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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旗直有关单位:   现将《乌拉特中旗招商引资签约项目前置服务工作机...

    2025-09-02 朗读

    乌拉特中旗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乌拉特中旗招商引资签约项目前置服务工作机制》的通知, 各旗直有关单位:  现将《乌拉特中旗招商引资签约项目前置服务工作机制》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乌拉特中旗招商引资签约项目前置服务工作机制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旗“项目建设”、“招商引资”、“环境优化”攻坚年动员大会会议精神,把握能源经济、口岸经济和枢纽经济“三大定位”,做足资源开发、能源利用和实体经济培育“三篇文章”,推进“国家战略性资源储运基地”、“跨区域产业协作走廊”、“中蒙产能合作园区”三大战略性布局,立足“五大创建”目标定位,以“大基地、大园区、大龙头、大品牌、大项目”为主攻方向,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简化办事程序,提高服务效能,理顺招商项目开工前行政审批事项办理流程,推动我旗招商引资项目尽快落地,提升项目落地效率,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机制。  一、工作原则  ——提前介入,主动服务,各相关部门提前了解项目情况,主动与企业对接,提前开展服务工作,变“被动审批”为“主动服务”。  ——并联推进,高效协同,打破部门壁垒,推行并联审批、联合服务,实现各环节无缝衔接,压缩审批时间,提高服务效率。  ——依法合规,精准施策,在遵循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前提下,根据项目特点,为企业提供精准化、个性化的服务方案。  ——全程跟踪,闭环管理,建立项目全流程跟踪服务机制,对项目推进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及时协调解决,确保项目顺利落地。  二、服务范围  凡与我旗人民政府签约的招商引资项目,均纳入前置服务范围。  三、职责分工  按照旗级统筹、部门联动工作原则,政府分管副旗长统筹负责,投促中心牵头,相关部门具体负责,统筹开展招商引资签约项目前置服务相关工作。  发改委:负责项目备案或核准工作;指导项目单位开展节能审查;统筹协调项目前期各项审批手续,推动项目纳入相关规划和政策支持范围。  工信局:指导工业项目符合产业政策和行业规范;协助企业申请相关产业扶持政策;推动工业项目技术改造。  自然资源局:负责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核发;开展土地征收、出让、划拨等工作;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指导项目单位开展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压覆重要矿产资源评估等工作。  生态环境分局:负责指导项目单位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批;监督项目落实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住建局:负责办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指导项目单位开展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手续办理等工作;对项目建设过程中的建筑市场和工程质量安全进行监管。  政数局:负责统筹协调政务服务大厅各审批窗口工作,优化审批流程,推行“一站式”服务;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实现线上线下融合办理;对各部门审批服务效能进行监督考核。  林草局:负责办理涉及林地、草地使用的相关审批手续;指导项目单位开展森林植被恢复工作。  水利局:负责指导项目单位开展水资源论证、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和审批工作;办理取水许可等相关手续。  投促中心:负责项目对接洽谈、签约落地等全流程跟踪服务;协调解决项目推进过程中的一般性问题;定期向分管领导汇报项目进展情况。  外事办(商务局):提供行业发展规划、市场趋势分析等信息,针对企业注册、行业准入、经营资质流程指引和材料清单。帮助企业了解对外合作的政策环境解读和合规指导。  文体局:负责指导项目单位开展文物排查等相关手续办理工作。  农科局:提供政策、技术与科研服务,支持现代农牧产业园、特色项目等申报,指导企业遵守农牧业生产标准等。  财政局:帮助企业落实各类涉企资金补贴、税收优惠政策、政府采购与金融支持。  人社局:负责企业权益、优化企业人力资源管理等方面的政策法规宣传解读,搭建企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服务平台。  四、服务内容  (一)政策咨询服务。向项目单位提供国家、自治区、市及旗级有关产业发展、投资优惠、项目审批等方面的政策法规解读和咨询服务,帮助企业用足用好政策。  (二)审批代办服务。由政数局牵头,组建项目代办服务专班,为项目单位提供从项目备案(核准)到施工许可等全流程审批手续代办服务,协助企业准备申报材料,协调相关部门加快审批进度。  (三)规划指导服务。自然资源局、发改委等部门根据项目需求,指导项目单位做好项目选址、规划设计等工作,确保项目符合城乡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产业发展规划等要求。  (四)问题协调服务。建立项目问题收集、梳理、交办、反馈机制,对项目推进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由投资促进中心组织相关部门召开协调会议,研究解决方案,明确责任人和办理时限,跟踪督促问题解决。  (五)要素保障服务。各相关部门根据职责分工,做好项目用地、用水、用电、用气、用工等要素保障工作。  五、服务流程  (一)项目信息对接。项目签约后,投资促进中心在3个工作日内将项目基本信息(包括项目名称、投资方、建设内容、投资规模、选址意向等)推送至各相关部门,组织召开项目服务启动会,明确部门工作职责和任务分工。  (二)制定服务计划。各相关部门在收到项目信息后5个工作日内,结合自身职责,对项目进行分析研判,提出项目推进的前置条件和工作建议,明确各项工作任务、责任人和时间节点。  (三)并联审批服务。各审批部门同步开展审批工作,对具备条件的审批事项实行容缺受理、并联审批。对需上级部门审批的事项,相关部门要主动帮助企业做好与上级部门的沟通协调工作,争取尽快获批。  (四)现场指导服务。针对项目选址、规划设计、施工条件等方面的问题,各相关部门应根据项目单位需求,及时组织专业人员开展现场勘察和技术指导服务,提出解决方案和建议。  (五)进度跟踪反馈。投资促进中心定期对项目前置服务工作进度进行跟踪检查,建立项目服务台账,记录项目推进过程中的工作进展、存在问题及解决情况。各责任部门每周报送项目推进情况,投资促进中心每月汇报项目总体进展情况。  六、保障措施  投促中心定期或不定期对各部门项目前置服务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监督检查,重点检查服务计划落实情况、问题解决情况、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等,对工作不力、进展缓慢的部门进行通报批评。设立项目服务投诉举报电话和邮箱,接受企业和社会公众的监督举报。对投诉举报的问题,由投资促进中心组织相关部门进行调查核实,及时处理并反馈处理结果。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招商引资签约项目前置服务工作,主要负责人要亲自抓、负总责,明确专人负责项目服务工作,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要素保障部门要加强项目服务人员业务培训,提高服务能力和水平。建立项目前置服务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召开会议,研究解决项目推进过程中的问题。加强部门之间的信息共享和沟通协作,形成工作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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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苏木镇,同和太种畜繁育中心、牧洋海牧场有限公司,旗直及驻旗各有关...

    2025-06-17 朗读

    乌拉特中旗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乌拉特中旗加快推进重大项目前期手续办理若干措施(试行)》的通知, 各苏木镇,同和太种畜繁育中心、牧洋海牧场有限公司,旗直及驻旗各有关单位:  现将《乌拉特中旗加快推进重大项目建设前期手续办理若干措施(试行)》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乌拉特中旗加快推进重大项目前期手续办理若干措施(试行)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全区、全市和全旗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按照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要求,坚持把稳增长摆在更加突出位置,全力推动重大项目早落地、早开工、早见效,精准破解制约项目前期手续办理的难点、卡点、堵点,现提出如下优化行政审批服务流程、加快推进重大项目前期手续办理若干措施。  一、政策适用范围  政府投资5000万元、企业投资亿元以上,纳入旗级调度重点项目。  二、具体政策措施  (一)立项手续  1.对电网项目涉及原有变电站及线路改扩建工程,因原变电站无土地证或核准立项文件的,由旗发改委容缺受理报市能源局办理核准立项手续;对未列入自治区十四五电力发展规划项目库的重大项目配套变电站,由旗发改委容缺受理报市能源局办理立项手续。  2.“政府投资项目建议书审批”承诺在2个工作日内办结,“政府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承诺在3个工作日内办结,“初步设计审批”承诺在3个工作日内办结,“企业投资项目备案”承诺在1个工作日内办结。  (二)节能审查手续  对单位增加值能耗达到或低于我市能耗强度标杆值、有利于促进能耗强度降低的新建项目,原则上不需落实能耗指标,畅通节能审查“绿色通道”,实行“即来即办”。  (三)林草征占用手续  1.对立项、选址、草原补偿协议、村民表决、权属材料等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的项目,其它组件材料可容缺受理,并进行实质性审查,材料齐全后当日上报市林业和草原局。  2.旗级林草部门采取提前介入,协办、帮办和盯办制度,实行企业即报,旗级林草部门即审,协调自治区、市林草部门即批机制。  (四)建设用地手续  1.城市分批次用地项目对社保审核、使用林草地批复、违法用地查处、压覆重要矿产手续办理等事项实行容缺受理、先行审查,在自治区人民政府审批用地前补齐。  2.工业园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未批复,以旗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确定的园区城镇开发边界为开发建设范围的依据。  3.旗人民政府严格执行国家、自治区、市人民政府有关规划、用地政策和土地出让等相关规定,办理好各类项目土地出让及划拨等土地供应工作。  4.工业用地采用“用地清单制+标准地出让”“四证齐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不动产权证)的审批模式,确保企业拿地即开工建设,有效压缩审批时限。  (五)环评手续  1.建设单位提供项目坐标后,核查该项目坐标范围是否符合“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对符合要求的当即出具复函。  2.将服务关口前移,在环评报告编制过程中提前介入,与编制单位加强对接,有效保障环评报告编制的质量和速度。  3.在依法依规的前提下,简化审批流程,压缩审批时限,重大项目环评正式受理后,报告书在15个工作日、报告表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环境影响登记表项目全部实施网上备案制,取消审批制,进一步简化环评审批程序。  (六)取水许可手续  园区内项目已立项,并按照现行水资源论证导则编制完成水资源论证报告的,先予办理取水许可。  (七)安全评价手续  对未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或“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建设项目的安全条件审查,由项目所在自然资源部门出具同意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或“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意见后予以容缺办理。  (八)施工许可手续  1.施工许可证实行分阶段办理。建设单位在自愿承担规划变更或设计方案调整风险,承诺依法建设的前提下,可以分阶段办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建设单位在确定施工总承包单位和监理单位后,可根据项目设计和施工顺序,自主选择基坑和基础部分、主体部分分阶段或整体办理施工许可。  2.实行施工图联合审查。建筑施工图、消防图、人防图实行联合设计审查,7个工作日内完成。施工许可组件齐全的,当日完成审查。  三、强化责任担当  一是推行并联审批模式,建立自然资源、住建、文体、水利、生态环境等部门的联合审批机制。对于建设项目涉及多部门的审批事项,实行“一窗受理、同步评估、并联审批、限时办结”。  二是按照“能简则简、能并则并” 的原则,对基本条件具备、主要申报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但次要条件或手续存在欠缺的行政审批事项,进行容缺审核,有效缩短审批时间。  三是旗直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和政治站位,主动作为、积极担当、密切配合,进一步优化审批流程、压缩审批时限,加快推动重大项目建设,全力保障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  原文下载:乌拉特中旗加快推进重大项目前期手续办理若干措施(试行).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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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苏木镇,同和太种畜繁育中心、牧羊海牧场有限公司,旗直及驻旗各...

    2025-06-17 朗读

    乌拉特中旗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乌拉特中旗优化营商环境攻坚年行动方案》的通知, 各苏木镇,同和太种畜繁育中心、牧羊海牧场有限公司,旗直及驻旗各有关单位:   现将《乌拉特中旗优化营商环境攻坚年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乌拉特中旗优化营商环境攻坚年行动方案​   为深入贯彻国家、自治区、巴彦淖尔市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工作部署,推动全旗营商环境实现迭代升级,旗委、政府决定将2025年确定为全旗优化营商环境攻坚年。现结合我旗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内蒙古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树立服务至上理念。以流程再造、数字赋能、系统集成为重点,借助“一网通办”“一网统管”等抓手,实施突破性改革举措。构建市场主体全生命周期服务链,营造优质规范的市场环境、高效便捷的政务环境以及亲商护商的社会环境。​   通过一年集中攻坚,破解市场主体痛点、堵点、难点问题,提升服务企业和群众办事的规范化、标准化、智能化水平,增强营商环境系统性竞争力,为全旗高质量发展汇聚力量和动能。​   二、重点任务​   (一)“综合一窗”“智慧政务” 攻坚行动​   攻坚任务:全面推行“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综合窗口出件”服务模式,提升政务服务网办率。实现高频便民服务事项“一号申请、一窗受理、一网通办”,推进“AI+政务服务”融合,构建“智慧政务” 服务体系。  ​   具体举措:   1.完善 “中意办”APP及政务信息共享交换平台功能,规范数据共享标准,推动政务信息跨部门、跨层级共享。对接垂建、自建业务系统与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实现全流程线上办理。(责任部门:政数局牵头,各进驻单位配合)​   2.推进“三集中三到位”,确保政务服务事项和人员“应进必进、进必授权”,落实受审分离模式。各单位选派优秀人员进驻政务服务中心。(牵头部门:政数局,责任部门:发改委、自然资源局、林草局、农科局、民政局、教育局、市监局、文体旅游广电局等进驻单位)   3.完善 “综合一窗”系统事项配置,纳入更多高频事项,落实国家“一件事一次办”场景,开展流程再造。(责任部门:政数局)​   4.提升事项网办深度,推动涉企便民事项全程网办。(责任部门:发改委、文体局、自然资源局、林草局、环保分局、水利局、交通局、财政局、安监局、工信局、住建局、电力公司、政数局等)   5.设“高效办成一件事”等窗口,专人负责投资项目。开发“AI+政务服务” 模块,提供便捷办事服务。(责任部门:政数局)​   6.融合企业服务中心与政务服务中心,整合涉企服务资源,构建涉企服务新模式。(牵头部门:政数局,责任部门:发改委、财政局、市监局、文体局、自然资源局、林草局、环保分局、水利局、交通局、安监局、工信局、住建局、电力公司等)   (二)宽松便捷市场准入环境攻坚行动​   攻坚任务:优化企业开办服务流程,打造规范、便捷、高效的市场准入体系,提升信息透明度、共享度和便利度。   具体举措:​   1.提升市场准入便利化和“一网通办”水平,推广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降低企业开办和注销成本,提升商事登记便捷度。(责任部门:市监局)​   2.推广电子营业执照、电子印章和“企业码”应用,实现跨区域、跨部门互通共享,拓展应用领域,推进“一企一照一码”“一照通查”。(责任部门:市监局)​   3.开展“个转企”培育行动,精准帮扶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认定“名特优新”个体工商户。(责任部门:市监局)   (三)项目前期手续办理提速攻坚行动​   攻坚任务:解决重点项目前期手续办理耗时长、申请人“跑多头”“跑多次”等问题。   具体举措:​   1.印发方案,梳理高频审批事项,制定材料要件清单和审查要点,推行联席会商制度,提升手续办理水平。(责任部门:发改委、自然资源局、林草局、水利局、文体局、应急管理局、生态环境分局、交通局、住建局、电力分公司等)   2.出台措施,对符合条件的行政审批事项容缺审核。开展项目前期手续集中办理日活动,缩短审批时限。(责任部门:发改委、自然资源局、林草局、水利局、文体局、应急管理局、生态环境分局、交通局、住建局、电力分公司等)   3.成立代办帮办小组,为重点项目提供全流程代办帮办服务,建立服务档案。(责任部门:政数局、发改委、自然资源局、林草局、水利局、文体局、应急管理局、生态环境分局、交通局、住建局等)   4.落实相关要求,推行“提前受理+容缺审批+并联审批+承诺制”审批模式。(责任部门:政数局、发改委、自然资源局、林草局、水利局、文体局、应急管理局、生态环境分局、交通局、住建局等)   5.推动“多规合一”业务平台使用,实现数据共享与业务协同,加快手续办理。(责任部门:政数局、发改委、自然资源局、林草局、水利局、文体局、应急管理局、生态环境分局、交通局、住建局等)​   6.推进工程报建审批全流程线上办理,应用电子证照等,加快手续办理速度。(责任部门:政数局、自然资源局、住建局、发改委、水利局、文体旅游广电局、应急管理局、林草局、生态环境分局、住建局等)​   7.开展“上门审批服务”,主动为新建重大项目提供审批服务,实现服务“零距离”。(责任部门:政数局、自然资源局、住建局、发改委、水利局、文体旅游广电局、应急管理局、林草局、生态环境分局、住建局等)   8.建立高效决策机制,明确高频审批事项批复时间,对需会议研究的事项,及时召开会议并出具文件。(责任部门:政府办、发改委、政数局、自然资源局、住建局、水利局、文体旅游广电局、应急管理局、林草局、生态环境分局、住建局等)   (四)提升工业园区管理和服务质效攻坚行动​   攻坚任务:补齐园区基础设施短板、强化区域评估成果应用、加大园区土地供应,提升园区承载能力。​   具体举措:   1.补齐金泉产业园基础设施短板,推进相关工程建设,开展化工园区安全风险等级认定。加快金海产业园扩区,优化用地结构。(责任部门:甘其毛都口岸加工园区管委会、自然资源局)​   2.在园区打造政务服务分中心,推行高效服务模式。强化区域评估成果运用,提高审批效率,降低企业成本。(责任部门:自然资源局、甘其毛都口岸加工园区管委会、文体局、气象局、住建局、发改委、水利局、文体旅游广电局、应急管理局、林草局、生态环境分局、政数局等)   3.采取灵活土地供应方式,增强园区土地供应能力。(责任部门:自然资源局)​   (五)规范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管理攻坚行动​   攻坚任务:深化公共资源交易领域改革,杜绝围标串标等问题,提高资源配置效率,降低投标成本和时限。​   具体举措:   1.实现常态化跨省、跨市远程异地“多地联动”评标,优化评标专家资源配置。(责任部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严格执行交易流程和服务细则,明确办理依据,保障公平竞争。(责任部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3.实现电子见证交易,运用“数字见证”平台,防范廉政风险,推动交易规范化。(责任部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六)涉企执法司法攻坚行动​   攻坚任务:依法保障市场主体公平竞争,解决执法、司法领域突出问题。​   具体举措:   1.建立与企业沟通协作机制及驻企警官制度,加强沟通交流,开展送法活动。(责任部门:公安局)​   2.开展提升行政执法质量行动,调整行政裁量权基准,整治突出问题,规范执法。(责任部门:法院牵头,相关执法部门配合)​   3.推行包容审慎柔性执法,完善柔性执法清单,开展涉企专项监督。(责任部门:司法局牵头,相关执法部门配合)   4.加大涉企违法犯罪打击力度,减少企业财产损失。(责任部门:公安局)​   (七)降低企业运行成本攻坚行动   攻坚任务:减轻企业负担,降低企业在用工、用电等方面成本。​   具体举措:   1.加大创业贷款发放,落实失业保险补贴政策,降低企业运行成本。(责任部门:人社局、就业服务中心)   2.组织招聘活动,发布招工需求,开展免费职业技能培训。(责任部门:人社局、就业服务中心)​   3.推送税费优惠政策,精准走访辅导企业。(责任部门:税务局)​   4.引导纳税人线上办税,开展跨区域通办,降低办税成本。(责任部门:税务局)​   5.出台政策支持企业发展,打造涉企服务平台,汇聚优惠政策,实现政策精准推送、“免申即享”。(责任部门:政数局、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自然资源局、水利局、林业和草原局、应急管理局、文体旅游广电局、生态环境分局、供电公司)​   (八)优化金融生态环境攻坚行动   攻坚任务:解决贷款投放难、企业融资难贵等问题,促进中小微企业融资。​   具体举措:   1.税务部门向银行提供企业纳税信息,银行优化贷款审批,创新产品服务。(责任部门: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乌拉特中旗监管支局、税务局、各金融机构)​   2.宣传推广金融基础设施,拓宽动产和权利担保业务范围,开展专项行动,推动动产融资。(责任部门: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乌拉特中旗监管支局、各金融机构)​   3.拓宽小微企业融资渠道,丰富信贷产品,完善金融服务长效机制。(责任部门: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乌拉特中旗监管支局、各金融机构)   4.推动金融机构加大贷款投放,对相关行业纾困,推广 “信易贷” 平台。(责任部门:财政局、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乌拉特中旗监管支局、各金融机构)​   (九)诚信政府建设攻坚行动​   攻坚任务:完善守信践诺机制,提升政府诚信行政水平,加强市场主体信用监管。​   具体举措:   1.开展集中整治,梳理政府部门公共政策未兑现等问题,推动整改,提升公信力。(责任部门:司法局牵头,各相关部门配合)   2.推进政务、商务、社会、司法公信领域建设,打造诚信“金字招牌”。(责任部门:司法局牵头,各相关部门配合)   3.建立政策兑现台账与跟踪监督机制,梳理政策,明确兑现信息,跟踪监督,严肃问责未兑现部门。(责任单位:纪委监委、发改委、政府办督查室牵头,各相关部门配合)   4.开展信用风险分类,实施差异化监管,畅通信用修复渠道,提高市场主体诚信意识。(责任部门:市监局)​   (十)亲商助企服务提升攻坚行动   1.组建专业接待小组,提前沟通考察企业,制定接待方案,介绍本地情况,解答疑问,跟进意向。(责任单位:投促中心、外事办〈商务局〉工信局、合作交流中心牵头,相关地区和部门配合)   2.推行“马上办”机制,建立“13530”企业诉求处理模式,运用“好差评”制度,多渠道接受监督。(责任单位:政数局牵头,各相关部门配合)   3.组建助企员队伍,制定“一企一策”方案,为项目提供全流程服务,解决企业困难。(责任单位:政数局牵头,各相关部门配合)   4.定期召开政企恳谈会,建立问题台账,解决企业困难。举办企业家活动,营造亲商氛围。(责任单位:政数局牵头,各相关部门配合)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压实工作责任   构建“旗委领导、政府主抓、人大政协监督、部门负责、全民参与”的协同格局,加强工作统筹调度。各单位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要亲自谋划、推动工作。采用工作组推进、项目化管理、清单式落实模式,细化任务,明确分工与时间节点,提供组织保障。​   (二)注重统筹协调,凝聚工作合力​  旗政数局深入研究营商环境政策,运用大数据分析,开展宣传、评价工作,提供数据支撑。加强工作跟踪监测,督促指导部门,建立沟通机制,解决问题,推广经验。各单位树立“一盘棋”思想,加强沟通、共享信息,构建协同责任体系,凝聚工作合力。   (三)选树典型示范,发挥引领作用   挖掘各部门、行业在营商环境建设中的特色、创新与成功经验,打造亮点案例,涵盖多方面内容。向上级和媒体推荐优秀案例,争取入选国家   级典型,带动全旗营商环境提升,激发部门积极性。   (四)加强宣传引导,营造良好氛围旗融媒体中心开辟“优化营商环境攻坚年行动”专栏,报道典型案例、创新成果和成效,展现部门作为。挖掘社会创新创业故事,多渠道传播,引导社会力量参与,营造良好氛围,形成舆论声势。   附件:乌拉特中旗助企服务“马上办”工作机制   附件:   乌拉特中旗助企服务“马上办”工作机制   为深入贯彻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攻坚年行动,积极响应企业需求,切实解决企业发展中面临的各类问题,以高效、便捷、精准的服务助力企业轻装上阵、加速发展,特建立助企服务“马上办”工作机制。   一、适用范围   本工作机制适用于旗内各类企业在项目建设、生产经营、创新发展等过程中,向政府部门提出的各类诉求和需要协调解决的问题。涵盖工业企业、服务业企业、农业企业等不同产业领域,以及大中小微等不同规模企业。   二、工作原则   (一)快速响应原则。对于企业诉求,做到第一时间接收、第一时间反馈,确保在最短时间内启动办理流程,让企业感受到政府服务的及时性和高效性。   (二)精准服务原则。深入了解企业实际需求,针对不同企业、不同问题,提供个性化、定制化服务方案,精准施策,切实解决企业痛点难点问题。   (三)协同联动原则。打破部门壁垒,建立跨部门协同工作机制,加强沟通协调,形成工作合力,共同推进企业问题的解决,避免推诿扯皮现象。   (四)跟踪问效原则。对企业诉求办理情况进行全程跟踪,及时掌握办理进度,定期回访企业,了解企业对办理结果的满意度,确保问题得到彻底解决,服务取得实效。   三、工作流程   (一)诉求收集   1.线上平台。政务服务与数据管理局牵头,依托乌拉特“中意办”平台,搭建统一的助企服务功能平台模块,企业可通过平台便捷提交诉求,详细说明问题情况、期望解决时间等信息。平台设置智能分类功能,对企业诉求进行初步分类,便于后续精准转办。   2.线下渠道。政务服务与数据管理局牵头,设立助企服务热线0478-12345、0478-2269128,安排专业人员接听,确保热线畅通无阻。在政务服务大厅、工业园区设置专门的企业诉求受理窗口,方便企业现场咨询和提交诉求。此外,组织开展常态化的企业走访活动,各级领导干部和服务专员定期深入企业,面对面收集问题和意见建议。   (二)诉求受理   1.即时响应。政务服务与数据管理局牵头,线上平台和线下渠道收到企业诉求后,做到1分钟接单、3小时响应、5天办结、30天回访,详细记录诉求内容、企业基本信息、联系方式等关键要素,确认诉求信息,告知企业诉求已受理及预计办理流程和时间。   2.分类转办。政务服务与数据管理局牵头,根据诉求类型,按照职责分工,将企业诉求精准转办至相关职能部门或工作专班。   (三)办理落实   1.限时办结。各承办部门收到转办诉求后,立即制定办理方案,明确办理责任人、办理措施和办理时限。对于一般性问题,原则上现场办结;对于较复杂问题,在5个工作日内办结;对于特殊情况需延长办理时间的,向企业说明原因,并在30个工作日内完成回访。办理过程中,承办部门主动与企业保持沟通,及时反馈办理进展情况。   2.协同办理。涉及多个部门协同办理的诉求,牵头部门发挥主导作用,组织召开协调会议,明确各部门职责和任务分工,加强部门间信息共享和工作协同。协办部门积极配合,按照要求及时提供相关资料和支持,共同推进问题解决。   (四)跟踪反馈   1.全程跟踪。政务服务与数据管理局通过线上系统对诉求办理情况进行全程跟踪,实时掌握办理进度。定期对办理进度进行通报,对办理滞后的部门进行督促提醒,确保办理工作按时推进。   2.办理反馈。承办部门在办理完成后,及时将办理结果通过线上平台、电话、书面等方式反馈给企业,并征求企业意见。企业对办理结果满意的,办理流程结束;企业对办理结果不满意的,承办部门进一步分析原因,重新制定办理方案,再次办理。同时,承办部门将办理结果报送至助企服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五)监督评价   1.内部监督。政务服务与数据管理局定期对各部门办理企业诉求情况进行检查和评估,重点检查办理时效、办理质量、企业满意度等指标。   2.企业评价。在诉求办理完成后,通过线上平台邀请企业对办理过程和结果进行评价,评价结果作为部门和工作人员考核的重要依据。同时,广泛收集企业对助企服务工作的意见建议,不断改进工作方式方法,提升服务水平。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队伍建设。按照助企服务队工作制度,为重点企业配备服务专员,提供一对一、精准化服务。加强工作人员培训,定期组织开展业务知识、政策法规、沟通技巧等方面的培训活动,提高工作人员的服务意识和业务能力。       (二)优化信息共享。依托大数据、云计算等信息技术,建立助企服务信息共享平台,整合各部门涉企数据资源,实现企业信息、政策信息、诉求办理信息等的互联互通和共享共用。通过信息共享平台,为企业提供更加精准的政策推送和服务指导,同时提高部门间协同工作效率。   (三)加大宣传推广。充分利用新闻媒体等渠道,广泛宣传助企服务“马上办”工作机制的内容、流程和成效,提高企业知晓度和参与度。及时总结推广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树立先进典型,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企业发展的良好氛围。   原文下载:乌拉特中旗优化营商环境攻坚年行动方案.docx

  • 乌拉特中旗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乌拉特中旗紧...

      旗直各相关单位:   现将《乌拉特中旗紧密型县域医疗卫生共同体...

    2025-06-05 朗读

    乌拉特中旗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乌拉特中旗紧密型县域医疗卫生共同体建设三年攻坚行动方案(2025—2027年)》的通知, 旗直各相关单位:   现将《乌拉特中旗紧密型县域医疗卫生共同体建设三年攻坚行动方案(2025—2027年)》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乌拉特中旗紧密型县域医疗卫生共同体建设三年攻坚行动方案     (2025—2027年)            为贯彻落实国家十部门《关于全面推进紧密型县域医疗卫生共同体建设的指导意见》《内蒙古自治区全面推进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实施方案》和巴彦淖尔市卫生健康委等十部门《关于全面推进紧密型县域医疗卫生共同体建设的实施意见》等要求,进一步推动我旗紧密型县域医疗卫生共同体(以下简称县域医共体)建设,更好地满足广大人民群众卫生健康需求,现制定我旗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三年攻坚行动方案。   一、主要目标   到2025年底,医共体运行机制进一步完善,信息化建设提档升级,建设完成影像心电中心、健康随访中心、集中审方中心、转诊服务中心、质控评价中心,通过数字赋能基层,使县域医疗服务能力显著增强。   到2026年底,建设完成药物配送中心、智慧急救中心、中医问诊中心、检验消毒中心、医护调度中心,基本建成布局合理、人财物统一管理、权责清晰、运行高效、分工协作、服务连续、信息共享的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居民就诊外转率有效降低,形成分级诊疗格局。   到2027年底,全面建成以人民健康为中心的现代化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县域内就诊率提高5%~10%,基层首诊率达65%以上,创成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示范旗县、国家级慢性病防控示范区,为人民群众提供全方位全周期的健康服务。   二、重点任务   (一)推进体制机制改革创新   1.推进治理制度改革。建立医共体推进工作机制,建立以旗长为“召集人”的医共体建设推进机制,及时会办解决县域医共体建设中的重大事项。组建医共体运营发展中心,承担医共体运行的监测评价、数据分析、资源调度和成员单位绩效考核,中心主任由卫健委主任兼任。组建一个乌拉特中旗紧密型县域医共体,由两个二级甲等医院(旗人民医院、旗蒙中医医院)牵头推进,既以旗人民医院牵头,联合城区、灌区、山旱区8家卫生院及41个村卫生室等49家单位和以旗蒙中医医院牵头,联合牧区7家卫生院及5个嘎查卫生室等12家单位组成的具有边疆特色医共体模式。承担资源下沉、技术支撑、健康管理和带动提升。医共体内各单位举办主体、法人地位、机构职能、产权关系、人员身份保持不变。   2.构建医共体边疆特色“12345”模式。“1”是打造一个特有模式—边疆口岸模式。沿边牧区牧民通过享受数字化医疗服务和资源有效合理实质性下沉,再配置“行走的流动医院”,尽最大可能让牧民享受保姆式的医疗服务。“2”是推进两项机制落实。一是人事编制从体制机制上根本赋权落实到医共体;二是政府投入、资金整合从体制机制上有效保障落实到医共体。“3”是发展“三区”特色医疗。牧区发展:以旗蒙中医医院牵头落实资源的蒙医特色医疗;灌区和城区发展:以旗人民医院牵头落实资源为主,通过数字化赋能和加强健康管理,逐年提高区域内常见病就诊率;山旱区发展:通过智慧化、信息化平台搭建,突出医康养建设,使长期居住在当地的中老年群体享受到良好的医康养待遇。“4”是通过可操作性强的体制机制,达到人员、技术、服务、管理四下沉,促进医疗资源合理配置和共享,持续为群众提供优质、便捷、可及的全生命周期的医疗卫生服务,筑牢疾病防治网底。“5”是实现政府、群众、医生、医院、医保五赢的目标。政府有序投入,群众就医满意、医生收入稳定、医院运营科学有效、医保资金保障有力。   3.推进医保支付改革。深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实行总额管理下的按病种分值(DIP)付费为主的多元复合医保支付方式。建立“总额包干、超支不补、结余留用”机制,以当年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入预算为基础,在旗医保经办机构扣除5%调剂金、商保费用后,将剩余医保基金打包支付给医共体(包括DIP付费金额),职工生育保险费用(含津贴)等包含在职工总额包干预算内。建立总额付费机制,实行年初预付、按月预结、年终清算,将医保基金分别拨付给两个牵头医院,进行考核分配。完善结余留用机制,结余资金作为医共体成员单位业务收入,健全合理超支分担机制。药品、耗材由医共体组织在省网平台集中采购,做到应采尽采、公开议价,充分发挥集采优势,压降药品耗材价格,严禁自行外购药品耗材。加强医保基金监管力度,采取现场检查、智能审核、联合督查等监管方式,切实保障基金安全高效使用。   4.推进人事制度改革。分别核定医共体内公立医院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编制,实行“总量控制、分类管理、动态调整”。根据科室建设等发展所需,建立医共体事业编制周转池,加强医共体内部人员的统筹流动使用,编办、人社局按程序预审备案办理。人社局按照“分类核定、总量打包”原则,核定岗位总数,由医共体动态核定各单位岗位数,自主统筹使用;严格执行按需设岗、竞聘上岗、以岗定薪,各单位精准编制岗位说明书,科学规范组织聘用。医共体根据发展需要,结合单位空编空岗情况,按照规范程序用编组织招聘。   5.推进薪酬制度改革。落实“两个允许”要求,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行“公益一类财政保障、公益二类事业单位管理”,落实绩效工资政策,进一步调整优化薪酬分配方案。合理确定旗级公立医院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薪酬总量和主要负责人薪酬水平,并与医共体内部绩效考核结果挂钩,促进县域医共体内医务人员薪酬水平合理提高并向基层倾斜,有效调控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间人员收入差距。   (二)提升卫生健康服务能力   1.强化牵头医院医疗服务能力。旗人民医院强化胸痛、卒中、创伤、危重症孕产妇救治、危重儿童和新生儿救治中心建设,2025年完成卒中中心验收,2026年底建设完成胸痛、创伤中心。建立县域急诊急救联动机制,打造县域急诊急救网络,推动县域以急诊急救五大中心为主的急救资源下沉;统筹建立县域肿瘤防治、慢病管理、微创介入、麻醉疼痛诊疗、重症监护等临床服务中心,提高资源配置和使用效率。旗蒙中医医院加强中医(蒙医)治未病、“两专科一中心”、特色康复、养生等中心建设,打造县域康养特色。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强化儿科建设,争取三年内建成市级临床重点专科,拓展医疗美容业务,将传统医疗优势与新兴美容需求相结合,丰富医疗服务体系。   2.加强卫生技术人才建设。根据医共体人才发展需要,制定人才发展规划,出台专项招引政策,招聘普通型医务人员,返聘退休医师,引进高学历、高职称人才以及学科带头人、特殊型人才等,重点加大高层次人才引进力度。加强人才储备及培养,建立2个医共体卫生技术人员实训基地,以提升临床实操能力为目标,全员培训,全员提升;同时充分借助医疗“组团式”帮扶契机,发挥帮扶专家“师带徒”作用,强化学科建设和培养帮带本土医疗人才。   3.强化对外合作共建。深入分析旗内疾病谱,围绕恶性肿瘤、冠心病、肺炎、脑梗死、精神疾病等主要外转病种,积极与市内、区内三级医院组建多种形式的医联体,与高水平医院、高校、科研院所等优质医疗资源建立技术合作和帮扶机制,三年内建立名医工作室10个,每年选派20名青年医疗骨干进修深造、跟班学习。通过远程会诊(协作)、专科共建(联盟)、学科建设、临床带教、科研和项目协作等方式,借力优质医疗资源,带动提升本土科室诊治外转病种的核心能力。   (三)建立多维考核体系   运营发展中心明确县域医共体年度任务目标和绩效考核指标,以四方满意、群众健康、医疗质量、服务能力、运行效率“五大体系”为主要内容,建立健全医共体内部考核机制。考核指标向资源下沉、巡诊派驻、家庭医生签约、成本控制等方面倾斜,合理确定医保基金结余留用收入、绩效工资等在成员单位的分配,注重向基层倾斜,建立长效激励机制。定期开展县域医共体考核,绩效考核结果与公共卫生服务经费补助、医保基金支付、绩效工资总量核定以及负责人员薪酬、任免、奖惩等挂钩。   (四)建立县域医防协同机制   1.强化疾控体系建设。完成疾病预防控制体系改革,主要职能从预防控制疾病向全面促进全人群健康转变。实施疾控机构能力提升三年行动计划,提升实验室水平,大力度招聘疾控人才,着力培养30名疾控骨干人才。建立疾控技能培训基地,每月专项培训,不断提升基层公共卫生人员素质。   2.全面提升应急能力。建立完备的卫生应急体系,健全传染病监测预警系统,提升监测预警智能化水平,进一步完善传染病和突发事件医疗应急处置预案;健全分级分层分流的重大疫情救治机制,加强县域医疗急救体系建设,强化医共体牵头医院对基层的指导,提升基层重症、危重症识别和急救能力,畅通绿色转诊通道;将符合条件的二级及以上公立医疗机构全部纳入院前急救网络,鼓励依托有条件的苏木镇卫生院设置院前急救站(点);常态化开展卫生应急实训操作,切实增强队伍应对能力。   3.创新医防融合服务。建立以旗人民医院、旗蒙中医医院为龙头,基层医疗卫生单位为网底,构建“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医防融合体系。推进重点人群健康筛查,依托健康随访中心,实施心脑血管疾病、糖尿病、肿瘤、慢阻肺等重大慢性病高危筛查干预项目,实施妇女病查治、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等专项行动。旗级医疗机构组建网格健康管理联盟,按区域划片包干,建立重点人群全员电子档案,通过“基层筛查、专家判定、规范转诊、跟踪随访”上下联动的模式,锁定高危风险人群,形成筛查、定诊、随访管理“一人一档案”,跟踪服务,定期随访,高血压、糖尿病人群健康管理率达70%,孕产妇健康管理率达90%。   (五)重抓数字化建设赋能基层   1.建立医共体信息化平台。依托区域全民健康信息平台,搭建统一的县域医共体信息系统平台。加强数据互通共享和业务协同,推动人工智能辅助诊断技术在县域医共体内的应用。将远程医疗延伸到嘎查村,推行基层检查、上级诊断、结果互认。将法定传染病、食源性疾病等报告融入县域医共体信息系统。做好电子病历、电子健康档案质量控制和数据治理,加强网络信息安全。   2.推进“十大信息中心”建设。借助互联网5G技术,推进影像心电、检验消毒、集中审方、质控评价、智慧急救、转诊服务、健康随访、药物配供、医护调度等“十大信息中心”建设,做到医共体成员单位管理一盘棋、质控一把尺、调度一张图。   3.创新建设智慧医院。建设“数字健康驾驶舱”,与全民健康信息平台、诊疗、公卫等业务系统互联互通,实时监测、实时展示,定期质控,每月考核,推动医院管理精细化、科学化。完善提升旗人民医院互联网医院,推进旗蒙中医医院互联网医院建设,实现线上线下服务融合发展,改善患者就医体验。推进电子病历提档升级,旗人民医院应用水平达到6级、旗蒙中医医院达到5级,其他二级医院达到3级。   (六)推动优质医疗资源下沉   1.推动人员下沉。旗直三家医院除承担院长、副院长行政职务及影像、超声、检查化验等辅助科室医师外,中级及以上职称临床一线骨干医师全部参与下沉工作,到苏木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开展派驻服务,执行“双身份”管理模式,即下沉医师同时纳入派出旗级医院和基层医疗机构考核体系。每年累计下沉时间≥30天(含坐诊、带教、技术指导),实行按需排班工作制,每月进行一次排班。   2.推动技术下沉。旗直三家医院派出人员围绕门诊坐诊、带教查房、病例会诊、业务讲座、手术示教管理指导,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展技术帮扶工作。结合“优质服务基层行”活动和社区医院创建工作,积极帮助基层开展新技术、新项目,推动基层医疗机构针对当地发病率较高的病种并结合自身资源条件,重点打造1—2个优质特色科室,拓展提升服务功能。全力推进德岭山、乌加河两家医疗次中心建设,重点打造区域诊疗、急救、培训、健康促进“四大功能”。高标准建设村卫生室,全部实施远程会诊、智能诊断、电子档案、云端影像、药物配供、集中审方、健康随访、上下转诊、基本公卫、疾病监测等十项辅助功能,将村卫生室打造成牵头医院的诊室。   3.推动服务下沉。实行分级诊疗制度,引导非急诊患者首先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就诊,落实首诊负责制和转诊审核责任制,形成“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的分级诊疗格局。以基层巡回医疗、健康保障小药箱方式,加强边境牧区医疗资源供给覆盖,让基层群众在家门口就能享受到优质的医疗服务。   (七)促进中(蒙)医药传承创新   1.推进中(蒙)医药传承体系建设。旗蒙中医医院发挥龙头作用,建成乌拉特中旗中(蒙)医适宜技术推广中心、中(蒙)医文化宣传教育中心。加强蒙中医医院及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蒙)医科室设置和基础建设,实现基层优质型中医馆(蒙医馆)全覆盖。统筹旗域中(蒙)医药服务资源,成功创建“两专科一中心”,新建中(蒙)医“治未病”中心,发挥旗域中(蒙)医医疗、预防保健、特色康复、适宜技术推广和中医(蒙医)药健康宣教龙头作用。   2.打造中(蒙)医药特色品牌。加大对中(蒙)医特色疗法的研究和推广,如拔罐、按摩、灸疗、贴敷、熏蒸、足浴等项目,提高中(蒙)医特色疗法在疾病治疗过程中的参与度。依托全国名蒙医“杭盖巴特尔学术传承工作室”,通过“拜师学艺”“师徒传承”发挥专家名医传帮带作用。在旗直医院和苏木镇卫生院(中心)选择多个特色风湿等特色科室,打造中(蒙)医名医名家工作室5个。突出中(蒙)医优势病种在重大疾病防治中的作用,中蒙医诊疗人次占比达20%以上。   3.深化中(蒙)医药健康宣教。结合重大节日、纪念日、爱国卫生月、健康促进月等活动扎实开展“进社区、进机关、进校园、进家庭、进企业”五进科普巡讲活动,每年不少于50场。开展“中(蒙)医药就在你身边”科普讲座,宣传普及中(蒙)医药健康科学知识,推动中(蒙)医药健康文化宣传和交流合作,每年不少于30场。   三、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充分发挥党委把方向、管大局、做决策、促改革、保落实的领导作用,建立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推进工作机制,定期召开会议,及时解决问题和矛盾。成立医共体运营发展中心,发挥牵头协调作用,相关部门密切配合,制定推进各项重点任务时间表、路线图,加强政策指导及督导检查,整体推动责任落实,确保改革落地见效。   2.加强责任落实。医共体运营发展中心明确工作任务和考核办法,下达任务清单,分解落实年度工作目标。各责任部门要全面增强责任意识和担当意识,形成详细实施方案,明确具体节点、具体责任人。建立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和重点工作执行情况报告制度,推动责任落到实处。   3.加强督查考核。将医共体年度建设工作列入各医疗卫生单位高质量发展考核,强化考核结果运用,以强有力的考核推动各项工作有效落实。建立健全监测评价机制,对实施进度和效果进行科学的考核评估,适时对目标任务进行调整修订。   4.加强宣传引导。深入总结推广县域医共体建设经验做法,宣传进展成效和先进典型。加强舆论引导,及时回应社会关切,调动各方积极性和主动性,最大限度凝聚共识,为县域医共体营造良好改革氛围。     附件:乌拉特中旗紧密型医共体建设推进工作机制   附件   乌拉特中旗紧密型医共体建设推进工作机制       为扎实推进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工作,促进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决定成立乌拉特中旗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推进工作机制,下设医共体运营发展中心在旗卫健委,承担工作机制日常工作,负责研究提出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重大方针、政策、措施的建议,督查落实工作机制会议议定事项,承办工作机制交办的其他事项。医共体运营发展中心主任由旗卫健委陈和平兼任。   工作职责:   旗委宣传部:负责统筹医改工作的新闻宣传和舆论引导工作,营造有利于医改的社会氛围。   旗网络安全应急指挥中心:负责协调和组织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的网络宣传和舆论引导,营造有利于医共体建设的网络氛围。   旗委编办:落实医共体建设关于人员编制管理的要求。   旗发改委:统筹将医共体建设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参与县域卫生规划和医疗机构设置规划编制,推动县域医疗卫生资源优化配置;按照国家、自治区和市投资政策积极争取项目资金支持。   旗农科局:负责组织医疗卫生机构医学研究和科技成果转化,推动医疗卫生健康领域科技创新。   旗工信局:负责协调和支持深化医改跨部门信息协同共享,推动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和新一代信息技术在医疗、医药、医保领域优先布局、创新应用。   旗民政局:完善养老服务保障体系,推动医养结合;指导民政系统内精神卫生和康复等专业机构的改革与发展。   旗司法局:负责参与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相关的法制工作。   旗财政局:负责根据自治区、市有关规定落实政府卫生投入政策建立医疗卫生机构经费投入保障机制,指导医共体加强财务和预算管理,建立健全医共体投入补偿机制;加强医共体债务管理和风险防范。   旗人社局:根据编制部门核准认可的医共体内人员编制数及备案数,指导医共体各医疗机构科学合理设置岗位,对公开招聘、人才引进、人员聘用等人事管理工作进行监督备案,核定薪酬总量、职称评聘、评优评先等事项。   旗外事办(商务局):负责推动药品流通行业发展,指导药品流通全流程改革。   旗卫健委:负责统筹推进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承担医共体运营发展中心日常工作。   旗政数局:负责按规定做好深化医改基本建设项目的审批服务工作。   旗市监局:参与医疗行业综合监管,承担药品、医疗器械质量监管。   旗医保局:完善医保支付政策,对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实行医保基金总额付费,加强监督考核,健全完善结余留用、合理超支分担机制;落实医保支持医共体建设的具体措施;加强医疗保障政策协同,强化医共体医保基金使用监管。   旗总工会:负责推动职工群众参与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改革,配合组织困难企业职工和关闭破产单位退休人员参加医疗保险。   该机制不作为议事协调机构管理,待任务完成后自行撤销。工作机制领导、成员如有变动,由接替其行政职务的人员自行接替相应工作,不另文通知。   原文下载:乌拉特中旗紧密型县域医疗卫生共同体建设三年攻坚行动方案(2025—2027年) .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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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盟行政公署、市人民政府,自治区各委、办、厅、局,各大企业、事业单...

    2025-05-07 朗读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自治区就业促进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盟行政公署、市人民政府,自治区各委、办、厅、局,各大企业、事业单位:        现将《内蒙古自治区就业促进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2025年2月13日       (本文有删减)         内蒙古自治区就业促进行动实施方案         为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认真落实自治区党委十一届九次全会暨全区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工作主线,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结合自治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的重要指示精神,牢固树立就业优先导向,更加注重就业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更加注重破解结构性就业矛盾,更加注重塑造与自治区经济社会发展相匹配的现代化人力资源,2025年城镇新增就业18万人以上,城镇调查失业率预期目标5.5%左右。   二、重点任务   (一)提高产业发展的就业带动力   1.推动产业与就业互促共进。大力发展吸纳就业能力强的产业和企业,推动招商引资、产业落地带动更多本地就业,将人才和劳务供给与企业用地、用能一同纳入要素保障,重大项目审批部门、行业主管部门提前开展用工需求预测,提前对接企业用工需求,实时将各类企业名单及用工需求推送同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责任单位: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商务厅、自然资源厅、能源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等各行业主管部门,各盟行政公署、市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落实。以下任务均涉及各盟行政公署、市人民政府落实,不再单独列出)   2.提高第二产业就业比重。健全创新型中小企业、专精特新企业、“小巨人”企业、单项冠军企业梯度培养体系,推动重点工业项目落地,积极发展劳动密集型企业,做好岗位归集发布等工作,挖掘新就业岗位15万个以上。(责任单位: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各行业主管部门)   3.扩大第三产业就业规模。大力发展现代金融、邮政快递、商务服务、科技信息等生产性服务业,促进养老托育、家政服务、文体旅游等生活性服务业品质化升级,培育一批跨境电商企业和产业园,第三产业新开拓就业岗位35万个以上。(责任单位:各行业主管部门)   4.推动新型农牧业经营体系建设。发展富民产业壮大县域经济,重点扶持600个中小型家庭农牧场、200家中小型合作社,新认证1万个家庭农牧场,建立40个新型农牧业经营主体综合服务中心,通过产业联结和利益联结机制带动普通农户10万户。(责任单位:自治区农牧厅、发展改革委)   5.激发经营主体活力。落实税收减免、普惠金融支持、创业担保贷款贴息、援企稳岗等政策,支持经营主体发展壮大,2025年企业总量力争突破71万户,个体工商户总量突破220万户,企业活跃度突破70%。(责任单位:自治区市场监管局、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厅、财政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地方金融管理局,内蒙古税务局、中国人民银行内蒙古自治区分行)   6.培育壮大新业态新就业群体。支持直播电商、外卖配送、网约车、快递等新业态发展,创造更多就业新机会。(责任单位:自治区党委社会工作部、党委网信办、商务厅、市场监管局、交通运输厅、团委,内蒙古邮政管理局)   7.大力发展人力资源服务业。引进培育优质人力资源服务业企业,支持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提供招聘、培训、外包、劳务派遣等全链条服务,承接市场调查、岗位归集、招聘活动等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到2025年底产业规模突破200亿元。(责任单位: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二)鼓励创业带动就业   8.强化创业政策支持。落实一次性创业补贴政策,对带动就业3人以上并为其缴纳社会保险一年以上的,再给予2万元一次性创业带动就业补贴,对正常运营3年以上且带动就业人数未减少的,再给予2万元的创业补贴。(责任单位: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财政厅)   9.优化创业服务。广泛征集发布创新创业项目。培育创业指导专业化队伍,每个盟市至少建设1个创业指导大师工作室。因地制宜扩大创业园(孵化基地)规模,降低门槛、简化流程,鼓励更多创新创业项目入驻创业园(孵化基地)。(责任单位: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教育厅、科技厅、农牧厅、退役军人事务厅、团委、妇联、总工会)   (三)解决结构性就业矛盾   10.强化教育就业联动。前瞻性优化自治区高等教育专业布局。建立毕业生就业跟踪机制,结合毕业生就业状况动态调整专业设置,对就业质量不高的专业给予红黄牌提示,并相应核减招生计划安排。扩大职业院校订单式人才培养规模,在现有3万人基础上逐年递增。充分发挥内蒙古工匠学院作用,加大企业职工技能提升、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专项技能提升、职业院校在校生新质生产力赋能培训力度,每年动态培训2万人左右。鼓励职业院校开展社会化职业培训,符合政策规定的给予培训补贴。(责任单位:自治区教育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总工会)   11.支持发展技工教育。深入推行工学一体化技能人才培养模式,全区技工院校工学一体化专业占比提高到50%以上。允许企业使用职工教育经费建立技工学校、职业学校,参照同级同类公办学校生均经费等相关经费标准和支持政策给予适当补助。(责任单位: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教育厅、财政厅)   12.提升培训质效。大规模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全区各行业培训规模达到35万人次以上。加强公共实训基地、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建设。围绕优势特色产业,每个盟市至少培育1个“职业技能培训+劳务”品牌,形成“特色产业+特色劳务”双品牌。强化培训就业导向,对培训后6个月内签订1年及以上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的,课时基准补贴标准上浮50%。建立补贴性培训机构考核评价制度。对企业组织开展的职工岗前培训、新型学徒制培训和技师、高级技师培训,可以将培训补贴资金直接补贴给企业。(责任单位:各行业主管部门)   (四)促进高校毕业生等重点群体就业   13.完善高校毕业生考录招聘政策。高校毕业生在2年择业期内未在各类行政机关和国有企事业单位落实工作的,在公务员招录、国有企事业单位招聘中可以报考面向应届毕业生的岗位,不对其是否签订就业协议、缴纳社保作限制。扩大自治区“三支一扶”计划招募规模至3000人。将中小企业人才储备计划人员月补贴标准由700元/人提高至不低于1000元/人。(责任单位: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党委组织部、党委编办、教育厅、财政厅、国资委)   14.提升高校毕业生等青年求职就业能力。推动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在校实习、离校见习基地互认,开发更多科研类、技术类、管理类、社会服务类见习岗位。将就业见习补贴标准提高至不低于自治区一类地区最低工资标准的70%,对见习期满留用率达到50%以上的单位,补贴标准提高到100%,对见习期未满与见习人员签订劳动合同的,给予剩余期限见习补贴。(责任单位: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教育厅、科技厅、财政厅、团委)   15.促进农牧民就业增收。积极争取中央以工代赈专项资金,在农业农村牧区基础设施建设领域推广以工代赈方式,在政府投资的重点工程项目中实施以工代赈,优先支持发放劳务报酬比例高、带动当地群众务工人数多的项目。基层政府和组织要把帮助群众就业作为重要事项,通过组建农牧民施工队、劳务合作社等方式,引导农牧民积极参与防沙治沙、高标准农田、交通水利等工程建设,促进农牧民就业增收。(责任单位:自治区发展改革委、财政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自然资源厅、生态环境厅、住房城乡建设厅、交通运输厅、水利厅、农牧厅、应急管理厅、林草局、能源局)   16.强化困难群体就业兜底帮扶。落实“人员分类、服务分级、部门联动”就业帮扶工作机制,引导失业人员及时进行失业登记,密切关注登记失业人员数量变化,因人施策精准帮扶就业。将超过法定退休年龄且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意愿的常住人口纳入就业服务范围,有针对性地提供岗位推介、技能培训等就业服务。对不符合公益性岗位安置条件的就业困难人员,通过其他渠道难以实现就业的,有条件的地区、部门可根据实际开发就业援助岗位,促进其实现就业。(责任单位: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教育厅、退役军人事务厅、总工会、残联)   (五)健全就业公共服务体系   17.夯实就业公共服务基础。完善就业公共服务体系,制定自治区就业公共服务机构编制标准,将就业公共服务纳入基层民生保障服务事项。2025年依托党群服务中心、高校、零工市场、工会驿站、商圈等优化升级不少于300个“家门口”就业服务站。(责任单位: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教育厅、总工会)   18.搭建便捷高效就业信息化服务平台。打造“就业内蒙古”求职招聘平台和“蒙速聘”移动客户端,汇集发布“有活没人干”的岗位清单和“有人没活干”的人员清单,加强部门间数据共享,利用大数据精准匹配。(责任单位: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财政厅、政务服务与数据管理局、总工会)   19.引导社会力量广泛开展促就业服务。鼓励支持行业协会商会、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等广泛开展线上线下就业供需对接活动,对介绍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长期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成功就业,签订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各地区可结合工作实际给予一定支持。鼓励各行业主管部门、群团组织开展分行业、分领域专场招聘。(责任单位: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各行业主管部门)   三、保障措施   (六)强化组织领导。坚持党对就业工作的全面领导,各地区要健全制度机制,细化落实举措,统筹各方力量抓好组织实施。各部门要把就业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建立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责任清单,同向发力,抓好落实,并指派1名工作人员担任联络员,负责日常协调联络。要密切关注行业动态、经济走势及政策变化对就业的影响,扩大失业动态监测范围,加强对高失业风险行业、企业的监测,完善风险应对预案。   (七)强化统筹调度。自治区就业促进和劳动保护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推进就业促进行动,实行月调度、季分析、半年总结、年度评估,编发简报宣传交流各地好的经验做法,重要情况及时向自治区党委和政府报告。对各地区各部门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对落实不力、工作迟缓的及时提醒和催办,必要时纳入自治区党委监督贯通协调平台推动落实,对统计数据造假的严肃追责问责。要加强就业补助资金的使用监管,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深化就业领域综合改革的意见

    各盟行政公署、市人民政府,自治区各委、办、厅、局,各大企业、事业单...

    2025-05-07 朗读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深化就业领域综合改革的意见, 各盟行政公署、市人民政府,自治区各委、办、厅、局,各大企业、事业单位:   为完善就业优先政策,健全高质量充分就业促进机制,现就深化就业领域综合改革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自治区党委十一届八次全会精神,紧紧围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工作主线,以全面深化就业体制机制改革为动力,加快塑造与自治区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现代化人力资源,不断促进就业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逐步形成就业机会更加充分、就业环境更加公平、就业结构更加优化、人岗匹配更加高效、劳动关系更加和谐的局面,为自治区办好两件大事、书写中国式现代化内蒙古新篇章提供有力支撑。   二、推动经济社会发展与就业促进协调联动   (一)树牢就业优先导向。将高质量充分就业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优先目标,建立重大政策、重大项目、重大生产力布局就业影响评估机制,促进就业政策与产业、投资、外贸、消费、金融等政策协调联动。优先发展吸纳就业能力强的产业和企业,提高第二产业就业比重,扩大第三产业就业容量。在促进区域协调发展中,主动承接资金、技术和产业转移,打造新的就业集聚区和就业增长极。   (二)培育就业扩容提质新动能。聚焦打造北方数字经济发展高地,深入挖掘数字经济领域就业岗位,拓展数字经济就业新空间。围绕发展低碳循环经济、生态环境治理等绿色产业,加强用工服务对接,促进就地就近就业。用好财政金融政策,支持发展健康、养老、文旅等产业,催生银发经济新的就业增长点。   (三)大力发展人力资源服务业。建设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人力资源市场,高标准打造国家、自治区级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促进人力资源有效匹配。注重在招商引资中引进有影响力的人力资源服务企业,培育一批具有竞争力的优质企业,促进行业数字化转型。实施人力资源服务业高端人才培养计划,培养一批复合型高层次人才。   三、着力解决结构性就业矛盾   (四)培养符合市场需求的高素质人才。各盟市和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建立分层次分类型分领域人才需求预测机制,定期编制发布人才需求报告和人才需求目录。紧盯市场需求优化调整院校现有专业、培育交叉融合专业,提高人才培养与市场需求契合度。跟踪调查高校毕业生就业状况,对就业质量不高的专业给予红黄牌提示,并相应核减办学资源配置、减少招生计划安排。推进职普融通、产教融合、科教融汇,全面推行“工学一体化”、“双元制”等技能人才培养模式,到2027年高技能人才占技能人才比例提高到35%左右。   (五)促进技工教育高质量特色发展。围绕产业布局发展技工教育,在职业教育经费中划出一定比例支持技工院校建设。根据高等职业学校设置制度规定,将符合条件的技师学院纳入高等职业学校序列。允许企业使用职工教育经费建立技工学校、职业学校。组建一批行业性、区域性技工教育联盟(集团)。   (六)畅通技能人才发展渠道。深化“技能内蒙古行动”,健全产业工人等各类群体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推动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与相应职称、学历双向比照认定,挖掘培育具有地方特色的新职业序列。健全以全区职业技能大赛为龙头的“1+N”竞赛体系,加强竞赛集训基地建设,加大技能人才选拔力度,落实表彰奖励政策。   (七)加大技能强企支持力度。围绕招商引资项目、新落地企业和重点产业急需紧缺人才,引导企业、院校、公共实训基地加强合作,开展订单、定向、定岗培训,按规定给予培训补贴。指导企业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自主评价、特级技师和首席技师评聘工作。对企业建立的劳模工匠创新工作室、技能大师工作室和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按规定给予资金支持。指导企业按规定足额提取和使用职工教育经费,保证60%以上的经费用于一线职工教育培训。   四、完善重点群体就业支持体系   (八)促进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深入挖掘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和基层医疗卫生、养老服务、社会工作、司法辅助、科研助理等就业岗位。面向高校毕业生开展分专业、分行业、分产业的招聘活动。建立就业信息共享机制,加强教育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的就业服务有效衔接。完善就业实习见习制度。将留学回国人员纳入就业创业政策支持范围。   (九)做好退役军人就业服务保障。完善退役军人教育培训体系,强化“教育培训+拓岗就业”。注重从退役军人党员中培养选拔嘎查村(社区)党组织成员。鼓励优秀退役军人到退役军人服务机构工作。支持符合条件的退役军人到中小学任教,各地在制定中小学教师招聘计划时,可面向退役军人单列计划,并综合考虑服役年限等因素相应放宽年龄限制。   (十)拓宽农村牧区劳动力就业增收空间。开展重大项目、重点企业用工需求调查,通过产业发展和用工服务促进农牧民就地就近就业。构建京蒙、沿黄省区、西部省区、东北三省一区和盟市间“4+N”劳务协作联盟,拓宽农牧民外出就业渠道。有针对性地开展建筑、维修、家政、餐饮、物流、新职业新业态等相关职业技能培训,打造“职业技能培训+劳务”品牌。对进城农牧民工及随迁家属开展新市民培训,促进农牧民工融入城市。整合村级劳动保障协理员、社会救助协理员队伍,加强农村牧区就业、救助服务。   (十一)强化就业困难人员帮扶救助。加强数据信息共享比对,精准识别大龄、残疾、较长时间失业等就业困难群体,广泛搜集适合援助对象的城乡社区岗位、灵活就业岗位,实施部门联动分类帮扶。发挥好公益性岗位兜底作用。完善就业与失业保险、最低生活保障的联动机制,落实低保渐退、就业成本扣减等政策。   (十二)优化自主创业灵活就业环境。深化“创业内蒙古行动”,加快构建创业支持体系,开展创业指导大师室创建工作,持续优化创业政策环境,促进灵活就业,规范平台企业用工和成立工会等工作。加强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推进新就业形态职业伤害保障工作。建立新就业形态一站式调解机制,推动劳动纠纷一体化解。   五、健全就业公共服务体系   (十三)提高就业公共服务可及性。将基层就业公共服务融入以党建引领基层治理范畴,纳入基层民生保障服务事项。联合各类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打造“家门口”就业服务站、“15分钟”就业服务圈。完善服务事项清单和经办规程,保障劳动者在常住地、就业地享受就业创业服务。推动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和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技能培训机构信息联通、服务融通,形成政策宣传、职业指导、技能培训、岗位推介、跟踪回访全链条就业服务机制。   (十四)推行数字赋能的就业公共服务模式。加快推进全区统一的就业服务平台建设,配备岗位智能匹配信息化设备,推广“大数据+铁脚板”就业服务模式。集中打造政府部门主导、市场机构广泛参与的求职招聘线上平台,促进供需高效匹配。加快推进电子劳动合同全覆盖。推进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与教育、公安、民政、税务、市场监管等部门数据互联互通,实现业务协同和数据共享。   六、加强劳动者就业权益保障   (十五)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完善党委领导的政府、工会、企业三方共同参与的劳动关系协商协调机制。加强劳动保障监察、劳动关系协调、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队伍建设,配齐配强行政执法、矛盾化解力量。健全就业歧视救济机制,加大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力度,做好民事支持起诉、公益诉讼、法律援助等工作。健全人力资源服务信用管理制度,完善招聘信息发布审查和投诉处理机制,持续整治人力资源市场秩序,严厉打击欠薪欠保、违法裁员、虚假招聘、“黑中介”等违法违规行为。做好超龄劳动者劳动权益保障工作。   (十六)促进劳动报酬合理增长。健全最低工资标准调整评估机制。引导企业建立健全工资决定、合理增长和支付保障制度。完善国有企业薪酬管理制度。推进高等学校、科研院所薪酬制度改革。加强企业薪酬调查,构建多领域、多层次、多类型的信息发布制度,按年度发布企业薪酬调查信息、企业和分行业工资指导线。   七、凝聚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的工作合力   坚持党对就业工作的全面领导,完善政府领导、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牵头、相关部门密切配合、社会各界共同参与的就业工作体系。建立各部门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责任清单和就业岗位归集发布机制。将就业工作作为旗县以上党政领导班子绩效考核内容,按有关规定开展就业工作表彰。健全高质量充分就业指标体系和统计监测体系,组织开展高质量充分就业评估。加快建设就业失业监测预警体系,落实企业规模性裁员减员及突发事件报告制度。                                 2024年12月9日       (此件公开发布)

  • 关于印发《乌拉特中旗服务业高质量发展保障机制》 ...

     各苏木镇人民政府、同和太种畜繁育中心、牧洋海牧场有限公司、旗直及...

    2025-04-10 朗读

    关于印发《乌拉特中旗服务业高质量发展保障机制》 的通知,  各苏木镇人民政府、同和太种畜繁育中心、牧洋海牧场有限公司、旗直及驻旗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我旗服务业运行调度和分析工作,补齐服务业发展短板,完善发展服务业体系机制,构建优质高效的服务业体系,按照巴彦淖尔市人民政府关于建立全市高质量发展有关工作部署要求,经研究决定将《乌拉特中旗服务业高质量发展保障机制》印发给你们,请按照相关要求抓好工作落实。   乌拉特中旗服务业高质量发展保障机制  为进一步加强我旗服务业运行调度和分析工作,全力补齐服务业发展短板,完善发展服务业体制机制,构建优质高效的服务业新体系,高质量促进我旗服务业提速发展,特建立全旗服务业高质量发展保障机制。  服务保障机制办公室设在旗外事办(商务局),办公室主任由旗外事办主任、商务局局长翟玮兼任,负责办公室日常工作。服务保障机制每季度16 日前召开全旗服务业经济运行专题分析会议。  一、内容主要  (一)调度工作开展情况。本系统、本行业全部服务业企业及“四上企业”底数;上季度经济运行分析会布置任务落实情况;走访、监测重点企业工作情况;帮助重点企业解决 困难情况、惠企政策落实情况等。  (二)服务业行业运行情况。分析服务业行业运行亮点和问题,要与全市、全旗平均水平对比、与去年同期对比、与上月或上季对比,分析数据异动原因,研判下一阶段运行走势,提出下一步工作打算和建议等。  (三)服务业旗场主体培育情况。培育市场主体情况,促进企业入库纳统的做法及下一步工作措施等。  二、职责分工  (一)商务局:加强服务业行业运行调度;负责推动商贸服务业发展,加强批发、零售、住宿、餐饮、租赁、口岸仓储业和商务服务等行业监测分析;建立完善商贸领域重点企业监测分析机制;加强商贸企业、家电回收、汽车零部件拆解回收企业及口岸仓储业的培育和入库工作;联系帮扶重点企业,加强跟踪服务和运行监测。  (二)发改委:综合研判全旗服务业运行情况,负责统筹推进全旗服务业发展,促进服务业稳增长政策落实。负责装卸搬运和仓储业行业中粮食仓储业的跟踪服务和运行监测,并加强培育和入库工作。  (三)教育局:负责推动教育行业健康发展,加强行业监测分析。  (四)工信局:负责推动电信业、软件信息技术、工业设计相关服务业发展,联系帮扶重点企业,加强行业监测分析。  (五)公安局:负责推动安保和汽车检测业服务业发展和监测分析;联系帮扶重点企业,加强跟踪服务和运行监测。  (六)民政局:负责推动养老、殡葬服务业发展,加强行业监测分析;联系帮扶重点企业,加强跟踪服务和运行监测。  (七)司法局:负责推动法律服务业发展,加强行业监测分析;联系帮扶重点企业,加强跟踪服务和运行监测。  (八)财政局:负责推动金融业发展,加强行业监测分析;落实系列金融助企纾困政策,加快推进企业上市工作。推动财政支持服务业发展政策落实;加强会计服务业和可参与财评的第三方咨询公司发展和监测分析;加强机关事业单位正常运转和在职人员工资、离休人员离休费、退休人员养老金按时发放情况的监测预警。  (九)人社局:负责推动人力资源、劳务派遣行业发展,加强机关事业单位正常运转和在职人员工资、离休人员离休费、退休人员养老金按时发放情况的监测预警;联系帮扶重点企业,加强跟踪服务和运行监测。  (十)自然资源局:负责推动土地勘察勘测服务业发展,加强行业监测分析。  (十一)生态环境局:负责推动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服务业发展,加强行业监测分析。  (十二)住建局:负责推动房地产业健康平稳运行,优化调整和落实房地产调控政策,监测分析房地产行业运行;推动工程设计服务业发展;联系帮扶重点企业,加强跟踪服务和运行监测。  (十三)交通运输局:负责推动交通运输行业恢复发展,加强物流企业的公路货运量、周转量及装卸搬运和仓储业行业中除口岸仓储、粮食仓储企业外其他企业的运行监测分析; 联系帮扶重点企业,加强跟踪服务和运行监测。  (十四)农科局:负责推动农林牧渔专业及辅助活动、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等相关服务业发展;联系帮扶重点企业,加强行业监测分析;加强农林牧渔专业及辅助活动等相关服务业旗场主体培育和运行监测。  (十五)文体广电局:负责推动文化、体育、旅游相关 服务业发展,加强相关行业的监测分析;联系帮扶文化、旅游、体育重点企业,加强跟踪服务和运行监测。  (十六)卫健委:负责推动卫生健康服务业发展,加强行业监测分析。  (十七)统计局:负责统筹推进全旗服务业运行分析,开展重点行业业务培训。  (十八)税务局:负责落实服务业税收政策,加强服务业各行业税收情况监测分析。  (十九)水利局:负责推动水利服务业发展,加强行业监测分析。  (二十)审计局:负责推动审计服务业发展,加强行业跟踪服务和运行监测分析。  (二十一)林草局:负责推动自然生态系统保护管理、野生动物保护、植物园管理服务业发展,加强行业监测分析。  (二十二)市场监管局:负责服务业市场主体登记注册数据分析;推动广告业发展,加强行业监测分析;联系帮扶重点企业,加强跟踪服务和运行监测。  (二十三)妇联:负责推动社会经济咨询中妇女问题咨询服务和儿童问题咨询服务业发展,加强跟踪服务和运行监测。  (二十四)供销社:负责推动供销合作社发展,加强行业监测分析。  (二十五)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负责推动环境卫生、城乡市容发展,加强行业监测分析。  (二十六)机关事务中心:负责失去单位后勤管理服务发展,加强行业监测分析。  (二十七)人行乌拉特中旗支行:负责落实金融支持服务业发展等货币信贷支持政策,加强存贷款余额及增速监测分析。  (二十八)邮政分公司:负责推动邮政快递业加快发展,加强行业监测分析;联系帮扶重点企业,加强跟踪服务和运行监测。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部门、各苏木镇(中心、公司)要加强对服务业的统筹组织和综合协调,要明确1个分管领导、1 个牵头股室和 1 名联络员统筹协调联络,于3月16日前报旗商务局备案,确定人员要相对固定,确保工作连续性。  (二)建立重点监测制度。保障机制副组长或指定政府办分管副主任每月16日前组织重点行业牵头单位和重点苏木镇召开调度分析会议,根据不同时期的不同情况和特点, 阶段性地总结分析全旗第三产业经济运行情况,研究解决第三产业发展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安排部署重点工作。  (三)建立信息快报制度。各行业牵头部门于每月15日前以专报形式向旗服务保障机制工作组办公室(旗商务局)报告工作开展情况、行业运行情况、市场主体培育特别是企业入库纳统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下一步工作措施,提供的材料要有数据、有案例、有比较、有分析。  (四)建立走访服务制度。旗服务保障机制行业牵头部门每月要对本行业企业开展覆盖性走访服务,及时了解掌握重点企业生产经营情况,落实助企行动各项措施,帮助企业解决实际问题和困难,特别是对本行业排名靠前和靠后企业情况心中有数,手中有策。  (五)建立储备培育制度。各行业牵头部门要联动各苏 木镇(中心、公司)建立“四上企业”储备培育库,明确企业入库时间,加强跟踪服务和业务指导,积蓄发展增量。年度“四 上企业”储备培育库要于每年2月25 日前报旗商务局备案。  (六)建立服务业培训制度。每年对旗服务保障机制全体成员开展 2 次第三产业行业构成及基础指标数据来源等基础知识集中业务培训。旗服务保障机制各行业牵头部门通过定期培训与专项培训、线上培训与线下培训、集中培训与上门指导、理论培训与日常实践相结合的方式,对服务对象开展业务培训。  (七)建立通报约谈制度。旗服务保障机制工作组每季度对各苏木镇(中心、公司)及各部门开展服务业行业监测分析、重点工作落实情况、重点企业服务情况进行通报。旗 服务保障机制副组长每季度对工作推进不力、排名连续靠后的行业主管部门负责人进行约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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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苏木镇,同和太种畜繁育中心、牧洋海牧场有限公司,旗直及驻旗各有...

    2025-04-03 朗读

    关于印发《乌拉特中旗“共筑满意消费”—2025年纪念“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活动方案》的通知,  各苏木镇,同和太种畜繁育中心、牧洋海牧场有限公司,旗直及驻旗各有关单位:  现将《乌拉特中旗“共筑满意消费”—2025年纪念“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活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乌拉特中旗“共筑满意消费”—2025年纪念“3•15国际  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活动方案  为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消费的决策部署,进一步优化消费环境,提振消费信心,释放消费潜力,按照《自治区消费者协会关于开展2025年纪念“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活动的指导意见》有关要求,现以“共筑满意消费”年为主线,结合我旗实际,制定“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活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以“共筑满意消费”消费维权年为主题,调动各方维权力量持续优化市场环境,释放消费升级潜能,督促经营者严格落实法律规定,重视消费者合法权益和正当利益,共同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共同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共同助力全旗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二、活动主题  “共筑满意消费”  三、活动时间和地点  (一)集中宣传  宣传时间:2025年3月15日上午9时—12时  宣传地点:海流图镇哈萨尔广场  (二)“五进”宣传时间及方式  在2025年3月全月内分批分次组织开展以“共筑满意消费”为主题的进企业、进社区、进商超、进学校、进农牧区“五进”维护消费者权益宣传活动。  四、活动内容  (一)“3·15”现场宣传活动议程  1、旗人民政府分管领导讲话;  2、旗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宣读示范单位(店)名单;  3、参加活动的领导为示范单位(店)颁发荣誉牌匾;  4、示范单位(店)代表宣读倡议书;  5、旗领导宣布“3·15”现场宣传咨询活动开始;  (二)3·15宣传咨询活动  现场受理消费者咨询、投诉举报;回收过期药品,展示假冒伪劣商品;现场开展“手机变‘砝码’,计量惠民生”活动。各有关部门结合各自职能职责就“3·15”年主题进行宣传;各苏木镇(中心、公司)和企业展示“一镇一品”等名优特商品、分享诚信经营先进做法。  (三)销毁假冒伪劣商品  市场监督管理局在海流图镇垃圾处理场集中销毁查扣的假冒伪劣商品。  五、活动形式  围绕“共筑满意消费”主题,开展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宣传活动。线上充分借助“三微一端”平台,对活动主题展开全方位、多角度、深层次的宣传,以扩大活动影响力与覆盖面。线下运用集中宣传、“五进”宣传、悬挂横幅以及LED大屏展示等多种形式,营造浓厚的活动氛围,增强消费者的直观感受。  六、组织领导  “3·15”系列宣传活动由旗人民政府主办,旗市场监督管理局承办,为确保宣传活动取得实效,成立乌拉特中旗纪念“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旗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主任由孟克乌力吉兼任,联络员苗凯胜,联系电话:5916315、13847829005。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负责承办组织“3·15”宣传活动期间的日常工作。  七、职责分工  1.市场监督管理局:制定宣传活动方案,组织开展“3·15”宣传活动。  2.乌兰牧骑:负责组织宣传活动现场文艺节目热场表演。  3.文体旅游广电局:负责组织宣传活动现场广场舞热场表演。  4.海流图镇:负责哈萨尔广场卫生清洁;指定销毁假冒伪劣商品场所;负责组织宣传活动现场秧歌队热场表演。  5.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宣传活动场所保障工作。  6.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负责宣传活动场地清理工作。  7.信访局:负责宣传活动期间信访等突发事件的处置工作。  8.公安局:负责宣传活动期间安全保卫工作。  9.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宣传活动期间应急医疗保障工作。  10.交警大队:负责宣传活动期间交通秩序管控工作。  11.消防大队:负责宣传活动期间消防安全应急工作。  12.供电公司:负责宣传活动期间电力供应保障工作。  13.融媒体中心:负责做好宣传活动期间现场直播和新闻宣传报道工作。  14.教育局:负责“3·15”期间进校园活动的组织安排工作。  15.各苏木镇:负责组织“一镇一品”现场参加展示名优产品及结合实际在辖区适时组织开展“3·15”宣传活动及支农、护农活动。  八、参加现场宣传活动的部门  宣传部、政法委、文体旅游广电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退役军人事务局、农牧和科技局(农牧业综合行政执法局)、财政局、公安局、信访局、应急管理局、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卫生健康委员会、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生态环境分局、商务局、税务局、教育局、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司法局、总工会、科学技术协会、融媒体中心、供电公司、交警大队、消防大队、海流图镇及6个社区、移动公司、联通公司、电信公司、广电网络公司、其他参展企业和个体经营户。  各参加活动部门要组织不少于15人的队伍准时参加“3·15”现场队列及宣传活动,并于3月13日前将本部门具体联系人及其联系方式报送至领导小组联络员处(行政执法部门着制服)。  九、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各部门要围绕“共筑满意消费”年主题,认真组织开展2025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系列活动,不断创新宣传形式、拓展宣传内涵,积极调动社会各界力量参与,帮助消费者了解相关知识,确保“3·15”纪念活动有影响、有深度、有突破、有创新、有良好效果。  (二)强化组织领导。此次活动由主办单位统一领导,承办单位统筹安排。各参加单位要按职责分工制定切合实际的宣传活动方案,细化工作任务;要坚持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加强协调配合,确保“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系列活动取得实效。  (三)加强宣传报道。各相关单位、新闻媒体要围绕“共筑满意消费”年主题,在政府主导、部门联动、社会参与、媒体宣传的框架下,大力宣传消费维权年主题,普及消费维权知识,凝聚社会力量,形成创建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社会治理共同体,宣传经营新典范,遏制不法经营行为,增强消费者购买信心,激发消费活力,释放消费潜能,构建和谐消费关系,推动消费提质升级,助力我旗市场经济高质量发展。

  • 关于印发乌拉特中旗全面推行农村牧区公路“路长制...

    各苏木镇人民政府、同和太种畜繁育中心、牧羊海牧场有限公司、旗直驻旗...

    2025-03-17 朗读

    关于印发乌拉特中旗全面推行农村牧区公路“路长制”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苏木镇人民政府、同和太种畜繁育中心、牧羊海牧场有限公司、旗直驻旗有关部门:  为全面推进我旗农村牧区公路“路长制”工作,加快建立农牧区公路管理养护长效机制,推动我旗“四好农村路”建设高质量发展,经研究现将《乌拉特中旗全面推行农村牧区公路“路长制”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你们认真抓好贯彻落实。乌拉特中旗全面推行农村牧区公路“路长制”实施方案  乌中政办发〔2025〕8号  2025年2月27日      各苏木镇人民政府、同和太种畜繁育中心、牧羊海牧场有限公司、旗直驻旗有关部门:  为全面推进我旗农村牧区公路“路长制”工作,加快建立农牧区公路管理养护长效机制,推动我旗“四好农村路”建设高质量发展,经研究现将《乌拉特中旗全面推行农村牧区公路“路长制”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你们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全面推行农村牧区公路路长制实施方案》(内政办发〔2019〕38号)《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农村牧区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内政办发〔2020〕14号)和《巴彦淖尔市全面推行农村牧区公路路长制实施方案》(内政办发〔2021〕8号)等文件精神,加快建立农村牧区公路管理养护长效机制,深入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高质量发展,结合我旗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做好“四好农村路”的重要指示精神,以持续推动“四好农村路”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为动力,以落实“路长制”为抓手,进一步完善农村公路政策法规体系,提升农村公路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实施好新一轮农村公路提升行动,推动农村公路由规模速度型向质量效益型转变,为服务乡村振兴战略、促进农民农村共同富裕、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坚实的交通运输保障。  二、工作目标  按照“县道县管、乡道乡管、村道村管”的原则,在全旗农村牧区公路采取“一路一长”的管理模式,明确各级路长和路长日常工作机构,制定工作规则、管理制度和考核办法,建立覆盖县、乡、村的路长组织体系,层层落实工作责任,做到制度政策到位、组织责任落实到位、监督检查考评到位,通过创新管理模式,建立权责清晰、齐抓共管、高效运转的农村牧区公路管理养护机制,形成财政资金主导、社会力量支持的资金保障制度,实现“四个提高”(提高管养能力,提高路况水平,提高服务质量,提高群众满意度),确保“四好农村路”建设取得实效。  三、组织体系和职责  (一)组织形式  旗人民政府旗长担任本行政区域内农村牧区公路总路长,旗交通运输局局长担任旗级路长,苏木镇人民政府和嘎查村委员会主要负责人分别担任本区域乡级路长、嘎查(村)级路长。农村牧区公路具体管养单位负责人或养护承包人为管养路段的段长。  (二)路长职责  实行各级路长对总路长负责、下级路长对上级路长负责和部门分工负责的路长责任分工制度。  总路长对全旗农村牧区公路建、管、养、运和路域环境综合治理负总责。负责组织研究重要政策措施,协调解决重大问题,督促推进重要工作,落实资金保障,组织建立以上级补助资金和地方财政投入为主、社会资本为辅的建设、养护资金保障机制,监督考核各级路长和相关部门履职尽责。  旗级路长对县道建、管、养、运及路域环境综合整治负总责,负责研究、调度县道建、管、养、运及路域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协调处理路域环境整治、应急处置、路产路权保护等“四好农村路”建设推进的重大问题,督促指导下级路长和相关部门履行职责。根据工作需要,明确交通运输、发展改革、财政、自然资源、公安、交警、水利、林业和草原、生态环境、文化和旅游等部门的职责分工。  乡级路长对乡、村道建、管、养、运及路域环境综合整治负总责,具体组织工作落实,协调解决路域环境整治、应急处置、路产路权保护等“四好农村路”建设推进的突出问题,监督指导、考评嘎查(村)级路长、农村公路专管员和下属部门的履职情况。    嘎查(村)级路长对辖区内村道建、管、养、运及路域环境综合整治、应急处置、路产路权保护等负总责,协助上级路长开展县乡道路路域整治、路产路权保护等工作,引导、鼓励农牧民和村嘎查集体经济组织自主筹资筹劳,自觉参与农村牧区公路建设、养护。  (三)路长日常工作机构职责  为保障路长制体系高效运转,旗、苏木镇两级分别设立路长制办公室。旗级路长制办公室在旗交通运输局,办公室主任由旗交通运输局局长担任,成员由各相关单位负责人组成。  苏木镇设立乡级路长制办公室,与苏木镇农村牧区公路管理机构合署办公,办公室主任由苏木镇分管领导担任,并配备相关专职工作人员。  旗、苏木镇路长办公室负责协助路长处理日常工作,制定路长工作规则、管理制度和考核办法,明确路长议事规则和相关部门职责,建立统筹协调、督办落实、督查考核等机制,协调落实总路长、路长的工作部署和问题处置督导、考核等具体工作,强化激励问责,受理有关举报和投诉。负责农村牧区公路专管员技术培训,组织制定专管员考核管理办法,建立旗、苏木镇每季度考核的考评机制,定期公布考核结果。  (四)有关部门责任分工  财政局:负责统筹落实实施路长制相关经费,落实建设养护奖励资金,督促、检查乡级财政足额落实农村牧区公路管养所需资金。  交通运输局:负责做好农村牧区公路建设、管理、养护、运营等相关工作。指导监督乡级路长办公室(原农村公路养护管理所)做好全旗农村牧区公路管养考核工作。  公安局:负责打击涉嫌公路违法犯罪行为,排查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向本级政府及相关部门提出整改措施和建议。  审计局:负责加强农村牧区公路资金审计工作,严格监管财政投入资金。  自然资源局:负责加大对农村牧区公路控制区违法占地查处力度,严格控制公路两侧建设和建房的用地审批,加强对途经城乡规划区段农村牧区公路两侧规划建设管理。  水利局:负责处理交通设施与河道防洪安全有关事宜,提高公路两侧区域的防洪泄灌溉能力,鼓励对公路沿线湖塘坑进行生态修复。  林业和草原局:负责农村牧区公路两侧路界外绿化,督促、指导各绿化主体责任单位对公路沿线绿化进行查漏补缺。  文体旅游广电局:负责指导旅游部门统一设计、规范设置公路旅游标识标牌,结合实际在公路沿线设置旅游服务设施。  四、主要任务  (一)加强农村牧区公路建设  按照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要求,做好农村牧区公路发展规划和国省干道建设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建设规划和产业布局的有序衔接,确保规划、计划的前瞻性和可实施性。多方筹措资金,通过上级补助财政投入、使用一般债券、优化资源配置、土地出让收益、公路冠名权出让等多种方式筹集农村公路建设养护资金。结合美丽乡村建设、乡村旅游、产业发展等要求,严格建设标准,注重安全保障,提升农村牧区公路建设质量和绿色环保水平。  (二)加强农村牧区公路管理  按照“一支养护队伍、一个办公场所、一笔管养经费、一个运行机制、一套内业台账”的标准,推进苏木(镇)农村公路管理体系规范化建设。推广旗级统一执法、乡村协助执法的工作方式,建立旗有路政员、乡有监管员、村有护路员的路产路权保护队伍,保护路产路权。深入开展农村牧区公路路域环境综合整治,严厉打击占道经营、私设平交道口、违章建筑、乱堆乱放、倾倒垃圾等行为,营造畅安舒美的通行环境。统一规划、完善农村牧区公路标志、标线,实现与干线公路、旅游景区、重要行政节点的有效衔接。  (三)加强农村牧区公路养护管理  按照“县道县管、乡道乡管、村道村管”的原则,建立健全符合我旗农村牧区公路管理养护责任制,并指导监督相关部门和苏木镇人民政府履职尽责。严格落实旗级投入农村牧区养护的公共财政资金,用于农村牧区公路每年每公里日常养护的总金额不得低于以下标准:县道每年每公里10000元,乡道每年每公里5000元,村道每年每公里3000元,其中旗级公共财政投入比例为50%。各苏木镇路长要确定专职人员,按照集约高效的原则,加强乡道日常养护,及时报告乡道存在病害,修复损坏公路,同时指导嘎查村组织好村道管理养护及交通安全管理等相关工作。农村牧区公路养护坚持专业养护、日常养护与集中养护相结合,推进农村牧区公路养护专业化、机械化。  (四)加强农村牧区公路运营  推进城乡客运一体化建设,持续提升农村牧区客运班线通达广度和深度,加快农村牧区客运班线公交化改革。新建改建一批“多站合一、一站多能”乡镇综合运输服务站,完善县、乡、村物流网络体系建设,畅通农产品进城和工业品下乡的双向流通渠道。  五、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  旗人民政府将建立“政府主导、各级路长分级负责、各部门各负其责、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工作机制和协调联动机制。要加强农村牧区公路路长制实施的组织领导和监督考核,进一步完善路长主导、部门联合、分级负责、社会参与的路长管理机制。各级路长要适时组织调度、开展工作调研,及时协调解决存在问题。旗交通运输局负责工作指导、监督检查等职责,相关责任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协调联动,形成强大合力,确保路长制各项政策措施落到实处。  (二)强化资金保障  旗人民政府应当将农村牧区公路建设、管理、养护和运营所需经费纳入财政预算,投入农村牧区公路养护资金不得少于国家和自治区规定标准,并建立与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农村牧区公路规模相适应,与养护成本变化等因素相关联的动态调整机制。统筹使用好上级补助资金,专款专用,不得挪用。苏木镇人民政府应当依法加强对乡村道路的管理、养护和运营资金的管理。  (三)组建乡村道公路专管员队伍  1.设立乡村道专管员。苏木镇人民政府要根据辖区内农村牧区公路等级、数量和任务等实际情况,组建乡村级公路专管员队伍并进行管理,原则上每名专管员负责乡、村道里程不超过30公里。  2.乡村道专管员职责。在各级路长和路长办公室的指导、监督下,具体负责乡、村道的日常路况巡查、隐患排查及灾毁信息上报,参与管养单位监督考核、工程管理,及时制止并报告侵害路产路权行为,协助交通执法部门现场执法和涉路纠纷矛盾调处等工作。  3.实行动态管理机制。苏木镇人民政府要严格专管员选任,加强专管员履职考核,实行季度考核制度,建立健全科学合理的专管员进退机制。  (四)全面公开公示  推行农村牧区公路“阳光工程”,明确路长职责、公路概况、管理保护目标,将路线名称、路线规模标准、路长姓名、养护标准、监督电话等内容,以设立路长公示牌或在政府门户网站公示的形式,向社会公示公告,并及时更新,接受社会监督。  (五)严格督查考核  旗人民政府在《年度苏木镇、旗直单位绩效考核指标》中将“四好农村路”建设纳入督查和考核体系,年终考核由旗委政府督查室、交通运输局、财政局组织专业人员对各苏木镇路长制工作落实情况及实际运行情况进行综合考评。考核合格的苏木镇由旗人民政府按照考核得分给予奖励,并对成绩突出、排名靠前的进行通报表扬,连续两年考核不合格且排名倒数的进行通报批评并进行约谈。依托“四好农村路”示范乡(镇)、示范村评选,对优秀路长进行表扬。

  • 关于印发《热“淖”新春,河套“优”礼乌拉特中旗 ...

      各苏木镇人民政府、同和太种畜繁育中心、牧洋海牧场有限公司、旗直...

    2025-01-23 朗读

    关于印发《热“淖”新春,河套“优”礼乌拉特中旗 2025年“一镇一品”年货节活动方案》的通知,          各苏木镇人民政府、同和太种畜繁育中心、牧洋海牧场有限公司、旗直及驻旗各有关单位:   现将《热“淖”新春,河套“优”礼乌拉特中旗2025年“一镇一品”年货节活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落实。   请各苏木场(中心、公司)委派一名负责人组织“一镇一品”年货节活动及对接签订参展协议事宜,并于1月8日前将参展名单反馈至乌拉特中旗商务局。 热“淖”新春,河套“优”礼乌拉特中旗2025年“一镇一品”年货节活动方案  2025年1月5日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及自治区关于持续扩大消费的决策部署,紧抓岁末年初销售旺季,营造浓厚节日氛围,激发消费活力,按照市及旗委政府安排部署,决定于春节期间举办热“淖”新春,河套“优”礼—乌拉特中旗2025年“一镇一品”年货节活动。为确保年货节各项活动有序开展,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活动主题   热“淖”新春,河套“优”礼—乌拉特中旗2025年“一镇一品”年货节活动   二、活动目标   坚持政府引导、市场运作、大众参与的原则,按照“优环境、稳经济、促消费”的工作思路,突出大气、节俭、隆重、与民同乐的节日活动氛围,围绕满足春节市民消费需求,组织开展年货节活动,提升居民采购年货的环境和质量,满足群众购物需求,刺激拉动春节消费市场。   三、活动组织   主办单位: 中共乌拉特中旗委员会   乌拉特中旗人民政府   承办单位:乌拉特中旗商务局   乌拉特中旗文体旅游广电局   乌拉特中旗鸿腾文化旅游投资有限公司   乌拉特中旗鸿雁故乡品牌旗舰店   协办单位:旗委宣传部、执法局、财政局、住建局、应急管理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安局、消防大队、融媒体中心、交管大队、电力公司、海流图镇、甘其毛都镇、温更镇、新忽热苏木、石哈河镇、乌加河镇、呼勒斯太苏木、巴音乌兰苏木、川井苏木、德岭山镇、同和太种畜繁育中心、牧羊海牧场有限公司。   四、活动时间   2025年1月19日—2月12日(腊月二十至正月十五)   五、活动地点   乌拉特中旗海流图广场   六、活动内容   (一)“一镇一品”特色展   展位设置在海流图广场西侧,规划全旗12个苏木、镇(中心、公司)展位展销各自特色产品,每个展位面积 10㎡,包括产品宣传推广支持,如宣传展板、条幅、宣传视频播放等,助力我旗特色产业发展。   (二)海流图广场年货大集   以“逛大集·采办年货”为主,在海流图广场设置展位,展出面积3600平米,内设展位112个,分为糖果干货区、冷冻食品区、百货区、工艺品区、礼盒区、休闲娱乐区六大区,采用招商方式,招引春联、休闲零食、腊味腌制品、生鲜冻品、粮油副食、特色农产品、民族手工艺品、娱乐项目等各类经销商开展展销活动。   (三)促销让利活动   由政府、企业联合开展有奖销售、满额即赠等让利促销活动。   1月19日至1月26日期间,每天设置一次集中抽奖,每3天一次特等奖抽奖,消费者凭借其在年货节现场拍摄带有活动特定标识的照片,并分享到微信朋友圈、微博或抖音等社交平台,参与抽奖活动并领取奖品。   奖品设置现金抵用券、满减券、商家提供优惠券、礼品等。   (四)文艺演出   演出时间:1月19日-1月26日   具体时间:每天上午10:30 -11:30,举办1小时文艺演出,节目形式包括歌舞、戏曲等,邀请乌兰牧骑、各苏木、镇文艺团体和民间艺人参演,增添节日欢乐氛围,吸引人气。   (五)其他群众性活动   年货节期间还将不定时推出猜字谜、捏面人、包饺子、美食比拼等一系列传承弘扬传统民俗文化且妙趣横生的互动小游戏,并设置相关奖项,更好烘托喜庆祥和节日氛围,活跃市民群众参与年货节消费的积极性。   七、活动宣传   为确保活动成效,旗委宣传部、融媒体中心、商务局、商业机构及本地自媒体要充分利用电视等传统媒体和公众号、短视频等新媒体平台,多渠道全方位宣传推介活动有关安排和开展情况,营造浓厚热烈的宣传氛围,扩大节会影响力。   1.媒体宣传:旗融媒体中心要持续配合投放活动预告以及活动现场有关新闻报道,介绍活动信息、商家优惠和特色产品,提高活动知晓度和影响力。   2.宣传车:安排2辆宣传车在海流图镇主要街道巡回宣传,车身张贴活动海报,安装扩音设备播放活动音频,宣传时间为活动前一周至活动结束,宣传车每天运行时长4小时(含车辆租赁、油费、司机人工等)。   3.升空球和道旗等:在活动现场周边及主要交通干道设置4个升空球,办公楼前悬挂活动彩色标语横幅20条;沿活动场地周边道路布置30套道旗,展示活动主题、时间、地点和部分商家品牌,营造浓厚的活动氛围。   4.彩烟:“一镇一品”年货节活动正式启动及每次抽奖活动前燃放彩烟。   八、苏木镇参展规模及标准   类型:标准展位10㎡   产品类型:   1.农特产品类:牛羊肉、奶制品、果蔬、粮油、茶叶、糕点等其他特色美食;   2.文旅产品类:文创产品、工艺品、特色纪念品、非遗文化产品、文旅路线推荐展区;   3.其他产品类:日用品、服饰、床上用品、茶具、炊具等。   展位配置:基础桌椅、220v电插座一个、电取暖设备、一镇一品宣传易拉宝、户外条幅、户外宣传单、户外宣传车、外围围挡宣传喷绘布(面积位置自行设定)、拍摄宣传视频。   注:宣传视频/音频/文稿内容以及logo需参展单位自行提供。   九、保障机制   (一)加强组织领导。制定切实可行的年货节整体方案,明确重点任务、工作措施和职责分工,深化活动内容,创新活动形式,确保活动扎实开展,增强活动的影响力。   (二)加强宣传推介。充分调动旗融媒体中心、直播平台、短视频等新媒体新平台资源,进行全方位宣传推介,营造热烈活动氛围。活动期间,旗融媒体中心对重点活动进行跟踪报道,提供丰富信息服务,多渠道多模式加大宣传力度,引导消费预期,倡导品质、绿色、健康消费新理念,为更好发挥活动成效,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   (三)加强公共服务。保障活动期间公共基础设施运行和公共服务质量。守住安全生产底线,以保障“年货节”顺利开展为目标,各商贸企业要进一步明确责任,开展好节日安全生产大检查,落实火灾防范措施,保障节日期间经营安全。同时,坚持诚信经营,改善消费环境,提高服务水平服务,维护消费者权益,大力营造良好的消费环境。   (四)做好资金保障。为确保年货节活动的顺利举办,制定资金保障计划,通过政府拨款、企业赞助和商家合作等多种渠道筹集所需资金,确保资金来源的多样性和稳定性。要建立严格的预算管理制度,对活动的各项支出进行细致的预算编制和审核,以合理分配资金并确保其合规使用。同时,建立资金监控机制,跟踪资金流向,确保资金使用的透明度和安全性。   热“淖”新春,河套“优”礼乌拉特中旗2025年“一镇一品”年货节活动领导小组职责   为办好本次年货节活动,营造良好的节庆消费氛围,特成立乌拉特中旗2025年“一镇一品”年货节活动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商务局,负责本次年货节活动的全面统筹和协调工作。   各部门职责:   外事办(商务局)、鸿腾文化旅游投资公司负责年货节组织协调,牵头监管活动秩序等工作;负责方案的整体落实和鼓励企业、平台的参与及相关活动细则的制定和发布工作,同时做好参与企业的宣传、协调对接工作和政策解释等工作;   各苏木、镇(中心、公司)负责“一镇一品”展销以及组织辖区内农畜产品生产加工销售企业积极参展,负责相关展区秩序维护工作;   财政局负责做好活动资金统筹安排;   文体旅游广电局负责活动期间文娱项目、娱乐设施审核监管;组织文化演艺企业、组织积极参与文艺演出活动;   旗委宣传部、融媒体中心负责年货节活动的社会面宣传工作,包括活动预热推介以及跟踪报道年货节的各项工作,营造浓厚舆论氛围;   住建局负责年货节活动期间的基础设施维护工作,确保活动场地及周边区域的道路、桥梁、照明、排水等市政设施完好,为活动提供良好的基础设施支持。   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参展商品的食品安全、质量监管、价格监管以及消费者的维权工作;   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负责协调活动现场外围环境综合治理、市容秩序维护等工作;   应急管理局负责本次活动安全生产综合监管以及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应急救援;   公安局负责活动现场的安全、保卫、治安秩序协调和维护工作;负责处理现场的各类突发事件;   交警大队负责负责加强道路巡逻和交通安全管理,维护活动现场车辆停放管理及周边道路交通管控、秩序维护;   电力公司配合做好活动现场供电保障和用电安全指导;   消防救援大队负责指导及检查活动现场的消防安全。   工作要求:   举办年货节活动是我旗促进消费、稳定经济的有力抓手和重要举措,各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协作,形成统筹协调、齐抓共管、共同推进的工作合力,要切实履行职责,积极研究解决活动中的突出问题,保障年货节各项活动顺利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