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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兰海龙、赵金梅申请房地一体不动产权登记公告

  • 来源:不动产登记中心
  • 时间:2023-08-08 1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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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乌中旗不动产登记中心公告 2023119

  潘四才2004224将位于乌拉特中旗变电街坊的一套房屋出售给程有生,办理了房屋产权证转移登记,未办理国有土地使用权转移登记;程有生于2013年3月15日将此房屋出售给兰海龙,并于年办理了转移登记,领取了房屋产权证,证号:蒙房权证内蒙古自治区字第106021300514号,至今未办理国有土地使用权转移登记。

  土地权利人潘四才联系不到,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五十六条 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互换、出资或者赠与的,附着于该土地上的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一并处分。第三百五十七条 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转让、互换、出资或者赠与的,该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占用范围内的建设用地使用权一并处分。对兰海龙、赵金梅所持乌中国用(92)字第800342号依法进行转移登记。

  相关权利人如有异议,请在15个工作日内向不动产登记部门提出申请(0478-7139054),如未在15个工作日内提出异议或异议不成立,中心将依个人申请及所持房屋所有权证办理房地一体不动产权转移登记

  乌拉特中旗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38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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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兰海龙、赵金梅申请房地一体不动产权登记公告

发布日期:2023年08月08日 来源:不动产登记中心
 乌中旗不动产登记中心公告 2023119

  潘四才2004224将位于乌拉特中旗变电街坊的一套房屋出售给程有生,办理了房屋产权证转移登记,未办理国有土地使用权转移登记;程有生于2013年3月15日将此房屋出售给兰海龙,并于年办理了转移登记,领取了房屋产权证,证号:蒙房权证内蒙古自治区字第106021300514号,至今未办理国有土地使用权转移登记。

  土地权利人潘四才联系不到,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五十六条 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互换、出资或者赠与的,附着于该土地上的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一并处分。第三百五十七条 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转让、互换、出资或者赠与的,该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占用范围内的建设用地使用权一并处分。对兰海龙、赵金梅所持乌中国用(92)字第800342号依法进行转移登记。

  相关权利人如有异议,请在15个工作日内向不动产登记部门提出申请(0478-7139054),如未在15个工作日内提出异议或异议不成立,中心将依个人申请及所持房屋所有权证办理房地一体不动产权转移登记

  乌拉特中旗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38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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