象: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在籍在校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
  标准:小学每生每年1250元,初中每生每年1500元(按学期发放,小学每学期625元、初中每学期750元)。
  非寄宿生生活费补助
  对象: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在籍在校家庭经济困难非寄宿生。
  标准:小学每生每年625元,初中每生每年750元(按学期发放,小学每学期312.5元、初中每学期375元)。
  地方资助(生活补助)
  旗级乡村振兴衔接资金对监测户贫困家庭在校小学生资助1250元/生/年,初中1500元/生/年。
  教育局学生资助中心咨询电话:0478-7978582
  助学贷款大厅咨询电话:0478-59113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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