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明确农户与经营主体责任,确保残膜及时离田,保障耕地可持续生产力。本着“公平普惠、激励导向、因地制宜、权责统一”原则,落实“谁使用、谁回收、谁污染、谁治理”主体责任,建立与地膜使用、回收成效直接挂钩的补贴机制。享受补贴的种植主体,使用国标以上地膜(包含全生物可降解地膜)且回收处置率达到85%以上,农田“白色污染”得到有效控制。
●按照《关于进一步稳定小麦生产任务的有关通知》和《2026年旗县区粮食和油料生产目标的通知粮食种植面积通知》(巴党农牧办发〔2026〕3号)文件精神,为稳定发展小麦种植面积,全面落实粮食安全党政同责,加快优质小麦发展,健全农民收益保障机制,全方位夯实粮食安全根基,结合我旗实际,制定2026年小麦种植补贴方案。
●为了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治灾重要指示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自然资源部和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自然灾害防治的决策部署,维护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结合我旗区域地质环境、水文、气象及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请旗直(驻旗)各有关单位、各苏木镇(中心、公司)结合工作实际,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全面抓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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