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政府信息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乌拉特中旗民族事务委员会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政务服务局 发布时间:2023年01月18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内蒙古自治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制度》和《巴彦淖尔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制度》的规定,结合我委实际,对2022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进行了梳理、统计和总结,并向全社会公开。报告全文由总 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部分组成。报告统计期限为202211日起至20221231日止。该报告在乌拉特中旗人民政府网站上公布(网址:http://www.wltzq.gov.cn)。

  一、总体情况 

  2022年,乌拉特中旗民族事务委员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以加强作风建设、提高行政效率为目标,统筹兼顾,突出重点,加强信息发布,抓好政策解读和回应关切,进一步健全政府信息公开机制和平台建设,全面推进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和结果公开,聚焦人民群众的大小事,切实履行政务公开职责,稳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为全镇经济社会科学发展创造了良好的环境。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2年巴彦淖尔市政府政务公开平台公开信息21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我委从申请的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等环节对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工作进行规范。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我委始终注重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内容进行审核,确保公开信息不涉密,涉密信息不公开。同时,结合旗人民政府办公室工作实际,建立健全政府信息管理工作机制,明确专人负责信息归集和审核,及时公开相关信息,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及时性、科学性和准确性。

  (四)平台建设情况

  我委以政务公开网站、微信公众号、政府信息查阅点、电子屏幕为依托,及时更新栏目设置,优化信息发布板块,不断拓宽政府信息发布和查阅渠道,提高网站信息容量,使社会各界查阅更加方便。同时充分发挥三务公开便民服务平台和微信公众号作用,在完善平台建设的同时确保信息内容丰富,服务完善周到,更新及时准确,努力满足人民群众对公共信息资源的需求。

  (五)监督保障情况

  我委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按照政务公开管理体制和工作机制,结合我委政务公开工作实际,重新调整了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并继续发挥领导小组作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导部门作用,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全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正常开展。同时,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年度绩效考核,自觉接受上级部门对我委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考核和检验。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务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民委信息公开工作还存在一定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对文件及政策解读薄弱。二是专门的政务信息监督管理机制还有待于进一步完善。三是加强政务信息监督力度,提升政务信息发布的质量还有待进一步增强。

  为了进一步做好我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要采取了以下措施进行改进:一是积极组织推动政务公开工作整改,成立了政务公开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制定方案和整改措施,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我委工作重要议事日程,以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方式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规章制度进行了学习。二是建立健全相关制度。制定政务公开制度汇编。三是对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完善了机构职能和领导信息、完善信息公开流程,明确各类信息公开时限。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我局根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规定,本年度未收取任何信息处理费。无其他报告事项。

  乌拉特中旗民族事务委员会  

                      2023110  





原文档下载:乌拉特中旗民族事务委员会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附件下载:
关联文档: