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者模式

关于周红丽申请房地一体不动产权登记公告

  • 来源:乌拉特中旗不动产登记中心专栏
  • 时间:2024-05-11 11:17
  • 作者:
  • 分享到:

关于周红丽申请房地一体不动产权登记公告

乌中旗不动产登记中心公告 2024第058号

   苏都于2008年4月3日将位于海流图镇文化街坊的一套房屋出售给周红丽,并于同年办理了转移登记,领取了房屋所有权证,证号:房权证字第200812591号,至今未办理国有土地使用权转移登记。

   因土地权利人苏都联系不到,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五十六条 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互换、出资或者赠与的,附着于该土地上的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一并处分。第三百五十七条 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转让、互换、出资或者赠与的,该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占用范围内的建设用地使用权一并处分。对周红丽所持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乌中国用(2003)字第2424号依法进行转移登记。

   相关权利人如有异议,请在15个工作日内向不动产登记部门提出申请(0478-7139054),如未在15个工作日内提出异议或异议不成立,我中心将依个人申请及所持房屋所有权证办理房地一体不动产权转移登记。

       

           特此公示

  

乌拉特中旗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年5月9日 

附件下载:
关联文档:

关于周红丽申请房地一体不动产权登记公告

发布日期:2024年05月11日 来源:乌拉特中旗不动产登记中心专栏

关于周红丽申请房地一体不动产权登记公告

乌中旗不动产登记中心公告 2024第058号

   苏都于2008年4月3日将位于海流图镇文化街坊的一套房屋出售给周红丽,并于同年办理了转移登记,领取了房屋所有权证,证号:房权证字第200812591号,至今未办理国有土地使用权转移登记。

   因土地权利人苏都联系不到,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五十六条 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互换、出资或者赠与的,附着于该土地上的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一并处分。第三百五十七条 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转让、互换、出资或者赠与的,该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占用范围内的建设用地使用权一并处分。对周红丽所持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乌中国用(2003)字第2424号依法进行转移登记。

   相关权利人如有异议,请在15个工作日内向不动产登记部门提出申请(0478-7139054),如未在15个工作日内提出异议或异议不成立,我中心将依个人申请及所持房屋所有权证办理房地一体不动产权转移登记。

       

           特此公示

  

乌拉特中旗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年5月9日 

附件下载:
关联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