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乌拉特中旗开办企业“一事联办”工作方案》的通知
旗直及驻旗有关部门:
现将《乌拉特中旗开办企业“一事联办”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乌拉特中旗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
改革协调小组办公室
2022 年7月25日
乌拉特中旗开办企业“一事联办”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旗委、旗政府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精神,进一步提升开办企业便利度,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按照“一件事一次办”改革精神,将开办企业涉及的企业登记、印章刻制、申领发票及税控设备、社保医保登记、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银行预约开户六个环节按“一件事”标准整合,设置开办企业“一张表单”,实行线上“一网通办”和线下“一个窗口受理、后台分类审批、一个窗口出件”工作模式,实现开办企业“一事联办”、0.5 个工作日办结。
二、工作流程
(一)线上“一网通办”、线下“一窗受理”
线上通过一体化政务服务网企业开办“一网通”平台,实现企业登记、印章刻制、申领发票及税控设备、社保医保登记、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银行预约开户等一网申请、数据共享、六事项联办;线下政务服务大厅设立开办企业综合窗口,负责开办企业咨询导办、信息采集、材料受理、表格填报、网上流转以及综合出件等业务,综合受理窗口进行初审,对申请材料齐全并符合要求的,将申请信息通过“一网通”平台及时推送给审批部门审批,转变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一次性告知申请人进行补齐更正。
(二)后台分类审批
1、企业设立登记(60 分钟内)
市场监管部门在企业开办“一网通”平台上对企业设立登记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对符合规定的企业在 60 分钟内予以批准通过;通过选择智能审批提交的设立业务由智能审批系统秒批秒办,申请即办结。办结后将营业执照正副本转交至综合窗口。
2、刻制印章(90 分钟内)
印章刻制机构在企业开办“一网通”平台上依据共享信息,90 分钟内完成印章刻制和备案程序,及时将所刻印章转交至综合窗口。
3、初次申领发票(30 分钟内)
税务部门在企业开办“一网通”平台上依据共享信息,30分钟内完成税种认定、一般纳税人登记、税务登记备案、发票初始申领、税控设备申领等业务办理,及时将涉税业务办理结果转交至综合窗口。
4、社保医保登记、公积金缴存登记及银行预约开户
社保医保部门、公积金部门和银行在企业开办“一网通”平台上依据共享信息,即时完成社保医保登记、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和银行预约开户,并及时将办理结果向综合窗口反馈。
(三)一个窗口出件
开办企业综合窗口应根据企业开办“一网通”平台上申请内容及办理结果,及时汇总市场监管、刻章、税务、社保医保、公积金及银行等部门的办理情况,办结后及时向申请人转交营业执照、印章及税控设备(UKey)(可根据企业申请通过快递寄送),并反馈相关部门的办理结果信息,由申请人接收确认签字。“一张表单”原件及企业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扫描件由综窗人员存档,以备有关部门调阅。
三、工作要求
市场监管、公安(刻制印章)、税务、社保医保、公积金、银行等部门要根据企业开办“一网通”平台上共享信息和“一事联办”的审批流程要求,科学安排部门极速受理审批,便于审批业务高效运转。大力推广“政银合作”模式,鼓励探索由银行为新设企业提供免费印章,降低企业成本。旗政务服务局、旗市场监督管理局将联合公安、税务、社保医保、公积金、人民银行等部门,对各部门单位推行开办企业“一事联办”工作适时开展评估评价,超时办理、擅自增设环节、重复收取材料等问题的单位和个人,进行全旗通报,问题严重的依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关于印发《乌拉特中旗开办企业“一事联办”工作方案》的通知
旗直及驻旗有关部门:
现将《乌拉特中旗开办企业“一事联办”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乌拉特中旗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
改革协调小组办公室
2022 年7月25日
乌拉特中旗开办企业“一事联办”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旗委、旗政府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精神,进一步提升开办企业便利度,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按照“一件事一次办”改革精神,将开办企业涉及的企业登记、印章刻制、申领发票及税控设备、社保医保登记、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银行预约开户六个环节按“一件事”标准整合,设置开办企业“一张表单”,实行线上“一网通办”和线下“一个窗口受理、后台分类审批、一个窗口出件”工作模式,实现开办企业“一事联办”、0.5 个工作日办结。
二、工作流程
(一)线上“一网通办”、线下“一窗受理”
线上通过一体化政务服务网企业开办“一网通”平台,实现企业登记、印章刻制、申领发票及税控设备、社保医保登记、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银行预约开户等一网申请、数据共享、六事项联办;线下政务服务大厅设立开办企业综合窗口,负责开办企业咨询导办、信息采集、材料受理、表格填报、网上流转以及综合出件等业务,综合受理窗口进行初审,对申请材料齐全并符合要求的,将申请信息通过“一网通”平台及时推送给审批部门审批,转变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一次性告知申请人进行补齐更正。
(二)后台分类审批
1、企业设立登记(60 分钟内)
市场监管部门在企业开办“一网通”平台上对企业设立登记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对符合规定的企业在 60 分钟内予以批准通过;通过选择智能审批提交的设立业务由智能审批系统秒批秒办,申请即办结。办结后将营业执照正副本转交至综合窗口。
2、刻制印章(90 分钟内)
印章刻制机构在企业开办“一网通”平台上依据共享信息,90 分钟内完成印章刻制和备案程序,及时将所刻印章转交至综合窗口。
3、初次申领发票(30 分钟内)
税务部门在企业开办“一网通”平台上依据共享信息,30分钟内完成税种认定、一般纳税人登记、税务登记备案、发票初始申领、税控设备申领等业务办理,及时将涉税业务办理结果转交至综合窗口。
4、社保医保登记、公积金缴存登记及银行预约开户
社保医保部门、公积金部门和银行在企业开办“一网通”平台上依据共享信息,即时完成社保医保登记、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和银行预约开户,并及时将办理结果向综合窗口反馈。
(三)一个窗口出件
开办企业综合窗口应根据企业开办“一网通”平台上申请内容及办理结果,及时汇总市场监管、刻章、税务、社保医保、公积金及银行等部门的办理情况,办结后及时向申请人转交营业执照、印章及税控设备(UKey)(可根据企业申请通过快递寄送),并反馈相关部门的办理结果信息,由申请人接收确认签字。“一张表单”原件及企业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扫描件由综窗人员存档,以备有关部门调阅。
三、工作要求
市场监管、公安(刻制印章)、税务、社保医保、公积金、银行等部门要根据企业开办“一网通”平台上共享信息和“一事联办”的审批流程要求,科学安排部门极速受理审批,便于审批业务高效运转。大力推广“政银合作”模式,鼓励探索由银行为新设企业提供免费印章,降低企业成本。旗政务服务局、旗市场监督管理局将联合公安、税务、社保医保、公积金、人民银行等部门,对各部门单位推行开办企业“一事联办”工作适时开展评估评价,超时办理、擅自增设环节、重复收取材料等问题的单位和个人,进行全旗通报,问题严重的依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