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者模式

关于孟克巴特尔(孟和巴特尔)房屋产权证的遗失公告及补办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公告

  • 来源:不动产登记中心
  • 时间:2023-06-27 15:58
  • 作者:
  • 分享到:

 

  乌中旗不动产登记中心公告2023第(097)号

  现有居民孟克巴特尔(孟和巴特尔)申请办理房屋产权证的遗失补证登记,同时声明作废,现将不动产信息公告如下:

  权利人:孟克巴特尔(孟和巴特尔)

  房屋坐落:乌拉特中旗川井苏木川井街坊

  用途:住宅   

  面积:68.77平方米

  房屋产权证号:房权证2000字047号

  孟克巴特尔(孟和巴特尔)199665根据城镇用地许可证:城建许字第42号(城镇用地许可证规划面积:176平方米)办理了位于乌拉特中旗川井苏木川井街坊的房屋一套,证号:房权证2000字047号,至今未办理国有土地使用证

  现依据《自然资源部关于加快解决不动产登记若干历史遗留问题的通知》自然资发【2021】1号文件要求补办协议出让手续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五十六条 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互换、出资或者赠与的,附着于该土地上的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一并处分。第三百五十七条 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转让、互换、出资或者赠与的,该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占用范围内的建设用地使用权一并处分。对孟克巴特尔(孟和巴特尔)所持房屋所有权证,证号:房权证2000字047号补办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及补缴土地出让金,现予以公告

  相关权利人如有异议,请在15个工作日内向不动产登记部门提出申请0478-7139054),如未在15个工作日内提出异议或异议不成立,我局将依据相关规定对该宗土地进行登记

  抵押、查封情况:截止公告日期无抵押、无查封。

  相关权利人如有异议,请在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到乌拉特中旗不动产登记中心举证(0478-7139054)。

  特此公告 

  乌拉特中旗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3626 

附件下载:
关联文档:

关于孟克巴特尔(孟和巴特尔)房屋产权证的遗失公告及补办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公告

发布日期:2023年06月27日 来源:不动产登记中心

 

  乌中旗不动产登记中心公告2023第(097)号

  现有居民孟克巴特尔(孟和巴特尔)申请办理房屋产权证的遗失补证登记,同时声明作废,现将不动产信息公告如下:

  权利人:孟克巴特尔(孟和巴特尔)

  房屋坐落:乌拉特中旗川井苏木川井街坊

  用途:住宅   

  面积:68.77平方米

  房屋产权证号:房权证2000字047号

  孟克巴特尔(孟和巴特尔)199665根据城镇用地许可证:城建许字第42号(城镇用地许可证规划面积:176平方米)办理了位于乌拉特中旗川井苏木川井街坊的房屋一套,证号:房权证2000字047号,至今未办理国有土地使用证

  现依据《自然资源部关于加快解决不动产登记若干历史遗留问题的通知》自然资发【2021】1号文件要求补办协议出让手续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五十六条 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互换、出资或者赠与的,附着于该土地上的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一并处分。第三百五十七条 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转让、互换、出资或者赠与的,该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占用范围内的建设用地使用权一并处分。对孟克巴特尔(孟和巴特尔)所持房屋所有权证,证号:房权证2000字047号补办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及补缴土地出让金,现予以公告

  相关权利人如有异议,请在15个工作日内向不动产登记部门提出申请0478-7139054),如未在15个工作日内提出异议或异议不成立,我局将依据相关规定对该宗土地进行登记

  抵押、查封情况:截止公告日期无抵押、无查封。

  相关权利人如有异议,请在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到乌拉特中旗不动产登记中心举证(0478-7139054)。

  特此公告 

  乌拉特中旗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3626 

附件下载:
关联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