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郄德英(郗德英)、宋志国申请房地一体不动产权登记公告
关于郄德英(郗德英)、宋志国申请房地一体不动产权登记公告
乌中旗不动产登记中心公告 2024第076号
张颖于2009年3月17日将位于海流图镇海新二号街坊的一套房屋出售给郄德英(曾用名:郗德英)、宋志国,并于同年办理了转移登记,领取了房屋所有权证,证号:房权证字第200914110号,至今未办理国有土地使用权转移登记。
因土地权利人张颖联系不到,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五十六条 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互换、出资或者赠与的,附着于该土地上的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一并处分。第三百五十七条 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转让、互换、出资或者赠与的,该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占用范围内的建设用地使用权一并处分。对郄德英(郗德英)、宋志国所持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乌中国用(98)字第1127377号依法进行转移登记。
相关权利人如有异议,请在15个工作日内向不动产登记部门提出申请(0478-7139054),如未在15个工作日内提出异议或异议不成立,我中心将依个人申请及所持房屋所有权证办理房地一体不动产权转移登记。
特此公示
乌拉特中旗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年6月3日
关于郄德英(郗德英)、宋志国申请房地一体不动产权登记公告
关于郄德英(郗德英)、宋志国申请房地一体不动产权登记公告
乌中旗不动产登记中心公告 2024第076号
张颖于2009年3月17日将位于海流图镇海新二号街坊的一套房屋出售给郄德英(曾用名:郗德英)、宋志国,并于同年办理了转移登记,领取了房屋所有权证,证号:房权证字第200914110号,至今未办理国有土地使用权转移登记。
因土地权利人张颖联系不到,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五十六条 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互换、出资或者赠与的,附着于该土地上的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一并处分。第三百五十七条 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转让、互换、出资或者赠与的,该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占用范围内的建设用地使用权一并处分。对郄德英(郗德英)、宋志国所持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乌中国用(98)字第1127377号依法进行转移登记。
相关权利人如有异议,请在15个工作日内向不动产登记部门提出申请(0478-7139054),如未在15个工作日内提出异议或异议不成立,我中心将依个人申请及所持房屋所有权证办理房地一体不动产权转移登记。
特此公示
乌拉特中旗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年6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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