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秀梅继承公告
晋秀梅继承公告
乌中旗不动产登记中心公告2024第(110)号
继承人: 晋秀梅
被继承人:武继忠
不动产坐落:乌拉特中旗海镇海新二号街坊
房屋产权证证号:房权证字第2000000517号; 面积:74.13㎡ 用途:住宅
截止公告日期无抵押无查封。
被继承人武继忠于2007年10月17日去世,继承人晋秀梅已向我中心提供了死亡证明。被继承人武继忠的父亲于2009年1月20日去世,被继承人武继忠的母亲于2013年3月2日去世,被继承人武继忠的长子于2010年去世,现继承人晋秀梅申请继承被继承人武继忠的不动产份额。继承人晋秀梅已承诺办理该登记后,1年内不以转移、抵押等方式处分该不动产。
被继承人武继忠与继承人晋秀梅为夫妻关系;继承人武玉叶(武继忠女儿)、武金柱(武继忠次子)、武虎忠(武继忠兄弟)均已承诺放弃该处不动产的继承权,同意由继承人晋秀梅继承该处不动产。现继承人晋秀梅申请该不动产的转移登记。对此有异议者,请于公示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乌拉特中旗不动产登记中心(0478-7139054)提出,逾期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将依申请登记。
申请人晋秀梅持土地登记申请审批表、土地登记卡及房屋所有权证:房权证字第2000000517号补办国有土地使用证,国有土地使用证证号:乌中国用(2003)第2655号; 面积:146.78㎡ 用途:住宅。现依据《自然资源部关于加快解决不动产登记若干历史遗留问题的通知》自然资发【2021】1号文件要求予以公告。
特此公示
乌拉特中旗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年8月5日
晋秀梅继承公告
晋秀梅继承公告
乌中旗不动产登记中心公告2024第(110)号
继承人: 晋秀梅
被继承人:武继忠
不动产坐落:乌拉特中旗海镇海新二号街坊
房屋产权证证号:房权证字第2000000517号; 面积:74.13㎡ 用途:住宅
截止公告日期无抵押无查封。
被继承人武继忠于2007年10月17日去世,继承人晋秀梅已向我中心提供了死亡证明。被继承人武继忠的父亲于2009年1月20日去世,被继承人武继忠的母亲于2013年3月2日去世,被继承人武继忠的长子于2010年去世,现继承人晋秀梅申请继承被继承人武继忠的不动产份额。继承人晋秀梅已承诺办理该登记后,1年内不以转移、抵押等方式处分该不动产。
被继承人武继忠与继承人晋秀梅为夫妻关系;继承人武玉叶(武继忠女儿)、武金柱(武继忠次子)、武虎忠(武继忠兄弟)均已承诺放弃该处不动产的继承权,同意由继承人晋秀梅继承该处不动产。现继承人晋秀梅申请该不动产的转移登记。对此有异议者,请于公示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乌拉特中旗不动产登记中心(0478-7139054)提出,逾期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将依申请登记。
申请人晋秀梅持土地登记申请审批表、土地登记卡及房屋所有权证:房权证字第2000000517号补办国有土地使用证,国有土地使用证证号:乌中国用(2003)第2655号; 面积:146.78㎡ 用途:住宅。现依据《自然资源部关于加快解决不动产登记若干历史遗留问题的通知》自然资发【2021】1号文件要求予以公告。
特此公示
乌拉特中旗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年8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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