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乌拉特中旗开办药店“一件事”工作方案》的通知
乌中市监字〔2025〕17号
旗市场监管局、住房城乡建设局、政数局:
现将《乌拉特中旗开办药店“一件事”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乌拉特中旗市场监督管理局
乌拉特中旗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乌拉特中旗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
2025年4月24日
(此件公开发布 )
乌拉特中旗开办药店“一件事”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提升政务服务,提高我旗药品零售经营企业审批效率,简化审批程序,提升企业和群众办理政务服务事项的满意度,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的指导意见》(国发〔2022〕5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务服务提升行政效能推动“高效办成一件事”的指导意见》(国发〔2024〕3号)有关要求,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按照“高效办成一件事”改革精神,经营主体通过线上自治区市场监管局综合政务服务平台和线下实体政务服务窗口,实现市场监管部门负责的企业营业执照信息核验、药品零售经营许可、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许可/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仅销售预包装食品备案申请,住房城乡建设(城市管理)部门负责的户外招牌设施设置规范管理五类事项“一次申请、并行办理、一次办结”,切实优化政务服务,大力提升行政效能。
二、适用范围
在本旗开办药品零售经营企业,需要办理药品零售经营许可、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许可/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仅销售预包装食品备案、户外招牌设施设置规范管理等一次申请办理的政务服务事项。
三、工作任务
(一)梳理制定工作指引和办事指南。全面梳理、优化企业营业执照信息核验、药品零售经营许可、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许可/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仅销售预包装食品备案、户外招牌设施设置规范管理等事项申报方式、受理模式和业务流转方式,借鉴先进地区经验,在已实施的“一件事一次办”基础上,规范申请材料、办事指南,实现“一次申请、并行办理、一次办结”。
(二)线上线下全面推进。通过自治区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以下简称一体化政务平台)、自治区市场监管局综合政务服务平台(以下简称市场监管政务平台)及各部门门户网站等渠道发布实施开办药店“一件事”公告,在全旗范围内全面推开开办药店“一件事”,确保线上线下受理渠道畅通。按照一窗受理、一次提交、联动办结的原则,线下政务服务大厅设置开办药店高效办成一件事综合受理窗口,推动开办药店“一件事”相关事项集中受理、一站式办理。对线下提交申请的,由帮办代办人员提供法规政策、业务办理、审批流程等方面的一站式咨询服务,一次性告知所需提交材料,并协助线上办理,提高开办药店“一件事”办理效率。
(三)强化宣传持续推进。通过实地帮办代办,不断提升用户体验,全面总结推开开办药店“一件事”工作做法,加大宣传推广力度。综合用户体验,对标先进地区“一件事一次办”案例和相关应用,持续巩固提升,切实做到惠企利民。
四、职责分工
(一)旗市场监管局。牵头开办药店“一件事”工作;负责编制办事指南、办事流程等范本,明确开办药店“一件事”设定和实施依据、办理条件、申请材料、办理流程、办理时限、办件结果等要素;负责开办药店“一件事”业务系统的运用和协调,实现“一件事”一网通办;配合优化整合开办药店“一件事”线下窗口办理流程。
(二)旗政务服务与数据管理局。负责开办药店“一件事”系统接入内蒙古政务服务网和“蒙速办”移动端“高效办成一件事”专区的运用和协调,指导将开办药店“一件事”纳入政务服务中心综合窗口受理,设置工作专窗,实现“一窗受理、限时办结”,积极推行导办帮办等便民服务措施。
(三)旗住房城乡建设局。负责对“户外招牌设施设置规范管理”的业务梳理,完善“一件事”事项申请材料和办事指南,优化业务流程和环节,配合完成开办药店“一件事”线下窗口办理流程。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保障。各部门要提高认识,进一步加强沟通协作,形成沟通联络机制,定期会商研究,针对工作中的难点堵点,集中攻关解决,全力推进开办药店“一件事”落地见效。
(二)加强部门协同。各部门要加强沟通配合,立足职能职责,围绕开办药店“一件事”合力攻坚,协同推进实施。梳理编写开办药店操作指引,及时调整办事指南,加强业务培训,确保窗口工作人员熟练掌握的业务流程和工作规程。将多个事项流程采取并联审批方式,做到一次提交,流程共用,对涉及的药品零售经营许可、医疗器械经营许可现场检查可合并检查。
(三)加强宣传推广。各部门要加强开办药店“一件事”工作宣传和服务引导,充分利用门户网站、新媒体、政务服务窗口等途径,大力宣传推广改革措施,做好政策解读和舆论引导,提高开办药店“一件事”集成服务的知晓率和覆盖面,推动改革的深入实施,努力提升企业和群众的获得感和满意度。
附件:1.开办药店“一件事”办事指南
2.开办药店“一件事”业务流程图
关于印发《乌拉特中旗开办药店“一件事”工作方案》的通知
乌中市监字〔2025〕17号
旗市场监管局、住房城乡建设局、政数局:
现将《乌拉特中旗开办药店“一件事”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乌拉特中旗市场监督管理局
乌拉特中旗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乌拉特中旗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
2025年4月24日
(此件公开发布 )
乌拉特中旗开办药店“一件事”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提升政务服务,提高我旗药品零售经营企业审批效率,简化审批程序,提升企业和群众办理政务服务事项的满意度,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的指导意见》(国发〔2022〕5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务服务提升行政效能推动“高效办成一件事”的指导意见》(国发〔2024〕3号)有关要求,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按照“高效办成一件事”改革精神,经营主体通过线上自治区市场监管局综合政务服务平台和线下实体政务服务窗口,实现市场监管部门负责的企业营业执照信息核验、药品零售经营许可、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许可/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仅销售预包装食品备案申请,住房城乡建设(城市管理)部门负责的户外招牌设施设置规范管理五类事项“一次申请、并行办理、一次办结”,切实优化政务服务,大力提升行政效能。
二、适用范围
在本旗开办药品零售经营企业,需要办理药品零售经营许可、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许可/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仅销售预包装食品备案、户外招牌设施设置规范管理等一次申请办理的政务服务事项。
三、工作任务
(一)梳理制定工作指引和办事指南。全面梳理、优化企业营业执照信息核验、药品零售经营许可、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许可/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仅销售预包装食品备案、户外招牌设施设置规范管理等事项申报方式、受理模式和业务流转方式,借鉴先进地区经验,在已实施的“一件事一次办”基础上,规范申请材料、办事指南,实现“一次申请、并行办理、一次办结”。
(二)线上线下全面推进。通过自治区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以下简称一体化政务平台)、自治区市场监管局综合政务服务平台(以下简称市场监管政务平台)及各部门门户网站等渠道发布实施开办药店“一件事”公告,在全旗范围内全面推开开办药店“一件事”,确保线上线下受理渠道畅通。按照一窗受理、一次提交、联动办结的原则,线下政务服务大厅设置开办药店高效办成一件事综合受理窗口,推动开办药店“一件事”相关事项集中受理、一站式办理。对线下提交申请的,由帮办代办人员提供法规政策、业务办理、审批流程等方面的一站式咨询服务,一次性告知所需提交材料,并协助线上办理,提高开办药店“一件事”办理效率。
(三)强化宣传持续推进。通过实地帮办代办,不断提升用户体验,全面总结推开开办药店“一件事”工作做法,加大宣传推广力度。综合用户体验,对标先进地区“一件事一次办”案例和相关应用,持续巩固提升,切实做到惠企利民。
四、职责分工
(一)旗市场监管局。牵头开办药店“一件事”工作;负责编制办事指南、办事流程等范本,明确开办药店“一件事”设定和实施依据、办理条件、申请材料、办理流程、办理时限、办件结果等要素;负责开办药店“一件事”业务系统的运用和协调,实现“一件事”一网通办;配合优化整合开办药店“一件事”线下窗口办理流程。
(二)旗政务服务与数据管理局。负责开办药店“一件事”系统接入内蒙古政务服务网和“蒙速办”移动端“高效办成一件事”专区的运用和协调,指导将开办药店“一件事”纳入政务服务中心综合窗口受理,设置工作专窗,实现“一窗受理、限时办结”,积极推行导办帮办等便民服务措施。
(三)旗住房城乡建设局。负责对“户外招牌设施设置规范管理”的业务梳理,完善“一件事”事项申请材料和办事指南,优化业务流程和环节,配合完成开办药店“一件事”线下窗口办理流程。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保障。各部门要提高认识,进一步加强沟通协作,形成沟通联络机制,定期会商研究,针对工作中的难点堵点,集中攻关解决,全力推进开办药店“一件事”落地见效。
(二)加强部门协同。各部门要加强沟通配合,立足职能职责,围绕开办药店“一件事”合力攻坚,协同推进实施。梳理编写开办药店操作指引,及时调整办事指南,加强业务培训,确保窗口工作人员熟练掌握的业务流程和工作规程。将多个事项流程采取并联审批方式,做到一次提交,流程共用,对涉及的药品零售经营许可、医疗器械经营许可现场检查可合并检查。
(三)加强宣传推广。各部门要加强开办药店“一件事”工作宣传和服务引导,充分利用门户网站、新媒体、政务服务窗口等途径,大力宣传推广改革措施,做好政策解读和舆论引导,提高开办药店“一件事”集成服务的知晓率和覆盖面,推动改革的深入实施,努力提升企业和群众的获得感和满意度。
附件:1.开办药店“一件事”办事指南
2.开办药店“一件事”业务流程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