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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国家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电子商务服务站负责人招募公告的通知

  • 来源:商务局
  • 时间:2022-09-28 0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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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苏木镇人民政府(中心、公司)、旗直及驻旗各有关单位:
  根据乌拉特中旗商务局《关于印发乌拉特中旗“国家电子商务进农村示范项目”电商服务站点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拟在全旗建设国家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电子商务服务站,为了进一步明确服务站经营主体,充分发挥电商服务站在电子商务服务、快递物流及商贸流通等领域的重要作用,需面向全旗各苏木镇、嘎查村招募站点负责人,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募优势
  (一)政策扶持
  1、落实乡村振兴战略,促进农村产业转型升,促进农牧民增收致富;
  2、扶持苏木镇、嘎查村电子商务服务站的发展是国家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的一项重要内容;
  3、旗委政府大力支持全旗电子商务产业发展。
  (二)服务赋能
  1、培训赋能:提供电子商务服务站点培训与指导服务;2、业务赋能:充分整合电子商务代买代卖、快递收发、
  商贸流通、金融服务等多元化资源,采用“多站合一,一站多能,复合经营,持续发展”的建设与运营理念,促进站点增收;
  3、运营赋能:提供营销策划、数据分析、运营指导等常态化服务;
  4、奖补资金:站点验收和评选后,优秀的站点可获得实物或现金奖补;
  5、设备配套:根据站点业务需要,选配门头、智能手机、货架、宣传物料等配套设施设备。
  二、招募计划
  “国家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电子商务服务站点拟在全旗各苏木镇与人口相对集中的行政村(嘎查)进行电子商务服务站点负责人招募,计划实现苏木镇100%覆盖、行政村(嘎查)50%覆盖。
  三、 招募原则
  采用苏木镇、嘎查村推荐和商务局实地调研考察并行的招募选拔原则。
  四、 招募条件
  根据《乌拉特中旗“国家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电商服务站点实施方案》,电子商务服务站点需满足以下基本条件。
  1、站点经营主体可选择的类型有:
  苏木镇、嘎查村超市、便利店或其他有条件提供本公告中所列站点服务内容的经营主体(如:合作社及企业等)。
  2、站点基础条件
  (1)位置:苏木镇、行政村(嘎查)行政单位所在地;
  (2)经营场所:房屋外观较美观,内部宽敞明亮,苏木镇50㎡以上、行政村(嘎查)30㎡以上的经营面积;
  (3)交通:交通便利,允许皮卡、微型轿车、轻卡等通行,且在邮政的配送路线上,即:苏木镇站点需在苏木镇人民政府所在地,行政村(嘎查)站点需在村两委所在地;
  3、站点负责人条件
  “国家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电子商务服务站点负责人需满足以下要求:
  (1)负责人必需是所在苏木镇、嘎查村常住农牧民;
  (2)具有中专或初中以上学历(含中专和初中);
  (3)年龄18-45周岁,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无违法犯罪记录、无不良信誉记录;
  (4)能熟练使用智能手机、快递物流收发终端等电子产品;
  (5)遵纪守法、诚恳勤奋、口碑好、服务意识强;
  (6)具有良好的人际沟通和组织能力;
  (7)熟悉当地农牧民与生产情况,充分认同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自愿申请成为服务站点从业人员并接受相应管理;
  (8)具有良好的创业能力和创新意识;
  (9)优先政策:从事电商工作的人员;淘宝、京东等合伙人;两委成员或党群联络户;脱贫户、退役军人及返乡创业大学生优先。
  四、招募程序
  步骤一:按照乌拉特中旗“国家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电子商务服务站点名额分配表(附件1),以苏木镇和行政村(嘎查)为单位在本辖区内开展站点负责人招募,并利用各种渠道进行宣传。
  步骤二:各行政村将所招募的站点负责人经筛选后,填写乌拉特中旗“国家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电子商务服务站点基本信息登记表(附件2),上报所属苏木镇人民政府。
  步骤三:各苏木镇人民政府于2022年9月29日前将乌拉特中旗“国家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电子商务服务站汇总表(附件3)填写完毕,连同乌拉特中旗“国家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电子商务服务站点基本信息登记表(附件2)一并报旗商务局邮箱zhu15353303905@qq.com,进行审核。
  步骤四:由商务局针对苏木镇推荐上报的电商服务站负责人及实地调研考察的拟推荐站点负责人进行站长普及培训。
  步骤五:旗商务局根据站长普及培训情况及站点实地考察情况进行综合评分,最终确定乌拉特中旗“国家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电子商务服务站点负责人名单,并在商务局及乌中旗电商产业园公众号进行公示。
  步骤六:各苏木镇人民政府按照公示名单与各行政村村委签订站点建设责任状,各行政村村委与站点负责人签订站点建设责任状,并由各苏木镇人民政府统一将站点建设责任状(复印件)报旗商务局备案。(乌拉特中旗煤炭大厦二楼2007办公室)
  步骤七:由商务局开展“国家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电子商务站点负责人培训。
  五、工作要求
  1、充分发挥苏木镇、行政村(嘎查)在招募工作中的主动性。由于“国家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电子商务服务站点建设工作任务重、时间紧,招募和确定站点负责人是站点建设和后期运营的关键之一,各苏木镇和各行政村(嘎查)要充分认识招募工作的重要性,要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在充分了解和掌握招募对象的基本情况、经营业态和经营能力的基础上,推荐站点负责人,确保站点建成后在促进当地电子商务服务、商贸流通、快递物流及金融服务上见真功、达实效。
  2、切实按照本通知要求,按时保质保量完成招募工作。各苏木镇要按照本通知时限要求,成立专项工作组,领导组织好站点负责人招募工作。旗商务局将根据工作安排对各项工作进度进行专项督查,对重视不够、措施不力、进度缓慢的单位在全旗范围内通报,督查结果也将做为年终实绩考核的重要参考指标之一。
  3、站点建设标准参考乌拉特中旗商务局《关于印发乌拉特中旗“国家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电子商务服务站点实施方案的通知》文件,具体事宜可咨询旗商务局。
       
                                                                                                                                 乌拉特中旗商务局
  2022年9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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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国家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电子商务服务站负责人招募公告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年09月28日 来源:商务局
各苏木镇人民政府(中心、公司)、旗直及驻旗各有关单位:
  根据乌拉特中旗商务局《关于印发乌拉特中旗“国家电子商务进农村示范项目”电商服务站点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拟在全旗建设国家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电子商务服务站,为了进一步明确服务站经营主体,充分发挥电商服务站在电子商务服务、快递物流及商贸流通等领域的重要作用,需面向全旗各苏木镇、嘎查村招募站点负责人,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募优势
  (一)政策扶持
  1、落实乡村振兴战略,促进农村产业转型升,促进农牧民增收致富;
  2、扶持苏木镇、嘎查村电子商务服务站的发展是国家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的一项重要内容;
  3、旗委政府大力支持全旗电子商务产业发展。
  (二)服务赋能
  1、培训赋能:提供电子商务服务站点培训与指导服务;2、业务赋能:充分整合电子商务代买代卖、快递收发、
  商贸流通、金融服务等多元化资源,采用“多站合一,一站多能,复合经营,持续发展”的建设与运营理念,促进站点增收;
  3、运营赋能:提供营销策划、数据分析、运营指导等常态化服务;
  4、奖补资金:站点验收和评选后,优秀的站点可获得实物或现金奖补;
  5、设备配套:根据站点业务需要,选配门头、智能手机、货架、宣传物料等配套设施设备。
  二、招募计划
  “国家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电子商务服务站点拟在全旗各苏木镇与人口相对集中的行政村(嘎查)进行电子商务服务站点负责人招募,计划实现苏木镇100%覆盖、行政村(嘎查)50%覆盖。
  三、 招募原则
  采用苏木镇、嘎查村推荐和商务局实地调研考察并行的招募选拔原则。
  四、 招募条件
  根据《乌拉特中旗“国家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电商服务站点实施方案》,电子商务服务站点需满足以下基本条件。
  1、站点经营主体可选择的类型有:
  苏木镇、嘎查村超市、便利店或其他有条件提供本公告中所列站点服务内容的经营主体(如:合作社及企业等)。
  2、站点基础条件
  (1)位置:苏木镇、行政村(嘎查)行政单位所在地;
  (2)经营场所:房屋外观较美观,内部宽敞明亮,苏木镇50㎡以上、行政村(嘎查)30㎡以上的经营面积;
  (3)交通:交通便利,允许皮卡、微型轿车、轻卡等通行,且在邮政的配送路线上,即:苏木镇站点需在苏木镇人民政府所在地,行政村(嘎查)站点需在村两委所在地;
  3、站点负责人条件
  “国家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电子商务服务站点负责人需满足以下要求:
  (1)负责人必需是所在苏木镇、嘎查村常住农牧民;
  (2)具有中专或初中以上学历(含中专和初中);
  (3)年龄18-45周岁,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无违法犯罪记录、无不良信誉记录;
  (4)能熟练使用智能手机、快递物流收发终端等电子产品;
  (5)遵纪守法、诚恳勤奋、口碑好、服务意识强;
  (6)具有良好的人际沟通和组织能力;
  (7)熟悉当地农牧民与生产情况,充分认同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自愿申请成为服务站点从业人员并接受相应管理;
  (8)具有良好的创业能力和创新意识;
  (9)优先政策:从事电商工作的人员;淘宝、京东等合伙人;两委成员或党群联络户;脱贫户、退役军人及返乡创业大学生优先。
  四、招募程序
  步骤一:按照乌拉特中旗“国家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电子商务服务站点名额分配表(附件1),以苏木镇和行政村(嘎查)为单位在本辖区内开展站点负责人招募,并利用各种渠道进行宣传。
  步骤二:各行政村将所招募的站点负责人经筛选后,填写乌拉特中旗“国家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电子商务服务站点基本信息登记表(附件2),上报所属苏木镇人民政府。
  步骤三:各苏木镇人民政府于2022年9月29日前将乌拉特中旗“国家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电子商务服务站汇总表(附件3)填写完毕,连同乌拉特中旗“国家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电子商务服务站点基本信息登记表(附件2)一并报旗商务局邮箱zhu15353303905@qq.com,进行审核。
  步骤四:由商务局针对苏木镇推荐上报的电商服务站负责人及实地调研考察的拟推荐站点负责人进行站长普及培训。
  步骤五:旗商务局根据站长普及培训情况及站点实地考察情况进行综合评分,最终确定乌拉特中旗“国家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电子商务服务站点负责人名单,并在商务局及乌中旗电商产业园公众号进行公示。
  步骤六:各苏木镇人民政府按照公示名单与各行政村村委签订站点建设责任状,各行政村村委与站点负责人签订站点建设责任状,并由各苏木镇人民政府统一将站点建设责任状(复印件)报旗商务局备案。(乌拉特中旗煤炭大厦二楼2007办公室)
  步骤七:由商务局开展“国家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电子商务站点负责人培训。
  五、工作要求
  1、充分发挥苏木镇、行政村(嘎查)在招募工作中的主动性。由于“国家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电子商务服务站点建设工作任务重、时间紧,招募和确定站点负责人是站点建设和后期运营的关键之一,各苏木镇和各行政村(嘎查)要充分认识招募工作的重要性,要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在充分了解和掌握招募对象的基本情况、经营业态和经营能力的基础上,推荐站点负责人,确保站点建成后在促进当地电子商务服务、商贸流通、快递物流及金融服务上见真功、达实效。
  2、切实按照本通知要求,按时保质保量完成招募工作。各苏木镇要按照本通知时限要求,成立专项工作组,领导组织好站点负责人招募工作。旗商务局将根据工作安排对各项工作进度进行专项督查,对重视不够、措施不力、进度缓慢的单位在全旗范围内通报,督查结果也将做为年终实绩考核的重要参考指标之一。
  3、站点建设标准参考乌拉特中旗商务局《关于印发乌拉特中旗“国家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电子商务服务站点实施方案的通知》文件,具体事宜可咨询旗商务局。
       
                                                                                                                                 乌拉特中旗商务局
  2022年9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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