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3年08月25日
来源:就业服务中心
根据《关于贯彻实施稳就业政策若干措施全力促发展惠民生的通知》(内就工发〔2023〕1号)文件精神,按照落实援企稳岗工作要求,现对拟定享受援企稳岗补贴的企业及返还金额进行公示,公示中的企业后期如有不符合环保要求、失信企业或超出裁员率等情况,将不予发放援企稳岗返还补贴。
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通过电话、来函、来访等方式到乌拉特中旗就业服务中心失业保险股反映情况。
公示时间:2023年7月11日-7月13日
联系电话:0478560810
受理部门:乌拉特中旗就业服务中心(失业保险股)
附件:乌拉特中旗申请稳岗返还名单
乌拉特中旗就业服务中心
2023年7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