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李喜明、狄美林申请房地一体不动产权登记公告
菅继承于2012 年 8 月15 日将位于乌拉特中旗德岭山镇一套房屋出售给李喜明,并于同年办理了转移登记,领取了房屋产权证,证号:房权证字第201200558 号,至今未办理国有土地使用权转移登记。
因土地权利人菅继承联系不到,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五十六条 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互换、出资或者赠与的,附着于该土地上的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一并处分。第三百五十七条 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转让、互换、出资或者赠与的,该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占用范围内的建设用地使用权一并处分。对李喜明、狄美林所持乌中旗国用 (2007) 字第 23145 号依法进行转移登记。相关权利人如有异议,请在 15 个工作日内向不动产登记部门提出申请 (0478-7139054),如未在 15 个工作日内提出异议或异议不成立,我中心将依个人申请及所持房屋所有权证办理房地一体不动产权转移登记。
乌拉特中旗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3年8月24日
关于李喜明、狄美林申请房地一体不动产权登记公告
菅继承于2012 年 8 月15 日将位于乌拉特中旗德岭山镇一套房屋出售给李喜明,并于同年办理了转移登记,领取了房屋产权证,证号:房权证字第201200558 号,至今未办理国有土地使用权转移登记。
因土地权利人菅继承联系不到,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五十六条 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互换、出资或者赠与的,附着于该土地上的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一并处分。第三百五十七条 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转让、互换、出资或者赠与的,该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占用范围内的建设用地使用权一并处分。对李喜明、狄美林所持乌中旗国用 (2007) 字第 23145 号依法进行转移登记。相关权利人如有异议,请在 15 个工作日内向不动产登记部门提出申请 (0478-7139054),如未在 15 个工作日内提出异议或异议不成立,我中心将依个人申请及所持房屋所有权证办理房地一体不动产权转移登记。
乌拉特中旗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3年8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