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拉特中旗人民政府关于2026年度矿山基本情况的公告, 为进一步推动我旗在防范化解矿山领域安全风险方面迈上新台阶、达到新水平,切实提升矿山领域安全风险管控能力,精准掌握并持续动态更新矿山信息依据《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关于进一步压实矿山安全监管监察责任切实消除监管盲区的通知》(矿安〔2021〕50号)、《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关于印发(关于加强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矿安〔2022〕4号)以及《内蒙古自治区应急管理厅关于印发(盟市、旗县政府领导挂牌包保煤矿、非煤矿山和尾矿库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的通知》(内应急字〔2024〕 50号)的要求,实行矿山企业地方人民政府领导安全生产包保责任制,逐矿明确包保责任人,制定包保责任清单,严格落实包保措施。经旗人民政府有关部门认真核实,现对煤矿、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现状边坡高度150米及以上非煤露天矿山、尾矿库包保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特此公告。附件:1.乌拉特中旗2026年度煤矿包保情况公示清单2.乌拉特中旗2026年度非煤地下矿山包保基本情况公示清单3.乌拉特中旗2026年度非煤露天矿山包保基本情况公示清单4.乌拉特中旗2026年度尾矿库包保基本情况公示清单 乌拉特中旗应急管理局2026年7月27日
巴彦淖尔市生态环境局乌拉特中旗分局关于2026年7月30日作出拟审批项目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6年7月30日我分局对甘其毛都加工园区鹰虎能源原煤洗选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7月30日--2026年8月5日(5个工作日)。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联系电话:0478-2641803通讯地址:巴彦淖尔市生态环境局乌拉特中旗分局3001室邮 编:015300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项目名称建设地点建设单位环境影响评价机构项目概况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甘其毛都加工园区鹰虎能源原煤洗选项目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市乌拉特中旗甘其毛都口岸加工园区内蒙古鹰虎能源有限公司内蒙古和合生态环保技术咨询有限公司内蒙古鹰虎能源有限公司于2025年9月30日取得乌拉特中旗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出具的甘其毛都加工园区鹰虎能源原煤洗选项目备案告知书,项目代码为:2508-150824-04-01-742488。采用先进的重介质洗煤工艺,年洗选能力约200万吨。项目依托原有2座工业煤棚,内设精煤储存区、中煤储存区、原煤储存区、碎筛分车间、压滤车间,新建1座原煤洗选主厂房、浓缩车间及配套设施。项目总投资3000万元,环保投资247万元,占总投资的8.23%。1、废气: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气主要为原煤储存、卸料、上料粉尘;输煤栈道、连廊及转载点粉尘;破碎筛分粉尘;精煤、中煤、矸石、煤泥装卸、储存粉尘;搅拌粉尘;道路运输扬尘。破碎机、筛分机上方设置集尘罩,破碎筛分过程中产生的粉尘经集气罩收集,通过1套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35m排气筒排放;精煤、中煤、煤矸石、煤泥装卸和储存粉尘、精煤搅拌粉尘经全封闭工业煤棚1内设置的2辆雾炮车洒水抑尘后,以无组织形式排放;原煤储存、卸料、上料粉尘、物料输煤栈道粉尘、物料转载点粉尘、物料破碎筛分逸散粉尘经全封闭工业煤棚2内设置的8台雾炮机洒水抑尘后,以无组织形式排放;物料输送连廊采取封闭式输送,运输车辆遮盖苫布,场内道路定期清扫并洒水抑尘。2、废水本项目产生的废水主要为车辆冲洗废水、煤泥水和生活污水。车辆冲洗过程中产生的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后,循环使用,不外排;煤泥水经浓缩机浓缩后回用于洗煤工序,不外排,生产过程中无偶发废水排放;生活污水排入新建容积为8m3的预制防渗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园区污水管网,最终由巴彦淖尔甘其毛都口岸加工园区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一车间处理。3、噪声:本工程噪声污染源主要为提升机、破碎机、筛分机、重介质旋流器、弧形筛、脱介筛、磁选机、脱水机、浮选机、浓缩机、压滤机、搅拌机、除尘器风机、各类水泵、装卸、运输等噪声。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减震基础、厂房隔声来降低对声环境的影响。4、固体废物: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煤矸石、煤泥、除尘灰、车辆冲洗产生的污泥、设备检修产生的废矿物油及生活垃圾。生活垃圾由园区环卫部门定期清运;煤泥、除尘灰暂存于全封闭工业煤棚2内的煤泥储存区,作为产品外售;煤矸石暂存于全封闭工业煤棚2内的煤矸石储存区,定期拉运至内蒙古励泰生物能源有限公司综合利用;车辆冲洗产生的污泥定期清掏,暂存于全封闭工业煤棚2内的煤泥储存区,作为产品外售;设备检修产生的废矿物油暂存于新建占地面积为10m2的危废暂存间内,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 巴彦淖尔市生态环境局乌拉特中旗分局2026年7月30日
巴彦淖尔市生态环境局乌拉特中旗分局2026年7月23日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受理情况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2026年7月23日我分局共受理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报告表)。现将受理情况予以公示,报告表的公示期为2026年7月23日--2026年7月29日(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联系电话:0478-2641803 通讯地址:巴彦淖尔市生态环境局乌拉特中旗分局3001室邮 编:015300甘其毛都加工园区鹰虎能源原煤洗选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序号 项目名称建设地点建设单位 受理日期环境影响评价机构1 甘其毛都加工园区鹰虎能源原煤洗选项目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市乌拉特中旗甘其毛都口岸加工园区内蒙古鹰虎能源有限公司2026年7月23日内蒙古和合生态环保技术咨询有限公司巴彦淖尔市生态环境局乌拉特中旗分局2026年7月23日
巴彦淖尔市生态环境局乌拉特中旗分局2026年7月22日作出内蒙古铸合矿业有限公司乌拉特中旗石哈河矿区银金铅锌矿配套附属设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6年7月22日我分局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6年7月22日(7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或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联系电话:0478-2641803通讯地址:巴彦淖尔市生态环境局乌拉特中旗分局3001室邮 编:015300序号文件名称文号发文时间1关于内蒙古铸合矿业有限公司乌拉特中旗石哈河矿区银金铅锌矿配套附属设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乌中环审发[2026]11号2026年7月22日巴彦淖尔市生态环境局乌拉特中旗分局 2026年7月22日
关于监测对象纳入和风险消除的公告, 按照《内蒙古自治区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帮扶操作规程》(内乡振发〔2023〕12号)文件要求,2026年7月份防止返贫常态化监测工作中识别监测户4户7人,风险消除4户7人,现予公告。请广大干部群众进行监督,如有疑问、意见,可自本公告5日内向乌拉特中旗乡村振兴服务中心反馈。监督举报电话:乌拉特中旗乡村振兴服务中心刘少坤15048832663举报邮箱:wzqfpb@126.com附件:监测对象纳入公告防止返贫监测对象风险消除审定公告乌拉特中旗农牧和科技局(乡村振兴局)2026年7月21日
关于对乌拉特中旗海流图镇2026年第二季度水质检验检测报告进行公示, 乌拉特中旗自来水厂按照国家规定委托内蒙古衡泰检测技术有限责任公司检测了海流图镇的水源水、出厂水。现将相关数据进行公示。
关于2026年度乌拉特中旗申报高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初审通过人员公示的通知,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 2026年全区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内人社办发〔2026〕39号)文件精神,2026年度我旗高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审核工作已完成,现将初审通过人员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月20日-7月24日。对初审通过人员有疑问的,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电、来函、来访等方式,向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问题。反映问题要求真实有据,同时应附书面材料、真实姓名、联系电话,以便于我们下一步做好核实和调查工作。举报电话:0478-5917175(旗纪委驻旗人社局纪检组)0478-5911636 (旗人社局专业技术管理股)0478-5917179(旗纪委驻旗教育局纪检组)0478-7978166(旗教育局人事股)附件:1.2026年度乌拉特中旗中小学系列申报专业技术资格花名册2.2026年度乌拉特中旗其他系列申报专业技术资格花名册乌拉特中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6年7月20日
乌拉特中旗征地区片综合地价调整更新工作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公示, 为全面掌握社会各界对“乌拉特中旗征地区片综合地价调整更新工作”社会稳定风险方面的意见和建议,规范开展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从源头防范化解征地领域矛盾纠纷,保障征地工作平稳有序实施。依据《内蒙古自治区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实施办法》(内党办发〔2021〕7号)、《内蒙古自治区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操作规程(试行)》(内稳发〔2016〕1号)相关规定,现将本事项的基本情况及所涉及的内容进行公示,广泛征询社会公众意见建议。一、基本情况(一)政策依据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规定:“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应当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根据《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调整公布工作的函》《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建立全国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数据库的通知》(自然资办函〔2020〕1698号)及《内蒙古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关于开展全区征地区片综合地价调整更新工作的通知》(内自然资字〔2026〕21号)有关要求,组织开展乌拉特中旗征地区片综合地价调整更新工作。(二)适用范围本次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测算范围为乌拉特中旗行政辖区范围内的全部集体农用地。二、决策事项可能产生的影响变化本次区片综合地价调整,结合全旗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地价变动、政策导向等因素,依法依规对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成果进行调整更新。本次决策事项总体上有利于保护农民合法权益、规范征地秩序和优化土地资源配置,社会正效益显著。但同时,也存在引发局部性、个体性社会矛盾和经济成本提升的风险。本次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将重点针对上述风险点进行研判,并制定相应的预防和化解措施,保障政策落地平稳可控。三、征求公众意见范围及主要事项(一)征求公众意见范围本事项实施可能影响的全部利益相关方,包括辖区内农牧民、村集体经济组织、各苏木镇(中心、公司)及其他关心本工作的公民、法人、社会组织。(二)征求公众意见主要事项对该决策事项的了解程度;对该决策事项持何种态度;对该决策事项有何种利益诉求;对该决策事项可能产生的不稳定因素及防范化解措施有何种意见和建议;其他与本事项社会稳定风险相关的各类意见、诉求及改进建议。四、征求公众意见形式和注意事项(一)征求公众意见的形式在公示期内,民众可直接向乌拉特中旗自然资源局反馈针对乌拉特中旗征地区片综合地价调整更新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的看法与建议。(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主体单位联系方式单位名称:乌拉特中旗自然资源局地址:乌拉特中旗海流图镇联系人:吕乐 联系电话:0478-7139064(三)注意事项1.公众在提出意见时,应本着客观、公正的原则。2.提交意见建议时,请务必写明联系方式,便于工作人员核实情况、及时答复反馈;未留存有效联系方式的意见,不予回访答复。3.意见反馈可通过现场来访、电话沟通等方式提交,公示期内工作日均可受理。五、公示周期本公示发布之日起,公示周期15个自然日,公示期内接受全社会意见征集,逾期不再受理本次稳评相关意见。乌拉特中旗自然资源局2026年7月16日
巴彦淖尔市生态环境局乌拉特中旗分局关于2026年7月16日作出拟审批项目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6年7月16日我分局对内蒙古铸合矿业有限公司乌拉特中旗石哈河矿区银金铅锌矿配套附属设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7月16日--2026年7月22日(5个工作日)。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478-2641803 通讯地址:巴彦淖尔市生态环境局乌拉特中旗分局3001室邮 编:015300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项目名称建设地点建设单位环境影响评价机构项目概况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内蒙古铸合矿业有限公司乌拉特中旗石哈河矿区银金铅锌矿配套附属设施建设项目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市乌拉特中旗石哈河镇柏木井村东北方向内蒙古铸合矿业有限公司内蒙古和合生态环保技术咨询有限公司建设29.6442公顷的排土场一处,排土场场底标高1676.0m,场顶标高1726.0m,总堆置高度50.0m,设计总容积618.4×104m3,台阶高度和安全平台高度为10m,台阶坡面角34°,总边坡角19°;排土场等级为三等,建设拦渣坝、观测设施、排洪设施、安全警示标志及其他辅助设施,服务年限为16.8年。本项目总投资16304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为232.5万元,占总投资的1.43%。1、废气:废气包括排土场装卸扬尘和运输道路扬尘。运输车辆减速慢行,采用篷布遮盖,进场道路定期洒水降尘;在堆置废土石过程中,对台阶尚未形成最终堆积面的区域及时进行压实;倾卸土石时洒水抑尘。2、废水:运营期废水主要为排土场雨季产生的淋滤废水,主要污染因子为SS,排土场内降雨产生的淋滤废水除蒸发或通过裂隙下渗损耗外,其余通过排渗盲沟沟渠汇集到淋溶水收集池收集,回用于道路及排土场降尘用水,污水不排入外环境。3、噪声: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噪声为运输噪声和设备噪声。车辆减速慢行,限制鸣笛。采用低噪声设备、加强管理、及时维护保养、排土场周边绿化。4、固体废物:淋溶水收集池底泥堆存于排土场内统一处置,不外排。巴彦淖尔市生态环境局乌拉特中旗分局2026年7月16日
乌拉特中旗第二季度企业签订集体合同和工资专项集体合同审查备案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内蒙古自治区企业集体合同条例》、《内蒙古自治区企业工资集体协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经审查,以下企业上报的《工资专项集体合同》,主体资格、协商程序和主要内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要求,现将企业实名制名单进行公示。附件:1.乌拉特中旗第二季度企业签订集体合同实名制表2.乌拉特中旗第二季度企业签订工资专项集体合同实名制表乌拉特中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6年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