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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招生入学政策解读

  • 来源:乌拉特中旗政务服务与数据管理局
  • 时间:2025-10-17 09: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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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和教育部、自治区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为了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促进依法办学,规范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构建良好的基础教育生态、促进教育公平、公正、公开,现就做好2025年乌拉特中旗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做以下政策解读。

  一、按照“学校划片招生、生源相对就近入学”的总体要求,以学校办学规模控制、班额控制为重点,综合考虑辖区内适龄儿童少年人数、学校布局、办学条件、学位数量、交通状况等因素,科学合理确定义务教育学校招生规模和招生范围,合理安排公办学校招生计划。对出现户籍生入学学位不足的公办学校,按照公开公平、相对就近就便原则,统一操作规则、统筹妥善安排。

  二、坚持就近免试入学原则

  严格按照教育部生源就近入学的基本要求,严格遵守义务教育免试入学的规定。各学校不得采取考试评判或者委托校外培训机构采取考试、测试、面谈等形式选拔学生,不得将各种考试、竞赛、培训成绩或证书证明作为招生入学的条件和依据。

  三、支持国家生育政策

  支持国家、自治区人口调整政策,有效减轻家长负担,对二孩、三孩入学进行适当照顾。凡因属地学校划片发生变化而产生二孩、三孩不能与其在读兄(姐)选择同一所学校情况时,其兄(姐)非择校入学的前提下,由其监护人提出申请,原则上将二孩、三孩安排在其在读兄(姐)同一所学校就读。在派位录取、阳光分班时,允许家长申请双胞胎、多胞胎捆绑进行。因录取学生自动放弃而产生的学位空额,允许一定时间内,在未被任何学校录取的有意向的各类优抚优待对象子女和已有兄(姐)在读的二孩、三孩中优先进行补录。派位、分班名单由驻教育局纪检组和教育局核定并向社会公布。

  四、严格规范招生行为

  (一)招生对象及组织实施。

  1.幼儿园入园登记范围:2022年8月31日(含当日)前出生年满3周岁的适龄儿童(仅限小班报名)。   

  2.小学一年级新生入学登记范围:2019年8月31日(含当日)前出生年满6周岁,有学习能力且尚未在义务教育阶段建过学籍的适龄儿童。

  3.初中一年级新生登记范围:有学籍的2025年小学应届毕业生。小升初严格实行“一人一籍、籍随人走”。

  (二)全面实行阳光招生、阳光分班。2025年义务教育阶段新生入学,全部通过“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信息化服务平台”网上报名,招生分配结果网上公布。招生结束后,所有中小学校都通过“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信息化服务平台”进行阳光分班,分班结果一经确定,不得再进行任何调整,各学校开学后严禁接收未经过阳光分班的学生,保证阳光分班效果。教育局将加大督查力度,对所属学校进行事后督查,坚决杜绝“阳光分班”后再到学校报到“择班”现象。

  (五)做好随迁子女就学工作。按照“两为主、两纳入”原则,确保随迁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落实《巴彦淖尔市义务教育阶段进城务工经商人员随迁子女入学“一件事一次办”工作实施方案》,充分运用信息化手段,方便学生家长,简化审核程序,坚决取消不必要的证明材料,保障随迁子女可通过划片招生、电脑派位、统筹安排等多种方式接受义务教育。

  (六)保障特殊群体接受教育。充分考虑留守儿童、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和优抚对象的入学要求。积极推进融合教育,依法保障能够接受普通教育的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就近就便随班就读;不能随班就读的听力残疾和智力残疾的适龄儿童少年,安排到相应的特殊教育学校就读;对不能到校就读的重度残疾儿童、少年,纳入学籍管理,开展“送教上门”服务,确保适龄残疾儿童均纳入义务教育入学监管范围

  (七)严格执行教育优待政策。对符合优待条件的烈士子女、现役军人子女、消防救援人员子女、国家移民管理队伍人员子女、公安英烈、因公牺牲以及其他符合优待条件的人员子女接受义务教育,教育局将按照有关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按优待政策和程序安排入学。

  (八)全面消除大校额、大班额。各地各校要按照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评估指标,严格执行招生计划,控制大校额、大班额,义务教育阶段小学、初中学校班额,小学班额控制在30人以内 初中班额控制35以内

  (九)关于缓学政策。

  五、工作要求

  (一)严肃工作纪律。严格落实“十项严禁”纪律。一是严禁无计划、超计划组织招生,招生结束后,学校不得擅自招收已被其他学校录取的学生;二是严禁自行组织或与社会培训机构联合组织以选拔生源为目的的各类考试;三是严禁提前组织招生,变相“掐尖”选生源;四是严禁公办学校违规跨旗县区招生;五是严禁以物质奖励、虚假宣传等不正当手段招揽、争抢生源;六是严禁借招生入学工作收取或变相收取与入学挂钩的赞助费;七是严禁以各类竞赛证书、奥数等学科竞赛成绩、考级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八是严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设立任何名义的重点班、快慢班;九是严禁各中小学校对学生进行成绩排名,宣传升学率;十是严禁出现人籍分离、空挂学籍、学籍造假等现象,不得为违规跨区域招收的学生和违规转学学生办理学籍转接。

  (三)加强宣传服务。教育局和学校将通过新媒体、网络、报纸等多种平台,广泛宣传国家、自治区和当地招生入学的政策规定,引导家长和其他法定监护人树立正确的入学理念,理性安排子女入学。

  (四)强化监督问责。教育局将依法规范招生行为,严格遵守招生纪律,落实首问责任制,守住稳定、安全、廉洁三条底线。在招生入学期间要通过多种形式及时主动向社会公开招生信息,建立健全监督举报制度,完善各个工作环节的办事程序,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主动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监督,切实做好信访接待工作,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对违反“十项严禁”的单位和责任人,一经查实,绝不姑息,依据管理权限“一案双查”,严肃问责追责。监督举报电话:7978656  5911

  以下是相关政策作以解读:

      一、入学年龄与条件:通常要求年满六周岁,部分地区在学校有空余学位情况下,可放宽至当年12月31日前年满六周岁。因身体状况需延缓入学,需由法定监护人准备材料,报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或属地教育行政部门批准 。

  二、招生原则与方式:各地坚持“划片招生,就近入学”原则。公办学校严格执行免试、划片、就近入学,按教育行政部门划定学区招生。民办学校在审批地范围内招生,报名人数小于或等于招生计划的,直接录取;超过则通过电脑摇号录取 。

  三、 学位政策:部分地区规定每处住址原则上小学每6年,初中每3年只安排一个家庭的适龄儿童按招生片区就近入学,以避免短期内重复占用学位。

  四、多孩家庭政策:多地执行“长幼随学”政策,多孩家庭的义务教育阶段子女,在公办学校就近划片入学等情况下学位有空余时,可由主管教体局统筹安排其同校就读、不同学段相对就近入学或转学 。

  五、随迁子女入学:全面建立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入学政策,为符合条件的农民工随迁子女提供公办学位,部分地区无需再交社保证明、工作证明等其他材料 。

  六、报名与审核:各地多采用网上报名方式,如通过政务服务网或指定APP报名,学校对提交信息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发放电子通知书,家长持通知书到对应学校报名 。

  七、均衡分班:起始年级需全面落实均衡分班要求,不得通过考试分班,不得设立或变相设立重点班、快慢班 。

  乌拉特中旗2025年幼儿园、义务教育阶段新生一键入学报名操作指南

  为全面深化“放管服”改革,进一步提升教育系统便民服务水平,实现入园入学一件事一次办,乌拉特中旗2025年中小学信息采集工作即将开始。

   一、入学报名登记时间

  (一)义务教育学校报名(小学一年级、初中一年级):4月8日—4月30日,4月30日17:00关网。  

  (二)幼儿园报名:4月20日—5月10日,5月10日17:00关网。  

  二、信息登记地址和报名方式

  电脑端:通过巴彦淖尔市教育局官网“巴彦淖尔市义务教育阶段招生报名系统”或登录地址进行信息登记。(https://www.bynejyjzs.org.cn:11381/byzeWeb/index.html#/login。)

  手机端:登录“蒙速办”APP注册后在首页的“热门服务”--“巴彦淖尔幼升小小升初入学报名”或“全部服务”--“教育就业”--“幼升小小升初入学报名”进行信息登记。

  三、入学对象

  (一)幼儿园入园登记范围:2022年8月31日(含当日)前出生年满3周岁的适龄儿童。(仅限小班报名)   

  (二)小学一年级新生入学登记范围:2019年8月31日(含当日)前出生年满6周岁,有学习能力且尚未在义务教育阶段建过学籍的适龄儿童。

  (三)初中一年级新生登记范围:有学籍的2025年小学应届毕业生。

  四、信息核验

  乌拉特中旗教育局将在各阶段入学报名结束后下载报名数据,逐条进行信息核验。核验未通过的,家长须按要求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在指定时间段到指定地点进行线下报名登记和信息核验。7月底前,旗教育局完成报名信息核验工作。8月中旬,家长可以通过“巴彦淖尔市义务教育阶段招生报名系统”或“蒙速办”APP查询审核结果。(注意:查询、修改报名信息只能通过初次绑定的手机号码,报名后切勿更换手机号码,否则无法查询、修改报名信息)。

  五、录取结果公布

  8月中下旬,家长可通过“巴彦淖尔市义务教育阶段招生报名系统”或“蒙速办”APP查询录取结果及分班结果。家长如有疑问,请于公布之日起3日内与乌拉特中旗教育局基础教育股咨询。

  咨询电话:0478-7978656

  六、阳光分班

  8月下旬,全旗义务教育阶段新生在规定时间统一进行阳光分班,不参加阳光分班的初一年级新生中考时不享受分招政策,凡是不参加阳光分班的一年级新生将不予建立学籍。(具体分班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注意:为方便家长接送,双胞胎(多胞胎)如需要分配在同一学校(一孩已在就读,二孩、三孩可申请同一学校)或同一班级(两个小孩同时入学)的,家长须在2025年6月30日前向现就读学校(幼儿园)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出生医学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由学校(幼儿园)统一上报至乌拉特中旗教育局基教股。 

      

  七、网上报名填写说明 

  (一)全旗义务教育阶段新生入学采用同一报名系统,每名学生只能注册一次,请家长慎重选择报名旗县区、学段等报名信息,并确保所填报信息真实准确。

  (二)姓名和身份证号要与户籍信息系统一致。

  (三)户籍所在地填写户口簿中户头地址。

  (四)家庭住址按照各类产权证件(不动产权证书、房屋所有权证、购房合同、回迁协议、安置证明、拆迁协议、居住证明及其他证明)的坐落地址填写。   

  (五)户籍材料:

  1.学生本人或家长需要在新生网报平台上提供适龄儿童少年本人和其监护人(父母)、房屋产权人等人的身份信息、户籍信息和关系等的高清图片。

  2.户籍地不在海流图镇且在海流图境内没有房屋产权的新生家庭,需要在新生网报平台上提供适龄儿童少年本人或其监护人(父母)在本地区办理的《租房合同》和《海流图镇房屋情况调查表》信息的高清图片。

  3.适龄儿童本人与拥有房产的监护人(父母)不在同一户口本上的,需要在新生网报平台上提供监护人(父母)的《结婚证》及《出生医学证明》等信息的高清图片。

  (六)住房材料:

  1.学生本人或家长需要在新生网报平台上提供学生本人或监护人(父母)名下的《不动产权证书》《房屋所有权证》或网签购房合同信息等的高清图片。 

  2.在新生入学片区内没有房屋产权租赁居住的新生家庭,需要在新生网报平台上提供居住证明(租房合同、海流图镇区房屋情况调查表)信息的高清图片。    

  八、网上报名注意事项

  (一)事关中小学、幼儿园新生入学报名等相关信息将在巴彦淖尔市教育局官网和微信公众号发布,请家长及时关注。

  (二)家长填报信息时,请认真核对,确保准确无误。报名前需准备户口簿、房产证、出生医学证明等相关证明材料。

  (三)为防止集中填报造成网络拥堵,建议家长尽量错时错峰进行信息登记,信息登记时间与录取顺序无关,如出现无法填报的情形请稍后重试。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适龄儿童新生入学的网上信息登记,视为在本地区没有入学需求。

  (四)全市义务教育阶段新生入学采用统一的报名系统,登记信息时,拥有多套房产的家庭,只能选择填写一处房产信息并以此作为入学的依据。

  (五)信息采集期间家长(监护人)可以在报名系统里修改报名信息,信息采集经审核后便不可修改。查询、修改报名信息只能通过初次绑定的手机号码,报名期间请勿更换手机号码,否则无法查询、修改信息。

  (六)家长(监护人)应按照相关规定和要求,提供准确、真实信息。对于提供虚假信息的取消片区内入园入学资格。

  (七)所有新生入学必须参与网上信息填报,如因未参与网上信息填报、故意填报虚假信息或未按要求进行现场核验,导致新生未在相应时间被相应学校录取,则由乌拉特中旗教育局随机分配学校入学。

  九、乌拉特中旗教育局报名咨询电话

  义务教育阶段: 0478-7978656

  学前教育阶段:0478-7978620

  附件:乌拉特中旗幼儿园、义务教育阶段新生入学网上报名操作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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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招生入学政策解读

发布日期:2025年10月17日 来源:乌拉特中旗政务服务与数据管理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和教育部、自治区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为了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促进依法办学,规范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构建良好的基础教育生态、促进教育公平、公正、公开,现就做好2025年乌拉特中旗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做以下政策解读。

  一、按照“学校划片招生、生源相对就近入学”的总体要求,以学校办学规模控制、班额控制为重点,综合考虑辖区内适龄儿童少年人数、学校布局、办学条件、学位数量、交通状况等因素,科学合理确定义务教育学校招生规模和招生范围,合理安排公办学校招生计划。对出现户籍生入学学位不足的公办学校,按照公开公平、相对就近就便原则,统一操作规则、统筹妥善安排。

  二、坚持就近免试入学原则

  严格按照教育部生源就近入学的基本要求,严格遵守义务教育免试入学的规定。各学校不得采取考试评判或者委托校外培训机构采取考试、测试、面谈等形式选拔学生,不得将各种考试、竞赛、培训成绩或证书证明作为招生入学的条件和依据。

  三、支持国家生育政策

  支持国家、自治区人口调整政策,有效减轻家长负担,对二孩、三孩入学进行适当照顾。凡因属地学校划片发生变化而产生二孩、三孩不能与其在读兄(姐)选择同一所学校情况时,其兄(姐)非择校入学的前提下,由其监护人提出申请,原则上将二孩、三孩安排在其在读兄(姐)同一所学校就读。在派位录取、阳光分班时,允许家长申请双胞胎、多胞胎捆绑进行。因录取学生自动放弃而产生的学位空额,允许一定时间内,在未被任何学校录取的有意向的各类优抚优待对象子女和已有兄(姐)在读的二孩、三孩中优先进行补录。派位、分班名单由驻教育局纪检组和教育局核定并向社会公布。

  四、严格规范招生行为

  (一)招生对象及组织实施。

  1.幼儿园入园登记范围:2022年8月31日(含当日)前出生年满3周岁的适龄儿童(仅限小班报名)。   

  2.小学一年级新生入学登记范围:2019年8月31日(含当日)前出生年满6周岁,有学习能力且尚未在义务教育阶段建过学籍的适龄儿童。

  3.初中一年级新生登记范围:有学籍的2025年小学应届毕业生。小升初严格实行“一人一籍、籍随人走”。

  (二)全面实行阳光招生、阳光分班。2025年义务教育阶段新生入学,全部通过“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信息化服务平台”网上报名,招生分配结果网上公布。招生结束后,所有中小学校都通过“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信息化服务平台”进行阳光分班,分班结果一经确定,不得再进行任何调整,各学校开学后严禁接收未经过阳光分班的学生,保证阳光分班效果。教育局将加大督查力度,对所属学校进行事后督查,坚决杜绝“阳光分班”后再到学校报到“择班”现象。

  (五)做好随迁子女就学工作。按照“两为主、两纳入”原则,确保随迁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落实《巴彦淖尔市义务教育阶段进城务工经商人员随迁子女入学“一件事一次办”工作实施方案》,充分运用信息化手段,方便学生家长,简化审核程序,坚决取消不必要的证明材料,保障随迁子女可通过划片招生、电脑派位、统筹安排等多种方式接受义务教育。

  (六)保障特殊群体接受教育。充分考虑留守儿童、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和优抚对象的入学要求。积极推进融合教育,依法保障能够接受普通教育的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就近就便随班就读;不能随班就读的听力残疾和智力残疾的适龄儿童少年,安排到相应的特殊教育学校就读;对不能到校就读的重度残疾儿童、少年,纳入学籍管理,开展“送教上门”服务,确保适龄残疾儿童均纳入义务教育入学监管范围

  (七)严格执行教育优待政策。对符合优待条件的烈士子女、现役军人子女、消防救援人员子女、国家移民管理队伍人员子女、公安英烈、因公牺牲以及其他符合优待条件的人员子女接受义务教育,教育局将按照有关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按优待政策和程序安排入学。

  (八)全面消除大校额、大班额。各地各校要按照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评估指标,严格执行招生计划,控制大校额、大班额,义务教育阶段小学、初中学校班额,小学班额控制在30人以内 初中班额控制35以内

  (九)关于缓学政策。

  五、工作要求

  (一)严肃工作纪律。严格落实“十项严禁”纪律。一是严禁无计划、超计划组织招生,招生结束后,学校不得擅自招收已被其他学校录取的学生;二是严禁自行组织或与社会培训机构联合组织以选拔生源为目的的各类考试;三是严禁提前组织招生,变相“掐尖”选生源;四是严禁公办学校违规跨旗县区招生;五是严禁以物质奖励、虚假宣传等不正当手段招揽、争抢生源;六是严禁借招生入学工作收取或变相收取与入学挂钩的赞助费;七是严禁以各类竞赛证书、奥数等学科竞赛成绩、考级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八是严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设立任何名义的重点班、快慢班;九是严禁各中小学校对学生进行成绩排名,宣传升学率;十是严禁出现人籍分离、空挂学籍、学籍造假等现象,不得为违规跨区域招收的学生和违规转学学生办理学籍转接。

  (三)加强宣传服务。教育局和学校将通过新媒体、网络、报纸等多种平台,广泛宣传国家、自治区和当地招生入学的政策规定,引导家长和其他法定监护人树立正确的入学理念,理性安排子女入学。

  (四)强化监督问责。教育局将依法规范招生行为,严格遵守招生纪律,落实首问责任制,守住稳定、安全、廉洁三条底线。在招生入学期间要通过多种形式及时主动向社会公开招生信息,建立健全监督举报制度,完善各个工作环节的办事程序,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主动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监督,切实做好信访接待工作,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对违反“十项严禁”的单位和责任人,一经查实,绝不姑息,依据管理权限“一案双查”,严肃问责追责。监督举报电话:7978656  5911

  以下是相关政策作以解读:

      一、入学年龄与条件:通常要求年满六周岁,部分地区在学校有空余学位情况下,可放宽至当年12月31日前年满六周岁。因身体状况需延缓入学,需由法定监护人准备材料,报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或属地教育行政部门批准 。

  二、招生原则与方式:各地坚持“划片招生,就近入学”原则。公办学校严格执行免试、划片、就近入学,按教育行政部门划定学区招生。民办学校在审批地范围内招生,报名人数小于或等于招生计划的,直接录取;超过则通过电脑摇号录取 。

  三、 学位政策:部分地区规定每处住址原则上小学每6年,初中每3年只安排一个家庭的适龄儿童按招生片区就近入学,以避免短期内重复占用学位。

  四、多孩家庭政策:多地执行“长幼随学”政策,多孩家庭的义务教育阶段子女,在公办学校就近划片入学等情况下学位有空余时,可由主管教体局统筹安排其同校就读、不同学段相对就近入学或转学 。

  五、随迁子女入学:全面建立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入学政策,为符合条件的农民工随迁子女提供公办学位,部分地区无需再交社保证明、工作证明等其他材料 。

  六、报名与审核:各地多采用网上报名方式,如通过政务服务网或指定APP报名,学校对提交信息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发放电子通知书,家长持通知书到对应学校报名 。

  七、均衡分班:起始年级需全面落实均衡分班要求,不得通过考试分班,不得设立或变相设立重点班、快慢班 。

  乌拉特中旗2025年幼儿园、义务教育阶段新生一键入学报名操作指南

  为全面深化“放管服”改革,进一步提升教育系统便民服务水平,实现入园入学一件事一次办,乌拉特中旗2025年中小学信息采集工作即将开始。

   一、入学报名登记时间

  (一)义务教育学校报名(小学一年级、初中一年级):4月8日—4月30日,4月30日17:00关网。  

  (二)幼儿园报名:4月20日—5月10日,5月10日17:00关网。  

  二、信息登记地址和报名方式

  电脑端:通过巴彦淖尔市教育局官网“巴彦淖尔市义务教育阶段招生报名系统”或登录地址进行信息登记。(https://www.bynejyjzs.org.cn:11381/byzeWeb/index.html#/login。)

  手机端:登录“蒙速办”APP注册后在首页的“热门服务”--“巴彦淖尔幼升小小升初入学报名”或“全部服务”--“教育就业”--“幼升小小升初入学报名”进行信息登记。

  三、入学对象

  (一)幼儿园入园登记范围:2022年8月31日(含当日)前出生年满3周岁的适龄儿童。(仅限小班报名)   

  (二)小学一年级新生入学登记范围:2019年8月31日(含当日)前出生年满6周岁,有学习能力且尚未在义务教育阶段建过学籍的适龄儿童。

  (三)初中一年级新生登记范围:有学籍的2025年小学应届毕业生。

  四、信息核验

  乌拉特中旗教育局将在各阶段入学报名结束后下载报名数据,逐条进行信息核验。核验未通过的,家长须按要求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在指定时间段到指定地点进行线下报名登记和信息核验。7月底前,旗教育局完成报名信息核验工作。8月中旬,家长可以通过“巴彦淖尔市义务教育阶段招生报名系统”或“蒙速办”APP查询审核结果。(注意:查询、修改报名信息只能通过初次绑定的手机号码,报名后切勿更换手机号码,否则无法查询、修改报名信息)。

  五、录取结果公布

  8月中下旬,家长可通过“巴彦淖尔市义务教育阶段招生报名系统”或“蒙速办”APP查询录取结果及分班结果。家长如有疑问,请于公布之日起3日内与乌拉特中旗教育局基础教育股咨询。

  咨询电话:0478-7978656

  六、阳光分班

  8月下旬,全旗义务教育阶段新生在规定时间统一进行阳光分班,不参加阳光分班的初一年级新生中考时不享受分招政策,凡是不参加阳光分班的一年级新生将不予建立学籍。(具体分班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注意:为方便家长接送,双胞胎(多胞胎)如需要分配在同一学校(一孩已在就读,二孩、三孩可申请同一学校)或同一班级(两个小孩同时入学)的,家长须在2025年6月30日前向现就读学校(幼儿园)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出生医学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由学校(幼儿园)统一上报至乌拉特中旗教育局基教股。 

      

  七、网上报名填写说明 

  (一)全旗义务教育阶段新生入学采用同一报名系统,每名学生只能注册一次,请家长慎重选择报名旗县区、学段等报名信息,并确保所填报信息真实准确。

  (二)姓名和身份证号要与户籍信息系统一致。

  (三)户籍所在地填写户口簿中户头地址。

  (四)家庭住址按照各类产权证件(不动产权证书、房屋所有权证、购房合同、回迁协议、安置证明、拆迁协议、居住证明及其他证明)的坐落地址填写。   

  (五)户籍材料:

  1.学生本人或家长需要在新生网报平台上提供适龄儿童少年本人和其监护人(父母)、房屋产权人等人的身份信息、户籍信息和关系等的高清图片。

  2.户籍地不在海流图镇且在海流图境内没有房屋产权的新生家庭,需要在新生网报平台上提供适龄儿童少年本人或其监护人(父母)在本地区办理的《租房合同》和《海流图镇房屋情况调查表》信息的高清图片。

  3.适龄儿童本人与拥有房产的监护人(父母)不在同一户口本上的,需要在新生网报平台上提供监护人(父母)的《结婚证》及《出生医学证明》等信息的高清图片。

  (六)住房材料:

  1.学生本人或家长需要在新生网报平台上提供学生本人或监护人(父母)名下的《不动产权证书》《房屋所有权证》或网签购房合同信息等的高清图片。 

  2.在新生入学片区内没有房屋产权租赁居住的新生家庭,需要在新生网报平台上提供居住证明(租房合同、海流图镇区房屋情况调查表)信息的高清图片。    

  八、网上报名注意事项

  (一)事关中小学、幼儿园新生入学报名等相关信息将在巴彦淖尔市教育局官网和微信公众号发布,请家长及时关注。

  (二)家长填报信息时,请认真核对,确保准确无误。报名前需准备户口簿、房产证、出生医学证明等相关证明材料。

  (三)为防止集中填报造成网络拥堵,建议家长尽量错时错峰进行信息登记,信息登记时间与录取顺序无关,如出现无法填报的情形请稍后重试。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适龄儿童新生入学的网上信息登记,视为在本地区没有入学需求。

  (四)全市义务教育阶段新生入学采用统一的报名系统,登记信息时,拥有多套房产的家庭,只能选择填写一处房产信息并以此作为入学的依据。

  (五)信息采集期间家长(监护人)可以在报名系统里修改报名信息,信息采集经审核后便不可修改。查询、修改报名信息只能通过初次绑定的手机号码,报名期间请勿更换手机号码,否则无法查询、修改信息。

  (六)家长(监护人)应按照相关规定和要求,提供准确、真实信息。对于提供虚假信息的取消片区内入园入学资格。

  (七)所有新生入学必须参与网上信息填报,如因未参与网上信息填报、故意填报虚假信息或未按要求进行现场核验,导致新生未在相应时间被相应学校录取,则由乌拉特中旗教育局随机分配学校入学。

  九、乌拉特中旗教育局报名咨询电话

  义务教育阶段: 0478-7978656

  学前教育阶段:0478-7978620

  附件:乌拉特中旗幼儿园、义务教育阶段新生入学网上报名操作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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