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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淑珍继承公告

  • 来源:乌拉特中旗不动产登记中心专栏
  • 时间:2024-07-19 16: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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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淑珍继承公告

乌中旗不动产登记中心公告2024第(101)号

    继承人: 张淑珍

    被继承人:闫再

    不动产坐落:乌拉特中旗海镇酒厂街坊;房屋产权证号:房权证字第200813835号;面积:79.9㎡ 用途:住宅

    截止公告日期无抵押无查封。

   被继承人闫再于2020年5月4日去世;继承人张淑珍已向我中心提供了证明。现继承人张淑珍申请继承被继承人闫再的不动产份额。继承人张淑珍已承诺办理该登记后,1年内不以转移、抵押等方式处分该不动产。

    被继承人闫再与继承人张淑珍为夫妻关系;继承人闫晓婧(闫再女儿)已承诺放弃该处不动产的继承权,同意由继承人张淑珍一人继承该处不动产。现继承人张淑珍申请该不动产的转移登记。对此有异议者,请于公示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乌拉特中旗不动产登记中心(0478-7139054)提出,逾期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将依申请登记。

     

         特此公示

乌拉特中旗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年7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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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淑珍继承公告

发布日期:2024年07月19日 来源:乌拉特中旗不动产登记中心专栏

 

 

张淑珍继承公告

乌中旗不动产登记中心公告2024第(101)号

    继承人: 张淑珍

    被继承人:闫再

    不动产坐落:乌拉特中旗海镇酒厂街坊;房屋产权证号:房权证字第200813835号;面积:79.9㎡ 用途:住宅

    截止公告日期无抵押无查封。

   被继承人闫再于2020年5月4日去世;继承人张淑珍已向我中心提供了证明。现继承人张淑珍申请继承被继承人闫再的不动产份额。继承人张淑珍已承诺办理该登记后,1年内不以转移、抵押等方式处分该不动产。

    被继承人闫再与继承人张淑珍为夫妻关系;继承人闫晓婧(闫再女儿)已承诺放弃该处不动产的继承权,同意由继承人张淑珍一人继承该处不动产。现继承人张淑珍申请该不动产的转移登记。对此有异议者,请于公示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乌拉特中旗不动产登记中心(0478-7139054)提出,逾期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将依申请登记。

     

         特此公示

乌拉特中旗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年7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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