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聂俊芳继承公告
乌中旗不动产登记中心公告2023第(094)号
继承人: 聂俊芳
被继承人:呼明志
不动产坐落:乌拉特中旗惠民小区6-3-402
合同编号:2010-179 面积:48.47平方米 用途:住宅
截止公告日期无抵押无查封。
呼明志于2012年10月27日去世,继承人聂俊芳已向我中心提供了死亡证明。呼明志的父亲呼存柱于2003年3月24日去世,胡明志的母亲王毛女于2019年4月30日去世,继承人聂俊芳已提供墓碑照片。现继承人聂俊芳申请继承被继承人呼明志的不动产份额。继承人聂俊芳已承诺办理该登记后,1年内不以转移、抵押等方式处分该不动产。
被继承人呼明志与继承人聂俊芳为夫妻关系,呼凤霞(呼明志女儿)、呼燕霞(呼明志女儿)、呼美云(呼明志妹妹)、呼明亮(呼明志弟弟)、呼秀云(呼明志妹妹)、呼四新(呼明志弟弟)、呼秀英(呼明志姐姐)、呼秀琴(呼明志妹妹)、呼和平(呼明志哥哥)均承诺放弃对该处不动产的继承权,由聂俊芳一人继承。现继承人聂俊芳申请该处不动产的转移登记,对此有异议者,请于公示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乌拉特中旗不动产登记中心(0478-7139054)提出,逾期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将依申请登记。
特此公示
乌拉特中旗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3年6月19日
关于聂俊芳继承公告
乌中旗不动产登记中心公告2023第(094)号
继承人: 聂俊芳
被继承人:呼明志
不动产坐落:乌拉特中旗惠民小区6-3-402
合同编号:2010-179 面积:48.47平方米 用途:住宅
截止公告日期无抵押无查封。
呼明志于2012年10月27日去世,继承人聂俊芳已向我中心提供了死亡证明。呼明志的父亲呼存柱于2003年3月24日去世,胡明志的母亲王毛女于2019年4月30日去世,继承人聂俊芳已提供墓碑照片。现继承人聂俊芳申请继承被继承人呼明志的不动产份额。继承人聂俊芳已承诺办理该登记后,1年内不以转移、抵押等方式处分该不动产。
被继承人呼明志与继承人聂俊芳为夫妻关系,呼凤霞(呼明志女儿)、呼燕霞(呼明志女儿)、呼美云(呼明志妹妹)、呼明亮(呼明志弟弟)、呼秀云(呼明志妹妹)、呼四新(呼明志弟弟)、呼秀英(呼明志姐姐)、呼秀琴(呼明志妹妹)、呼和平(呼明志哥哥)均承诺放弃对该处不动产的继承权,由聂俊芳一人继承。现继承人聂俊芳申请该处不动产的转移登记,对此有异议者,请于公示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乌拉特中旗不动产登记中心(0478-7139054)提出,逾期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将依申请登记。
特此公示
乌拉特中旗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3年6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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